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了整座城市,终于找到当初表白送她的那种花,我把花放到她的照片前。
她在照片里安安静静地看着我。
葬礼后,我才回去拿了手术刀去找徐时归。
至少不能弄脏她的葬礼。
最终我还是没下手。
我有点恨我自己,只会救人,只会救人,有什么用,竟连为她杀人都做不到。
我明明知道哪一处最致命。
我把手术刀塞回后车厢。
我回了我们的母校。
我走过我们曾经的教室、走廊、操场、后山、校道……如果不是……或许我们会就这样一步步从校园步入婚姻的殿堂。
初遇是在雨天,她莽莽撞撞地冲进我的伞里,亲亲热热地喊我张越同学,她不知道的是,我从前很讨厌湿答答的雨天,可自遇见她以后,我变得很喜欢雨天。
告白那天,她非要有仪式感要送花,太晚了买不到花,我偷摘了花坛的花,她脸红红的答应做我女朋友,结果偷摘花被交警发现,我只能拖着她跑了一条街,差点被追上。
还有啊,这个笨蛋连种草莓是什么都不知道,听到别人八卦说有人在后山种草莓,就硬拉着我去后山偷摘别人种的草莓吃,我说我给你种,种完之后,她红成了一个大草莓,她不知道放学回家我买了很多草莓吃,那晚是真的很想吃草莓。
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是在学校楼道里,下了好大的雨,我记得雨钻进脖子,雨是凉丝丝的,她的嘴唇是热乎乎的,那时的我脑袋空白,贴着她的唇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没办法只能承认自己不会,她说她也不会,我们一起傻傻地笑。
求婚那天,她撒丫子就跑,笑着大喊逼婚啦,我只能追着她跑,这个小短腿体育考试就没及格过,可这次居然跑得这么快,我差点没追上她,好不容易给她戴上戒指,我憧憬着我们的婚礼,我们共同的未来。
分手那天还是和初见那天一样,下了很大的雨,淋湿了我们的未来。
我告诉她,我要做无国界医生,我希望她和我一起走。
她说,你放弃继承人资格,我就放弃你。
我很失望地问她,你到底爱的是钱还是我。
她只是对我说,不是你想要的东西被你披上了梦想的外衣,就比我想要的东西更高贵。
我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离去,我最热烈、最真挚、最纯粹的初恋,被这场冰冷的大雨尽数浇灭。
过去的一幕幕争先恐后地钻进我脑海,一点点凌迟我。
我其实有点羡慕那两个疯子,至少有个幻境足以慰藉自己,而不是像我这样,只能这样日日夜夜守着回忆清醒地疼痛,痛彻心扉,痛入骨髓。
我开始酗酒。
酒是止疼药。
可日子久了,或许是酒精麻痹了我,我的手开始抖,再也没办法那样精准。
我拿不起手术刀了。
当初为了继续我的梦想,我离开了她。
可她离开后,我却没办法继续我的梦想了。
她走以后,好像什么都没意义。
我将那把一直放在后车厢的手术刀埋在了她的旁边。
我留在了华国。
这里埋葬着我爱的姑娘和我的梦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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