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精心梳妆打扮,亲自送上门,结果连陆与书的公司大门都没被允许进去,就被陆与书礼貌地请上车,送走了。
当然了,他人虽然被送走了,但烤羊腿却被留下来了。
云城打死也不相信自己在陆与书心目中的地位还不如一只烤羊腿,思来想去觉得问题还是出在时机上面。正所谓任何事情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今晚这个场景,勉强算得上天时、人和,但地利却未必。毕竟不管是在车上,还是在陆与书的办公室,都不是合适的地点。
但你若让陆与书工作时间跟他出去开个房,那别说陆与书肯定不会这么干,就连云城自己也觉得不可理喻。
算了,还是等下次吧!
云城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又重新把车子开回了陆家别墅。
到家的时候,云舟舟和陆恕已经吃上了。
云舟舟还贴心的给他留了一个烤羊腿。
云城现在一看到烤羊腿,就忍不住想到陆与书。一想到陆与书,就忍不住想起自己刚才主动送上门还被婉拒的悲惨经历。于是他大手一挥:“我不吃羊腿,你们吃。”
他说不吃,云舟舟便也没勉强,而是直接就把留给云城的羊腿给了一旁的陆恕:“那哥哥多吃一点,你刚才打拳辛苦了。”
云城:“……我说不要你就不给了,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
陆恕忍无可忍:“到底是你六岁还是她六岁啊?”
云城:“我28岁的身体,6岁的灵魂啊!”
陆恕忍了半天,才忍住没当面怼他一句“我看你是28岁的身体,6岁的智商”才对。
云城准备的这个烤全羊虽然不算是特别大,但就他们三四个人吃,撑死了肯定也吃不完。所以云城直接让管家切了一半出来,给家里其他人分一分。
管家之前对云城的观感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但最近通过分杏和分烤全羊这两件事情,管家倒是对云城稍微有了一点不一样的观感
他就觉得云城好像没有很多有钱人家大少爷那种趾高气昂高人一等的姿态。
当然了,陆与书跟陆恕也没有。
不过陆与书的前夫金长空就有,而且特别明显。那时候金长空对待他们这些人,就像皇帝老儿对待最下等的贱民,以至于陆与书后来跟金长空离婚,然后把金长空扫地出门,家里好多人都觉得特别解气。
所以单从这个方面来说,云城跟陆与书反而更像是一类人。
这天晚上夜色很好,有风,而且还有皎洁明亮的月亮。吃饱喝足的云城躺在院里的躺椅上,看着月影绰绰,竹影晃动,难得有闲情雅致地问云舟舟:“我记得你之前不是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的么?来,给你爹表演一段。”
云舟舟下意识地看了陆恕一眼,才回答云城:“我不会,我早忘了。”
云城:“那还挺可惜,人生缺少音乐,就像烤全羊少了辣椒面,还是少了些味道啊!”
陆恕之
前就觉得云城大概是热爱音乐的人,因为他开车、钓鱼,甚至连拎着鸟笼子逗鸟,都很喜欢放点儿音乐。当然了,不是什么高雅的古典音乐,就普通的音乐,而且听得很杂,并不限于固定的曲风。
陆恕忍不住好奇地问云城:“所以你也会乐器吗?”
云城:“我会吹口哨算吗?”
陆恕:“……”
云城这个人满嘴跑火车,向来不靠谱又不着调,但他说自己会吹口哨,他还真会。而且口哨吹得还挺好,他甚至还用口哨吹了一首《白桦林》。
在陆恕的刻板印象中,只有街头小混混才爱吹口哨呢!像很多普通人家的小孩,吹口哨都会被父母骂,更何况是像他们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所以陆恕觉得,云城还真是散养着长大的。
云城用口哨吹了两首歌,大概是吹累了,便停了下来。正好别墅区外面有流浪小猫在喵喵叫,云城便拿了点儿没沾孜然和辣椒面的烤羊肉去喂猫。
云舟舟和陆恕就坐在原地看着云城蹲在院子角落那儿喂猫。
他喂猫也不肯好好喂,还无聊地拿了根兰花草把羊肉绑了,一会儿举高一会儿举低的,逗得那只流浪猫上蹿下跳。不过逗两三次他会让那只流浪猫吃一口,然后再继续逗……
云舟舟看着看着,突然说了句:“其实我爸爸会弹乐器的,他房间里有一把胡琴,我有一次晚上失眠,听他弹过。”
胡琴?
