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终于学会了忘记。
原来啊,爱到深处不是难忘,而是遗忘。
因为太过于爱她,以至于唯一活下去的方式就是刻意的忘记所有和她在一起的细节。
爱到深处就是遗忘,仿佛她真的从未在我的生命里存在过一样。
因为在一起的那些场景,哪怕是一丝声音,也会唤醒巨大的痛苦,所以,想活下去,只能遗忘。
我尘封了一切,我把从她床头带回来的那本书包好,放在了箱子最深处,里面夹着她收藏的那簇茉莉花,还有她曾经写给我的一封信,我把她留下的MP3也包好,放在一起,里面有着我们曾经一起听的歌,这样,我就再也不会想起她了。
一切都过去了。
老大问我,下一步要做什么?
我目光灼灼,说,考研。
老大笑笑,说,你那挂的科补考都没补过,考鸡毛的研?
我说不论如何,我就是要考研。
我终究还是没能完全忘记,有些执念不可能忘记。
从那以后,我又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活着,该吃吃,该睡睡,该笑笑,该沉默的时候沉默,我比以前更沉默了,因为太高兴的时候,我总是容易突然的悲伤。
过去留下的痕迹是如此的清晰,这就是我的成长。
从那以后,我开始无比恐惧别离,因为只有我清楚的知道,每个转身,都可能意味着此生的再也不见。
只是我不说,没有人知道。
我也不会说,从那以后,无形的风,变成了有形的思念,在每一个起风的日子里,我都会远远的观望那个尘封在记忆深处的女孩。
风的味道是茉莉花香。
风的颜色是温暖的橙色。
风的形状是她飞舞的秀发和裙角。
风的触感,是她温凉的小手。
风的声音,是她的呼唤,冷冷,冷冷。
恍如隔世,那么遥远,我终于不会再因此而崩溃痛不欲生了。
我长大啦。
我长大了。
后来,在老大他们众人的瞠目结舌中,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学校是我曾经跟暖暖吹牛逼的时候选的学校,但是我真的考上了,可是我没有什么开心的情绪,我已经是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
倒是老大,在快要毕业的时候,被一个条顺盘靓的姑娘堵在了宿舍里,那姑娘比老大矮了一头,可气势比老大高了不止一丈。
她掐着腰指着老大的鼻子说,好你个兔崽子,老娘找了你四年,电话天天关机,我还寻思你死了呢,原来你他妈躲这来快活了,我跟你讲,今天不给老娘一个交代,老娘宰了你们这一屋人。
这话瞬间搞得我们紧张发蒙,怎么滴,老大欠的风流债,要我们用命来偿还?
正在我们犹豫要不要报警之际,一言不发的老大走上前,一把把那姑娘抱在了怀里。
凶悍的姑娘也愣住了,然后老大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对不起。
姑娘哭的呜呜呜呜的,刚才不可一世的气势瞬间一泻千里,我们的命总算保住了。
老大继续说,咱俩结婚吧。
姑娘哭的更响了,只剩下我们满脸问号。
不过有一点终于得到了验证,那就是原来老大过去四年吹的牛逼都不是假的,是真的。
但是老大竟然不是我们宿舍第一个结婚的,刚一毕业不久,我们就收到了老五的请柬,这不声不响一直学习的家伙,明明考上了最牛逼的院校研究生,一心为祖国科研搞奉献,却搞了一出奉子成婚的惊天大戏。
婚礼挺热闹的,新娘装扮的花枝招展楚楚动人,只是我突然看到她的侧脸上,有一块刺目的红色胎记。
皱了皱眉,我什么也没说。
毕业各奔东西,青春已然散场,我们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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