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网络宣传起了效果,加上顾余净会搞些年轻人喜欢的新花样,酒吧渐渐有了起色,营销额连着翻了两倍,月末看完账户后,顾余总算睡了个好觉,没多久,他就转到幕后做起了老板。
*
含烟第二次遇见那个男生是在花店。
事情是这样的。她前天从顾余朋友那抱了只博美犬,今年才满一周,毛色奶白奶白的,她一时见色起意就把那只小博美抱过来玩两天。与长相不符的是它破坏力着实大了些,客厅几个花盆几乎全都被它给刨了,还有一盆是含烟特别喜欢的,养了很久,惨不忍睹的景象让她当时险些用水果刀割了它的爪子。历经各种威胁后,小家伙终于学老实了,像生怕狗命受到威胁,一看见含烟就缩起爪子躲得老远。
这样才听话。她面露慈爱。
博美呜呜两声,毛在瑟瑟发抖。
它看懂了,一个假模假样的女人。
含烟进花店里逛了一圈,花店老板是个颇具艺术审美的人,柔光搭配错落有致的白色落地花架,花的摆放位置根据颜色分类,十分讲究,一眼望去,舒服,典雅。
花店门口的招财猫叮咚作响,应是有客人来了,她拍拍博美不老实的屁股,和老板说:“您先忙,我大概还要再挑一会。”
老板说了两句客套话,她点点头,老板就去招待新客了。
她注意力重新转回花上,停在一盆白色鸢尾前,手指轻轻触了触花瓣,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你好,我想问一下这里有没有除虫剂。”语气,微微苦恼,“家里的栀子花长了蚜虫。”
很好听的少年音,温润柔和,如溪水般潺潺悦耳,哪怕未见正脸,也能让人感到赏心悦目。
她盯着离手指最近的那朵鸢尾花瞧。
老板说稍等,给他去二楼找杀虫剂。
含烟回了头,和刚刚说话的少年隔着一个花架,透过枝叶间稀松的缝隙,对方身上的衣着让她眉毛微挑。哦?是他。
她只记得那件白衬衫,不敢肯定自己是否认错了人。
她从不看言情小说,自然也不信那些虚无缥缈的缘分和转角遇到爱这种故事情节,那时候心里未免觉得有点可惜,倘若他年龄没那么小,或是长得再成熟一些,她说不定就真的下手了。毕竟,兴趣不是随时随地都会产生,她奉行的人生原则始终是及时行乐。
博美的一声嚎叫唤回了她的思绪,老板把杀虫剂递给男生,他谢过,付了钱,走出花店。
转身的那一刻,含烟看到他脖子靠下的位置似乎有颗小痣。
思维逐渐发散,要是扯开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汗水滴在滚动的喉结上,莫名的,性感。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