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世安已经重新选了房子,他如今的薪酬足以支撑他选择一室一厅一卫的房子。合租的确有着种种不便,而路世安也只想同她过二人世界。
以及解决之前留下的那些问题。
他尚未意识到,自己将那些横亘在二人之间的问题简单化了。
于锦芒不喜欢现在的一份工作,她重新参加了另一份工作的招聘考试和面试,成功通过。
那是一份极适合她的工作,老牌国企,薪酬优渥,年薪是之前的1.5倍,福利待遇好,还有双休,几乎不需加班,还可以帮她解决户口问题——从很久之前,于锦芒就希望自己的户口能够从家中迁出了。
庆祝于锦芒考试通过的那个晚上,路世安多喝了些酒,于锦芒也多喝了些。酒精浸染神经,俩人做起来也都没个轻重,于锦芒挠得路世安整个肩背血淋淋,路世安也害她肚子痛了好久。
事毕,路世安对着镜子照自己那血淋淋的背,一边看,一边笑着调侃她,怎么下手这么狠?
于锦芒半坐在沙发上,她慢吞吞地穿着裙子,动作很缓,蓬松的长发顺着肩膀滑落,她暂且停下,抬手往身后拂。
路世安看着她,只觉她此刻的动作很美,忍不住又过去,要吻她。
但于锦芒却轻轻避开了。
她说:“路世安,我感觉我好像不喜欢你了。”
第35章 秋意浓 如果当时
车祸发生在于锦芒毕业后的第一个秋天。
也是他们最后一次分手之后。
其实关于分手这件事,路世安早已有预感。
只是太忙了。
与女朋友见一面、吃饭、聊天、拥抱,接吻;
和同有意向的投资者吃饭,喝酒,谈事情。
急需资金的路世安选择后者。
住过半地下室、经历过因为错过末班公交车只能骑单车回住处的路世安很需要钱。
曾经的路世安不在乎钱这项东西,他跟着路不群,听爷爷讲钱是万恶之源是王八蛋,他潜意识中也不那么在乎金钱——
但事实证明,没有钱是万万不可的。
没有金钱,就没有办法租一间体面的房间,没有办法让自己、让于锦芒生活得体面——
路世安是个高自尊的人。
他这一生最狼狈的时刻,就是租住在地下室、对着于锦芒说自己住在普通房间、却被她撞见、拆穿的那天。
路世安永远都忘不掉。
她忽然说来北京,他又惊喜又焦灼,提过带她去酒店中住,但被拒绝了。
当于锦芒背着小书包,跟着拉着行李的路世安走到地下室后,她眼中流露出的茫然和难过,就像刀在狠狠割裂路世安的自尊。
他最不愿在爱人和亲人面前袒露自己的无能为力。
偏偏又只能赤,裸裸地如此剖开自己,给她看。
包括后期两人省吃俭用租住近五环边缘的房子,寒冷的夜里,她的脚冻到发红,电热毯聊胜于无,每晚都需要热水袋来暖脚。那种超市里所购买的、五元一个的热水袋质量也堪忧,拧热水袋的塑料塞子泡久了就易断,某天睡到半夜,塞子断了,裂开的热水烫伤了于锦芒的脚,也湿了两床被褥。那天晚上俩人都是互相依靠着睡的,紧紧抱在一起,避开那一片湿漉漉的痕迹。于锦芒的脚伤了好几天,后来起了大水泡,也是他亲手挑开的,抹上一支需要五十元的烫伤膏,是浓郁的芝麻香油气味。
于锦芒小声说:“可以买好多肉呢。”
路世安低低应一声,低头继续擦药。
那些点点滴滴,他都记得,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都是他拼命赚钱、努力加班,想要往上走的驱动力。
路世安不想再过那样窘迫又难堪的生活,不想再和她一起连吃肉都要计算着价钱,不想让她大冬天冻到手脚都发红发痒。
他自己也不肯再吃那样的苦,不想再去面对各种杀也杀不死、杀不尽的虫子,不想再被床虫吸血,不想再反复搜如何消灭蟑螂,不想再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担心房间通不过消防检查,担心半夜里会被房东打电话要求搬离……
钱是好东西。
它能给予路世安自尊,也能抚平他所遇到的所有痛苦。
所以,从于锦芒成功考上研之后,他的重心彻底转向于事业。
很简单。
于锦芒要上学读书,自然不可能天天和他住在一起;路世安也冷静,他如今和于锦芒的生活步调已经彻底不一致,学历上已经拉开差距,唯一能再保持“平衡”的好办法,就是他能有一份薪酬优渥的好工作。
所以,在很多次,约会和工作的取舍中,路世安都选择了后者。
一次又一次地取消和于锦芒的见面计划。
一次又一次地告诉她,再等一等,等我忙过这段时间。
“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永远都在忙,永远……”于锦芒摊开手,“路世安,不仅仅是我感觉我对你没有爱了,你对我也早就没有什么爱了吧。”
她刚刚拉上裙子,是条漂亮、干净的绿色裙子,普通的涤纶材质,是他们在北京住在一起的第一年买的——那一年她过生日,路世安只送了她这条连衣裙,售价仅一百二十元,购置于一个普通商品城,她很爱惜,穿了这么多年,仍旧整洁。
路世安说过几次,也给她买过好几次新裙子,价格昂贵的,高奢品牌的,真丝的,绸缎的,偏偏她只爱这一件。
路世安揉着眼:“小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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