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目前阅历来讲,二十几岁让人去完全理解和放下被伤害的事实,几乎是不可能的。
过早成为那种可以肆意撕开自己伤口血肉对别人谈笑风生的人,对我来说显然是另一种千刀万剐的背叛,至少是非常不尊重内在感受的。
我非常能接受自己还保持愤怒和怨恨的这种状态和心情,尊重自己受过的伤害是疗愈的第一步。
写完上一篇之后的几天偶尔会思考关于张兰女士和汪少菲先生的内容,在某刻忽然意识到,可能母亲当年服用的就是思诺思。
为什么有时候行为会狂乱到无法被控制的可怕地步。
也许就是思诺思或某种类似成分的安眠药加酒精的问题。
不觉让人齿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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