陆恕对民族乐器不怎么了解,所以想了想,脑海里才渐渐浮现出胡琴的样子。印象中有点儿像一胡,但音色比一胡要浑厚,弹奏起来既可以抑扬顿挫,又可以舒缓蓬勃,以前陆恕去看民乐团表演的时候,对胡琴印象挺深刻,因为觉得像草原上牧马,给人很自由自在的感觉。
但他对胡琴的了解,也仅限于此了。至于他自己,学乐器只学过钢琴,虽然早早地就过了钢琴十级,但过了之后,就基本上没怎么碰过钢琴了。上一次在学校琴房练琴,还是为了应付学校六一儿童节晚会。
陆恕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刚才自己问云城会不会弹乐器的时候云城要撒谎,但他也没什么兴趣却深究别人的过往,所以听完云舟舟的话之后,他虽然在脑海里脑补了一大堆,但却他一句话也没说。
云舟舟双手抱膝,继续说道:“……但我也就听他弹过那么一次,后来我再怎么让他弹,他都说自己不会。你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陆恕:“可能他真的不会吧!毕竟像他这种会吹个口哨都要拿出来显摆的男人,真会胡琴不可能忍得住的。你那天晚上,说不定是眼花看错了。”
云舟舟:“……”
-
陆与书当初跟云家联姻的时候就说过,要两家一块合作做民俗和旅游这一块。这几年名俗文化大行其道,再加上锦州本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城市,所以陆与书一直很看重这一块的市场。
只不过她之前的精力更多的是放在投资地产和酒店这一块,所以关于民俗和旅游这一块的业务,便一直也没
太顾得上。
这两年地产经济不如过去辉煌景气,旅游经济倒是有蓬勃发展的趋势,再加上云锦之前拿下了锦州当地一个古镇改造项目,所以陆与书便想着趁这个合作的机会,直接把这个项目打造成锦州的一块新的旅游名片。到时候酒店名宿这一块由她的公司负责,而旅游产品和文化交流引进这一块则交给云锦公司来负责,也算是某种程度的强强联合了。
为了这个项目,陆与书已经跟云锦一起去古镇实地考察了好几次,甚至还特意跟旅游局那边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和民俗专家们开过大大小小好几次会议。
而这一次去古镇实地考察,陆与书决定把时间定在周末,到时候把云城和家里的两个小孩子都带上。
当然为了尊重合作对手,在做这个决定之前,她特意跟云锦打了个电话通了个气。
云锦一听就皱眉。
自从上次云城回了一趟云家大闹之后,云锦感觉自己好像得了一种非常时髦的病,叫“云城PTSD”,简单来说就是一听到云城这个名字,就开始头疼,简直都快有应激反应了。
云锦:“你带两个孩子过去玩玩我不反对,反正咱们也去项目现场实地考察过那么多回了,该定的方案和改造计划也基本上都定得差不多了。但你带云城去是几个意思?你不会是……”
陆与书:“是什么?”
云锦本来想说“你不会是被云城这个狐狸精给迷惑了心神吧?”,但他话到嘴边意识到说自己的亲弟弟是狐狸精不太好,而且就算云城真有这个魅惑人心的本领,陆与书也不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所以他把之前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改口道:“反正我不赞成带云城,他什么都不会,去了也只会添乱。”
陆与书轻笑一声:“谁说他什么都不会?你不觉得在吃喝玩乐方面,咱们俩加在一起都不如云城一个人吗?”
云锦:“……”
云城自从那天晚上过去给陆与书送了个烤羊腿之后,就基本上没怎么回过家,就连住宿,都住到了他朋友新开的一间民宿里。这间民宿在锦州城郊一大片梯田上,推窗就可以看到一块一块的水稻田像梯子一样一级一级地铺呈在面前,而且这个季节,水稻田里都是绿油油的水稻,绿得非常清新又养眼,反正对经常住在城市里的人们来说是非常新奇的体验。
云城在这里住了好几天,正犹豫着是继续住下去,还是换个地方尝尝鲜,就接到了陆与书打来的电话。
云城当时正跟这家民宿的老板一块坐在大厅里喝茶,看到云城手机屏幕上闪烁着的“陆与书”三个字,民宿老板第一反应就是打趣云城:“呦,这有了老婆的男人果然是不一样啊,这才几天没回去,老婆就打电话过来查岗了。”
云城一挥手:“去去去。”
挥手的同时,云城起身走到开着的窗户边,对着绿油油的梯田摁下了通话键。
陆与书带着点儿沙哑的声音透过手机传了出来:“云城,你这周末有没有安排?”
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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