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路伊维斯旁系的庄园到路伊维斯骑士团,只不过是从一个地狱转移到另一个地狱。
骑士团充满了高贵圣洁的骑士,而他是从阴沟的排泄物里爬出来的蛆虫。
圣洁的骑士将他打得手脚骨折,下不来床,而美其名曰决斗,讥笑他是连训练都不参加的懒猪。
哈法利偶尔也会想起自己这个侄子,看见他的现状后勒令骑士们不许动手脚,也为他带来大夫和伤药。
坦白说,伯父大约已经是这么多人里,最像拉斐尔’亲人’的人。然而,即便如此,侯爵能分给他的爱和时间,也都太少太少了。
若侯爵肯再分出一点点心思到拉斐尔身上,或许就能意识到,崇尚荣光的骑士团能给予拉斐尔的并不是体面的身份,而是武力的霸凌。
侯爵日理万机,连大夫都嫌弃拉斐尔肮脏,离开侯爵监管后,他又是人见人厌的脓疮。
为了不被侯爵怪罪,骑士们有的是法子将拉斐尔打得全身都是暗伤。
他们不想污了自己的手,又怕传染拉斐尔身上的妓女病,总是带着布套在盔甲上。
有拉斐尔的训练队伍里,往往能见到一队人都穿着布套的奇观。他是瘟疫,是晦气,是人人避之不及的鼠蛇虫害。
拉斐尔不知道自己怎么撑下来的,那个时候,只要他想活,就必须不断变强。
他以前觉得自己很能吃苦,就算挨打也不怕。
事实上,确实如此。
他的身体好得很快,也能挨最毒的打。
万幸他有这样的体质,才能在骑士团里活下来。
他后来曾经回到过自己生活的贫民窟。
熟悉的破楼,他住了十一年,已化为了灰烬。
明明只离开短暂的时间,回首再望去,却已经隔了许多世界。
他什么也没能从废墟里找到。
他最卑微、最贫苦、最肮脏的过往已经随着那把大火付之一炬,可是他跪下来,在废墟上痛苦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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