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她习惯了。
先自动把江晔带入小白菜的角色,自己再对号入座。
正想着,台上的演唱已经告一段落,江晔的额头和脖子上汗水津津,在明亮的舞台灯光下微微反光,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一般。
他随手擦了擦汗珠,头发被拨得有些凌乱,整个人都显得十分鲜活。
有一张好看的脸就是最大的杀器,就算这样,每次大屏幕推到特写镜头的时候,周围都会传来一阵欢呼声。
江晔气喘吁吁。
经过萧禾的训练之后,他的体能也增强了不少,唱歌的时候呼吸四平八稳,唱功也愈发了得,就算现在已经到了演唱会尾声,他看上去也紧紧只是呼吸急促而已,演讲却在发光,显然乐在其中。
等舞台的光平和下来,江晔环视一周,开口道:
“最后这首歌,我要送给一个人。她认识我的时候,最开始听到的就是这首歌。她说过,这首歌给过她很大的鼓励,找了很久才终于找到。”
“今天在这里,我要再次为她唱起这首歌,希望以后无论到了什么地方,这首歌都能跟在你身边,为你扫去疲惫和烦恼。”
说到这里,萧禾立即反应过来,他现在说的人是自己。
她曾经和江晔说过那首歌对自己的影响。
来到这个新世界的瞬间,听到的第一个声音,就是他的歌声。
这个环节在彩排的时候并没有。
此时,台下的观众似乎也猜到了什么,有人喊出那个名字。
“萧禾!”
“是送给萧禾的吗?”
大屏幕上是江晔的特写。
他听到这个名字,高兴地咧嘴笑了一下,然后坐下来,缓缓开始演唱。
穿过黄土掩埋的城市废墟,来到你身边
驻足聆听,是你的声音
阳光落下
别怕,张开双手,会感受到心跳的温度
现场慢慢安静下来,悠扬的歌声在夜空中越传越远,像是能传到另一个世界。
萧禾迷上眼睛,仔细聆听。
江晔新专辑发布的时候,萧禾就购买了一张专辑,仔细听过这首歌,但江晔身为最受欢迎歌手的魅力就在于,他的现场演唱要远远高于专辑。
虽然专辑中收录的演唱是精心挑选,还经过层层处理的,几乎完美无缺,但同时也将一切情感细节变得单薄。
所以每次现场都比专辑更好听,也更加动人。
萧禾听了一会儿,睁开眼睛,忽然看见江晔已经走到舞台的这一侧,正朝她的方向看来。
舞台上灯光明亮,台下却是一片漆黑,根本看不见谁是谁,所以观众才需要手持荧光棒,让台上的人看见自己。
但是萧禾现在手上什么也没有,周围更是伸手不见五指,她甚至不确定江晔是不是能看见自己。
按照理论来说,应该是看不见的吧?
萧禾心里十分清楚,但是看到江晔寻找自己的模样,还是忍不住招了招手。
不确定对方能不能看到。
身后的剑哥见状,憋不住笑了,说:“你也傻了?站在舞台上的人是看不到下面的,他怎么可能看到你?”
话才刚说到这,忽然发现江晔的视线聚焦在萧禾身上,然后嘴角缓缓扬起一个温柔似水的笑,目光里也写满了爱意。
难道他看见了?
萧禾朝台上的江晔招了招手,然后转头朝他看来。
“这不是看见了?”
剑哥瞪大眼睛。
怎么可能?
萧禾笑得有些得意,看到江晔已经唱完歌,才转身离开。
剑哥眼睛都快瞎,总感觉现在两人身上充满了恋爱的酸臭味。
靠!
头好痒,恋爱脑好像要长出来了!
江晔的这场演唱会第一场圆满结束,为之后的巡演开了一个好头。
超强的舞台效果加上江晔的歌声,仅仅一场,就把热度提高了好几个档次,好评如潮。
很快,所有人又马不停蹄前往下一个城市。
萧禾一直跟在萧禾左右,帮他安排演唱会细节,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但一切都顺风顺水,因为每次演唱会的反馈都很好,所以下一次开始售票的时候,都会被第一时间抢购一空。
这场巡回演唱会足足进行了三个月才终于结束,启程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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