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的时候,同桌多了三个人,王鸣鸥、徐菲和邵钧。
景年听舅舅说,这段时间王叔叔、徐姐姐还有邵叔叔都会在他们家跟他们一块儿吃饭。
景年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人多一点儿还更好,因为外婆会做更多的菜,他就能吃更多的好吃的。
而且,他不喜欢跟老师同学还有同学的爸爸妈妈们一块儿吃饭,但是他不讨厌王鸣鸥他们几个。
景风在想另一件事,他再次跟庄红娟提出,给家里招个做事的。
城市里叫请保姆,村里不能这么说,但都是一个意思。
这个想法景风早就有了,之前家里开始接订餐,开农家乐,他就觉得他妈和姐姐太辛苦了,最起码得找个帮厨。
他妈舍不得钱,觉得自己能干,还有景云能帮忙。
现在客人越来越多了,就连没客的时候,还有这么多口人吃饭,做饭从来都不是个轻省活,人多尤其累。
另外,搬了新家之后,房子一下子变大这么多,虽然他们自己的房间自己会收拾,但公共区域,两个崽崽的卧室、书房,还是得大人来整理打扫。
还有其他的家务活,说起来好像没什么,但日复一日的做下去,也是相当累人的,他平时没少干活,因此感触更深。
由此种种,景风想请个合适的帮工,帮家里减轻一些家务负担。
这个建议景风提过好多回了,庄红娟一直不乐意,景云也站在她妈这边,觉得自己再多干一些活就好了。
这一次景风是下定决心了,劝了他妈很久,让他比较意外的是,这次他姐没怎么反对。
最后庄红娟终于被说动了,皱着眉头开始琢磨请哪个到自家干活比较合适。
首先,肯定得选信得过的,人要勤快干净干活麻利。
但这样的妇人,尤其是她们村的,满足这些条件的话,人家自己家肯定也干着农家乐或者民宿,自家经营着,不比来她家里干活好?
除非开高价,可工资开太高,庄红娟又舍不得了。
景云比划着提了个人,哀求地看着家人,尤其是景风,她知道,家里的事做主的是弟弟。
庄红娟若有所思,景风也终于明白,他姐为什么这回不反对了。
景云提的人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叫赵荷花,比她大一岁。
赵荷花也是个苦命的女孩儿,景云先天性耳聋,赵荷花却是四岁的时候,突发小儿麻痹,从那以后,腿脚就不那么利索了。
她能走路,只是走路不好看,在村里人看来,就是个有缺陷的残疾人。
或许是同病相怜,村里的同龄人中间,景云和赵荷花关系尤其好,两人虽然差着一岁,但却是同时上学,小学初中都是同班同学。
她们小时候上学的时候,还没修现在这些路,走山路去上学要走很远。
赵荷花腿脚不方便,遇上雨雪天气,更是行走艰难,景云就背着比她还大的赵荷花。
景云不会说话,又生得过于漂亮,小时候被坏孩子欺负,赵荷花鼓足勇气帮她骂人,帮她告老师,还偷偷跟庄红娟学舌。
因为这个,村里另外一家欺负过景云的男孩的妈妈,还跑到赵荷花家门口骂,说她小小年纪,就是个长舌妇,不光要烂脚,还要烂舌头。
景云没有爸爸,妈妈和弟弟护着她,赵荷花没有妈妈,爸爸娶了后妈,又生了弟弟妹妹,她这么个“残疾女儿”,就成了多余。
景云好歹读完了高中,赵荷花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回家了,用她爸爸和后妈的话说,反正也考不上高中。
在家里干活,给一家人当牛做马,伺候弟弟妹妹。
景云结婚早,赵荷花比她更早,十八岁就嫁了人,还没到国家法定婚龄,但乡下这种事,管得没那么严,也没多少人在乎。
她后妈帮她找的婆家,邻镇下面村子的一家,男人比她大十岁,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这家经济条件还行,比赵荷花家里好,男人有点儿憨,也有人说有点儿傻,就是比正常人反应迟钝一点儿。
老婆在外打工,跟别的男人跑了,也是结婚的时候没到岁数,连结婚证都没领,直接跑了不回来了。
这家老太太想给儿子再找一个,不知道怎么跟赵荷花后妈联系上了,觉得赵荷花腿脚不好,跑路不好跑,养得住。
而且她这个脚,也不影响走路,不影响干活,挺好。
于是赵荷花就这么嫁了,后来景云结婚,被那个人渣带走,连母亲和弟弟都联系不上了,更别说赵荷花这个小姐妹。
一直到景云带着景年回到家乡,才慢慢跟以前那些朋友联系上。
赵荷花嫁人后前几年过得还算可以,她那个村子离镇很近,在清水村搞旅游之前,整体经济发展比清水村好,村民也更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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