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最初的相片(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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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她我的相机的功能,我们可以一起自拍,忘记自己也忘记彼此,一起重头开始新的生活,虽然我们什么都不会记得,但在新的日子里,不会有痛苦的回忆,我们还是会重新认识,没有什么好怕的,即使遗忘,我们还是能拥有彼此。

这是你想要的吗?她这么问我,我愣了愣,其实这并不完全是,可我还是点了头。

她放下纸笔,说了声:好。便转身跑上了二楼。

再次下来她带着那台纯白的相机,把它放到我手上,又捡起地上的纸笔,认真地写字:送给你。

想了想,她又写几个字解释:这个有声音。

虽然很片段,但我晓得了她的意思,我给她一个拥抱,带着她到二楼的房间,又下楼走到厨房替她倒了一杯水,偷偷地在水里掺了莫声本就有在吃的安眠药,「遗忘」的作用时间大约十分鐘,但很难保证每个人醒来的时间,还是让她睡久一点吧,虽然「遗忘」的功能很简单,可自拍是第一次,也不晓得究竟会如何,睡久一点也方便社工处理后续。

我上楼把水递给她,又以拿相机的名义下了楼,左手拿着笔,歪歪扭扭地在右手的石膏上写下几个字,回去的时候她也把水喝完了,我接过水杯,把它放在一旁的桌上。

「准备好了吗?」

我笑着问她,她点了点头,我打开相机,示意她伸手一起按下快门,我们笑了,像在普通地自拍——

再次醒来地感觉很微妙,我徬徨地看着陌生的四周,与身旁陌生的女孩,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怎么打着石膏,可我在上头看见了几个歪扭的字:看相片。

相片。我捡起了掉在一旁的相片,翻过来看见画面的瞬间,又再次昏了过去。

重拾记忆的我醒来后,把「遗忘」留给了那孩子,把相片与她所赠与我的「声音」给带走了,不敢久留,怕自己动摇。离开屋子我向社工点了点头,头也不回地踏进自己的家。

我在我们的合照背面,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写上我最后的自白,这是我第一次称呼她的名字,霂光,霂光,你一定要幸福。

连着我的份一起。

出国前一天我去找了苏季清,把照片交给他保管,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我留着相片,相信着或许有天,等到我和那孩子都足够平凡了,能够将所有的悲伤遗憾都化作笑语的时候,她可以重拾完整的自己,我也能因此变成更完整的人。

我无法重新开始,也无法割捨一切,这是我冠冕堂皇的私心,唯独她,我始终不想被真正地遗忘。

我在国外独自生活,把属于自己的底片装在她赠给我的礼物中,只要想起她,我就会到街头去拍唱着歌,或表演着乐器的人,毕竟,去听正式的表演拍照是犯法的,我挥霍着自己的底片,因为我是如此想念。

我也害怕,失忆的她是否也失去了促成她能力的初衷,一想到那纯白的相机,快门键上的符号或许哪天就会消失无踪,我便不由得感到寂寞。

母亲寄给了我她养父母的资料,是一对渴望着孩子的平凡夫妇,据说他们为了她的失忆操碎了心,我私下寄信给了他们,希望他们可以顺其自然不要带她做治疗,虽然是能力造成的失忆,可难保是否会因为什么刺激而让她记起什么,毕竟记忆一直都在脑海深处,是「遗忘」,并不是「消除」。

养父母接受了我的意见,因为我隐晦地说明了她的过去,而除了关于「人」的记忆,她的学习并没有受到影响,语言,文字表达等等都没有退化,就是忘记了每个跟自己有关的「人」。

一切落定没多久我迎来了情绪低潮,在国外过了一段颓唐的日子,挥霍着底片,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在不知不觉间死于相机功能的反噬,我的相机与装在上头的底片,在那忘却一切的女孩手中,也许有天她会在有意无意间把它用完——这样也挺好的,人生就是如此,本非自己掌握。

我把头发留长了些,还将它们染成银灰色,盖住因车祸而留下伤疤的后颈,每天无所事事地间晃,做着以前不曾做过的事,翘课,翘復健,喝酒,抽菸,穿耳洞,在街头挑起事端,我把每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在过,可是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阵子,我突然感到这个「最后」实在太漫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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