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在东城的势力,虽然达不到只手遮天,却也是黑白两道都有关系网的。
以后无论东城改革发展的多厉害,有多少赚钱的路子,只要孙有福和孙家人在,林冬芹就甭想讨到好处。
“这事儿别让你嫂子知道。”成煜东说。
“为啥?”蔡志鹏不理解:“你为嫂子做了这么多事儿,为啥不让她知道?”
要是他替对象解决了这么多麻烦,恨不得那个高音喇叭,天天在他对象面前叭叭的说他做了多少事?对她有多好?
可为啥到了东哥这里,却啥也不说了?
这样一来,东哥那不是得不到嫂子的崇拜了吗?
“你懂什么?”成煜东瞥了开车的蔡志鹏一眼,表情特别矜持的说:“我只想让你嫂子无忧无虑的过日子。男人嘛,多做事,少说话,把赚的钱给媳妇儿花就成了!”
……
面包车重新开回招待所的时候,娇娇已经被林秀哄睡了。
成景则坐在桌前,拿着从招待所员工那里要来的纸币,在那儿写字。
“给你买了馄炖吃。”成煜东把拎在手里的饭盒递给林秀。
林秀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泡沫做的饭盒,有点惊奇,又有点高兴的说:“要么说经济发达的地方,人民百姓的见识也会更多呢。”
漆黑的卷发披散在她肩头,带着洗漱后的水汽和香气,让她整个人都香香软软的:“这种饭盒在咱们威阳县就见不到。”
八十年代的人,买东西,大部分都是用油纸或者荷叶纸包裹的。
买汤汤水水的吃食,更是自带饭盒和搪瓷碗过去装的,哪见识过这么便利的饭盒和塑料袋啊?连一次性筷子都有!
林秀仔细的摸索了饭盒和装馄炖的塑料袋以后,这才扭头对成景说:“儿子,来吃馄炖。”
东城这边的馄炖,和清溪镇的抄手有点像。
不过馄炖皮儿更薄更软,打底的汤,用的东城特有的小虾米和紫菜。再撒上点榨菜和香菜,吃起来鲜香的很。
林秀给成景舀了一半在喝水用的搪瓷缸里,又扭头看了看睡的正熟的娇娇,思考着要不要叫醒娇娇的时候。
娇娇自己闻着香味就醒了:“妈妈,有啥好吃的呀?”
小家伙刚睡醒,声音糯糯的跟只小奶猫一样。
“爸爸买回来的馄炖,很好吃的。”
林秀笑眯眯的把娇娇,从床上抱起来的时候,成煜东已经伸手接过了娇娇,动手给娇娇喂馄炖了。
成景看了一眼,满意点头。
渣爹今晚做的也不错,心疼妈,还懂得照顾娇娇。
嗯,又发现渣爹和上辈子不一样的地方了。
因为上辈子的那个渣爹,除了挣钱就是挣钱,对家庭从不过问。
对他和娇娇更是只生不养,刻薄寡情的很。
成煜东对上成景那满意的眼神,眉梢一挑,他咋有种儿子在审视他合不合格,能不能配上秀儿的感觉?
被渣爹盯着,成景赶紧低头吃馄炖。
他喜欢现在这种家庭氛围,温馨而幸福。
不像上辈子,渣爹长年累月不回家,林冬芹为了彰显自己是个优秀且成功的养母,总是在外面面前表现出对他们有多好,有多细心。
可背地里,却连他和娇娇穿多大码的鞋子都不知道。
导致他们总是穿着短一截的鞋子,每天回到家以后,脚趾头都被鞋子抵的非常痛,导致指甲总是往肉里涨。
听见成景这些心里话,林秀心又揪着疼了。
“多吃点,明天穿妈给你和娇娇买的新鞋子。”林秀拿多余的一次性筷子,夹了馄炖往成景嘴里喂。
【嗷呜,妈又宠我啦~】
成景快乐的心里话,简直像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泡一样,带着阳光往林秀心里撞。
成煜东看林秀总喂成景,就说:“你也吃点,特意给你买的。”
成景拿勺子的手一顿,爹妈才是真爱,他就是捡来的。
“我不吃……”林秀是个喜欢养生和注重身材的人:“晚上吃多了,容易长胖。”
如果林秀这话,被其他人听见,那些人不知道多羡慕林秀。
还吃多?怕长胖?
在八十年代初期,全国经济刚刚复苏的时候,大部分老百姓一日三餐都能吃饱,那就是一件超幸福的事情了。
也只有生活条件好,成了八十年代万元户的林秀,才有资格说这种话了!
成煜东眼神定定的看着林秀,秀儿穿的是睡裙,鹅黄色的颜色,又嫩又衬人。
黑发白皮肤,殷红的嘴唇水润润的,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成煜东看的眼神都暗了暗:“你不胖,你咋样都好看。”
林秀眉眼弯弯的笑了笑,没理会动了小心思的成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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