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厌不要人牵,甩开那只手,委屈地自言自语道:“我想象中的城堡:红酒、舞会、公主裙;你带我来的城堡——跟凶残的人玩大逃杀……”
楚瀛怕他一个人乱跑,攥住他的手腕,问:“他对你很凶吗?”
丁厌不回答,只要求道:“你快把这座房子的平面图给我!我要记住每层楼有多少房间,明天坚决不要被他抓到了!”
楚瀛松了口气道:“那你不讨厌这个游戏?”
“我才不要被你的朋友看扁!”丁厌说,“我小时候玩捉迷藏超厉害的!他不过是经验比我丰富,我要打败他!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在他身上很少见到如此旺盛的好胜心,楚瀛笑道:“好,支持你,等你赢了,我们一块儿收拾他。”
丁厌的眼睛里燃起熊熊斗志,“嗯!”
第68章 首饰盒29
运动后的身体会短暂地保持在精力充沛的状态, 丁厌的大逃杀游戏结束;急不可待地跑上楼参观了城堡内的房间。一楼和三楼已修缮翻新完毕,二楼的部分房间还在更换壁饰和灯泡,暂不能住人。
他和楚瀛的卧室是三楼最大的那一间套房, 初次走进去,丁厌误以为自己魂穿成了茜茜公主或断头王后——人活得这么奢侈, 难免会于心不安的。
“你放着城堡不住, 和我挤在小公寓一两年, 你为了什么呀……”他躺到华丽的大床上,静静地体会被不真实感包裹的飘然。
“你说呢?”楚瀛打开衣柜, 为他找了一身换洗衣裳。
是为了我,嘻嘻!丁厌接过衣服, 钻去浴室洗澡。
他们的新家落座于南部乡下郡县的一座小山上, 客人来做客, 来回不便, 只能留宿。不过空房间那么多,给人住一两间又有什么关系。
像楚瀛说的,这么大的房子,两个人住真有些阴森。
丁厌洗了澡,被带去厨房认识了一遍目前在这座庄园中工作的人员,负责一日三餐的厨师、三名做家务的女佣、两个修剪养护园林的园丁、一位主理行政事务的管家, 以及负责巡夜和车辆管理的门卫。
他们都是住在附近的本地居民,年龄偏大, 但工作绝对认真守时。
丁厌艰难地记下他们的名字, 并送了他们人手一份见面礼, 是从他家乡榆城带来的特产和几样中国风的伴手礼, 东方茶叶和熊猫玩偶什么的。——以他的脑子其实想不到这些, 是楚瀛提前帮他准备的。
他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老练, 本身也不是跋扈骄横的性格,便只能走平易近人的路线;楚瀛私下提点过他,和善体贴只是为了留一个良好的初印象,为人尽量不要“太好说话”,尤其身为人生地不熟的外国人,语言不够流利的情况下,容易受欺负。
丁厌苦着脸道,在自己家还要提防这么多,会不会活得有点累啊。
楚瀛说人多了就是这样,是非争端不可避免;如果他不适应,他们可以搬回伦敦去住公寓,小是小一点,但更轻松。
丁厌不想被迁就到这份上,道:“你放心吧!我发誓从明天起,苦练英文!保证不被人糊弄!”
“乖。”楚瀛摸摸他的头。
然而丁厌现在对“乖”字ptsd了,总会想到爱撒娇,他从楚瀛的手下溜走,跑去餐厅坐等开饭。
***
常年疏于锻炼的人,短时间内进行了剧烈运动,肌肉会酸痛2-3天。
丁厌第二天睡醒,一抬手抬脚,全身细胞都在叫苦不迭。他体力不支,爱撒娇只能待在他家无所事事,逗鸟遛狗,再开他几句玩笑。
丁厌能理解爱撒娇留在这里,却不明白戴心诚为什么不走。虽说这座房子大到一天也未必能碰上一面,可吃饭总要同席,每当看到戴心诚那张万古不化的扑克脸,他都觉得心情压抑。
可是他没有立场去下逐客令赶人,只好晚上睡觉前,和男朋友讲悄悄话。
“你请戴心诚来,是让他帮你做什么呀?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楚瀛答:“请他检查这栋房子有无异样。”
“异样?”丁厌灵敏地竖起耳朵,“什么异样?”
楚瀛合上书,看他道:“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这座庄园是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来的。”
“记得。”
“那家人祖上是这片地区的领主,当爵位传到前任女主人手中时,家族已经困顿到供养不起这座城堡了,只能寻找买家低调转手。要不是急用钱,其实也不可能卖给我父亲。这家的后代人丁单薄,现在剩下的只有前任女主人和她的女儿。那位夫人今年八十五岁高寿,头发花白了,但依然很优雅;她八年前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近几年病情恶化,神智不清,总会忘记她如今的家在何方,常常瞒着家人打车来到这里,探望她的丈夫。”
丁厌:“她家不是只剩她和她女儿了吗?”
“对,她的丈夫去世十五年了,但在她的认知当中,丈夫还活着,并且就活在这栋房子里,所以她控制不住想来找他。”
丁厌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汗,“听着像鬼故事……”
“我父亲是香港人,在房产方面极度迷信,他得知此事后,认定这栋房子有问题,不吉利,所以想卖掉它;我不同意,和他争执了很久,他说我愿意住也行,但得找个道士处理,免得我沾上秽气,再把脏东西传给他,影响家里的风水和气运。”
“你爸仿佛是清朝人……”
“他年轻时还不是这个德行,大约是年纪大了,明白科学不能阻止身体机能的衰竭,于是寄希望于求神拜佛,相信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楚瀛事不关己地说,“我和他的关系够差了,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和他起冲突,就联系了他在香港找的道士。但实在太巧了,这个道士居然和戴心诚是老相识——我那时才知道,我的朋友私底下还有份副业是神棍。”
丁厌没听清,确认道:“他一个官二代,跑去当神棍?他看着也不像啊……”
“他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神棍,只是略懂些冷僻偏门的知识。我猜是和他大学专业有关,他本科在lse学传媒,有一年的作业选题是去内地探访位于荒山野岭的古老村落,记录少数民族失落的古俗,估计这段经历使他从此爱上了猎奇和搜罗轶闻吧。
“他父亲和你父母有点相似,对他的期望就是进体制内当公务员,慢慢熬资历晋升提干,不要成天鬼混。不过他不愿意,宁肯东奔西跑到处漂。”
“离谱,原来这就是权贵的人生啊……”丁厌长见识了,“在我的世界里,不想受父母的支配去考公结婚,就只能自己多挣钱搬出去,用经济独立换取自由。没想到家底够厚的,都不用考虑生存和就业问题,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认识的人,比你更加叛逆和离谱……”
“我也不太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但尊重吧,毕竟个人有个人的追求。”楚瀛道,“既然碰巧能遇上,那就请他来看一看好了。我并不相信闹鬼的传言,那位夫人的女儿给我看过她的病历,千真万确是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记忆错乱了而已。”
“好的吧……奇奇怪怪的,跟做梦似的。”丁厌当听了一场睡前故事会,听困了,倒头就睡,“我睡了哦,晚安。”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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