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涵一直都觉得自己的这位前男友很符合传统认知里偶像的长相:高大阳光,英俊深邃,与何涟那种看显阴沉的类型完全不同。
相比起来,黎涵则是一副小家碧玉乖乖女的长相,并不是说不漂亮——只是缺乏攻击性,容易被忽略,不太像是搞地下音乐的。
“你这是在做什么?”丁柯愣愣地看着整行李的黎涵。
“我要搬家啊。”黎涵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丁柯沉默了一会儿,“我帮你叫车吧。下个月我们还要去录节目,不要忘了。”
黎涵笑了一下:“我还以为你已经找好新主唱了呢。”
“你是白路灯的主唱,这是不会变的。”丁柯皱起眉,“我也不会把乐队的事情和我们的感情问题混在一起。”
黎涵没有理他,开始去拉麻袋上的拉链。
丁柯给她的分手理由是感情淡了。
这是个再草率不过的分手理由,然而在提出这个理由前他差不多快半个月夜不归宿,黎涵多少猜到了他的心思肯定不在她身上了。
实话实说,在某种程度上黎涵还是很感谢丁柯当初是他把她带进了他的乐队做主唱。
如果当初她没有加入白路灯,那么或许直到现在她还和大部分无名小乐手一样过着吃了这周没下周的不稳定生活。
丁柯是个很有商业眼光的人,他知道年轻人喜欢什么,写的几首专辑主打歌几乎都成了短视频平台上的爆款曲目;他觉得黎涵的嗓音很适合唱他写的那些情歌,结果黎涵也真的把他的那些歌给唱火来了。
凭借着那些爆款曲目以及恰到好处的营销宣传,他们的乐队在短短四年间迅速发展走红,成了各类演出和音乐节上的常客,而下个月他们即将参加一个音乐类综艺节目的录制。
这意味着他们即将走进主流音乐的视野。
“你要是还没找到房子的话,”丁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再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也行。我可以去睡沙发。”
黎涵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如果你要我再住一段时间,我想借你的琴去把我个人计划给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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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剧情和肉的比率是3(或者4):1,个人不太擅长大片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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