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本来就有些红的脸,这会儿跟樱桃似的,红的晶莹剔透。
成煜东也不是很自在的咳一声,他把娇娇递给了林秀,让林秀去找桌子坐下之后,这才悄声的对食堂大妈说:“给我来一份。”
“得了。”食堂大妈笑的特别暧昧。
她是过来人,一看成煜东这身板,就知道这年轻后生,在床上很有干劲儿。
否则能把林秀同志滋养的这么这么娇艳?林秀同志的肤色能白里透红?那眼睛里全是水润润的春光?
食堂大妈手脚麻利的处理了象拔蚌,切成小块,丢进本就煮开的米锅中。
又加了葱姜蒜,一股鲜香的味道,顿时弥漫在招待所的食堂里。
东城人爱吃海鲜,也会吃海鲜。
蚌肚煮粥,鲜嫩的部位,本来是要来做刺生。
但是大妈怕他们吃不习惯,就用来白灼,用最好的酱油拌了上桌,又嫩又有弹性,成煜东特别喜欢吃。
林秀看他大口大口的吃,食堂大妈还在旁边笑呵呵的说吃了好补肾壮阳,真是把脸都给羞红了。
成景听着也觉得脸发烧,他就应该呆在房间里,捯饬他收回来的古董。
而不是坐在这里,听一个大妈和他爸妈开-黄-腔!
这一桌,就娇娇是个真小孩儿,听不懂食堂大妈说的话。
而且娇娇的一颗心,都在刚才见过的秦凌峰身上。
见周围没人了,娇娇这才拿手蒙着嘴巴,小小声的问林秀:“妈妈,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和秦叔叔打招呼呀?”
她怕说的太大声,被人听见,还是凑到林秀耳边说的。
那声音就跟蚊子似的,特别小声,林秀根本听不见。
虽然听不见,但是林秀有读心术,知道娇娇心里在想啥啊。
于是就学着娇娇捂着嘴巴的样子,凑到娇娇耳朵边,小声说:“因为秦叔叔有秘密,咱们不能和他相认,会暴露秦叔叔的秘密。”
娇娇瞪大眼睛,虽然不明白秦叔叔有啥秘密?
但是小丫头知道,秘密是不能被人知道的。
于是似懂非懂的点头,又问林秀:“那啥时候能和他相认呀?”
小丫头多机灵,都知道用他来代指秦凌峰了。
林秀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和秦凌峰相认,想了想就说:“等他主动和我们打招呼的时候。”
娇娇点了点头,这才低头专心吃鲅鱼饺子。
这边靠海,都是早上从船上甩下来的。
他们这一顿早餐吃下来,统共花了两块多。
这个价格,在八十年代也算很贵了,可林秀一家人,是整个招待所最会吃,也是最舍得吃的人。
所以食堂大妈,看见有啥好货,都喜欢买回来。
因为在招待所做饭这么久了,真没遇到像林秀这么挑嘴的人。
人挑嘴,那是对厨师的考验。
只要有本事的厨师,都喜欢挑嘴能吃的人,能得挑嘴的林秀夸一句好吃,食堂大妈能高兴一整天。
早饭吃完了,林秀都有种成煜东体温升高,呼吸变重的错觉。
心想,象拔蚌补肾壮阳真这么厉害?当场就有效?那她晚上不是有福气了?
林秀心里还挺期待,毕竟她也是享受的那一方,不会拒绝夫妻作业这种事情。
到了晚上,还真是如林秀所想的那样。
成煜东特别有劲儿,特别不知足。
林秀不想要了,狗男人还用皮带绑住她的双手……
“你明天不干正事吗?”林秀眼角都是红晕,因为太累,说话的声音都是慵懒沙哑的。
“明天没啥事儿。”夫妻作业做完了,成煜东就拧了湿毛巾给她擦汗:“乐安村的村长一边忙着带着村民,和拆迁办的要条件,一边还想从我和死对头那里抬高价钱,把土地高价卖给我们。”
成煜东解释道:“乐安村的土地,我现在不太想要。已经让蔡志鹏在暗地里,按照你画的地图,去和其他村子里的人接触买土地的事儿。”
本来要睡着的林秀,瞬间睁开了眼。
汗湿的头发,沾在白皙的脸上。
眼睛里还有求饶时,哭出来的潮红,看着脆弱又带着一种靡丽的妩媚。
成煜东没忍住,低头亲了亲她打湿的眼睫毛。
因为这时候天都亮了,所以媳妇儿再诱人,成煜东也舍不得继续缠她。
于是一边给林秀擦汗水,一边说:“我现在之所以还和乐安村那边纠缠,就是想顺着村长的贪心,把价钱抬高,然后坑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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