我从詹姆斯的手里拿回我的日光戒,我猜他应该是想偷走镶嵌着宝石的匕首以及我的日光戒指,没想到使我苏醒过来。感谢现在还是晚上,我没有灰飞烟灭。
尸体的皮肤留有一些热度。我曾一度贪恋人类的的体温。所以在一段时间里我交往的全是人类。但后来我发现,他们还不如当时克劳斯身边的跟班史蒂夫能够温暖我。虽然吸血鬼身体是冰冷的,但谁能说我们没有一颗火热的心呢。好吧,我们确实没有。
我翻遍了詹姆斯身上的口袋,找到了一串钥匙,一个破旧的牛皮钱包,还有一个小小的上面有按键还有一小块屏幕的东西。这是什么鬼东西……我胡乱摁了几个键,屏幕亮起,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04年3月24日…fuck!我没忍住又爆了粗口。我被封印的时候二战还没结束呢…
不管怎样,我得先离开这里。钱包里面有几张绿色的钞票,还有一张全家福。现在竟然有彩色照片了。我拿走了里面的钱,还有他的钥匙。也许附近能找到詹姆斯的交通工具。我实在不想靠吸血鬼们的瞬移能力。我讨厌运动。
跟随着詹姆斯的脚印,判断他来时的方向。车停在距离这大约一英里的地方,真够远的。那是辆黑色的福特。打开车门,副驾驶上有吃剩下的半块三明治,下面压着有一张折迭的瑟斯顿县的地图,车后座还有小孩的玩具。
在车上,我又找到了詹姆斯的驾驶证还有其它一些证件。再结合着我已经学会控制的小机器(ps.女主不知道这是手机)。大致推测出他来自福克斯镇,在伐木场工作,来瑟斯顿县应该是谈生意。他应该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出于这一点,我决定补偿詹姆斯的家人,给他们悄悄送去一大笔钱。
二十一世纪和二十世纪开车的方法大致相同。反正我只撞碎了右视镜。左拐右拐终于找到了公路,我现在应该是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虽然上一次我是在德国慕尼黑见到的克劳斯,但我现在应该去更偏僻更小的城镇。克劳斯更爱大城市。我不愿再去质问克劳斯我怎么从慕尼黑飘洋过海来到西雅图的。我只想余生都离克劳斯远远的才好。
开着车,我在脑海里计划之后的安排。我得先弄到钱,送一些到詹姆斯家,然后去办身份证明,再去找个地方上学,获取这个时代的知识。我并不反感上学,毕竟我上次上学还是在一百多年前。对我来说,上学是我用来打发无聊的娱乐时间。
总之,我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听我说,谢谢你,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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