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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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姬时出生满三个月的时候,已经把西凤宫周边的四大城池逛了个遍,带着嬴政那天给她的那包钱胡吃海喝,一个多月的时间,原本鼓鼓囊囊的荷包瘪了一点点,用了差不多两钱的样子。

凤羽玉钱是四国通用货币中价值最高的,等重的金币以十可兑一,嬴政给了姬时整一百钱,足够她花销很久了。

姬时通常出去的时候都会问一问大哥去不去,这是对给零花钱的家长极大的尊重,但她问了十次里,基本有八次是不去。嬴政如今已经确定,皇妹虽然出生不久,但心智正常,哪怕偶尔有些稚气,也不是会被欺负的人。

嬴政不想去,刘彻却很积极,他现在对姬时有很大的兴趣,也正如朱家父子讨论的那样,他这些日子异能修炼进度很快,明显感觉身体比之前强了很多,自觉也是个修仙的人,往后大家兄妹相处的时日漫长,当然要处好关系。

人和人的感情都是相处来的,刘彻对这一点十分清楚,即便是亲生父子,也会因为长久不相见而产生嫌隙,所以他一向是帝子之中最会讨女皇欢心的那个,换成兄妹,刘彻更有信心做小鸡心中最好的哥哥。

姬时之前隔三差五带着嬴政出去玩,还从来没带过她最喜欢的二哥,不想起来也就罢了,一想到这个,她就有些愧疚了,抓抓脑袋小声地道:“二哥,我带你去吃好吃的,我这些天逛了很多地方。”

她在四座大城转了很多天,除了找到了一些好吃好玩的店铺,也做了一封带简易地图的游玩笔记,用满意的红圈圈出了她去过的所有可以让男人进入的商铺,不会再出现带着大哥走了好多地方都歇不了脚的情况了。

刘彻和嬴政不同,出宫之前他换了一身华丽的衣裳,头发重新梳过,手巧的宫侍为他仔细编发,以金玉蝴蝶为点缀,额上点了云母花钿,戴的是精致的红宝石发冠,耳朵上是一色的红宝耳坠。临出门前,刘彻又穿了一双水蓝云纹的靴子,冬日天寒,又揣了一只水貂毛的暖手捂。

姬时嘴巴都张开了,刘彻瞥她一眼,见她只是在羽管裙外简单套了一件长袍,伸手按住姬时肩膀,温柔笑道:“出门在外,人靠衣装,小七,去换身衣服。”

姬时有时候觉得,自家的哥哥们都挺有性格的,说话很少是用和人商量的语气,她也只好去挑挑拣拣换了身衣裳,也就好在凤国女人不盘头发,大多是扎成一束,也有嫌麻烦剪披肩发的。反倒是男子,大多都是一头长长青丝,据说只有丧亲守寡才会剪发。

刘彻不擅飞行,他的白鹭翅修长美丽,按理来说是很适合学飞的,但只有自己飞起来才知道有多费劲,他一向不喜欢难为自己,偶尔被猛禽带飞,也不会飞得很高。所以第一次被姬时带到高空之中,他惊得眼睛都瞪圆了。

姬时很喜欢飞在空中的感觉,前世她是达到异能九级之后才能御空而行的。可惜她九级了也就不到两年,丧尸皇感知到她的威胁,频繁派遣丧尸围城,她自己毫发无损,却有很多中低级异能者遇害,她一怒之下就拉着丧尸皇

一起炸了(),真物理意义上的气炸。

如今来到这个资源丰富又没有丧尸威胁的古代世界♂[()]♂『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姬时是真的很快乐,见到刘彻也很喜欢的样子,笑嘻嘻地降低了速度,带着他四处飞行,直到感觉有些饿了,才在北城港口附近停了下来。

姬时还和刘彻解释道:“北城有很多吃喝玩乐的地方,我找到一家特别好吃的酒楼,上次带着大哥去吃过,他也……”

一根手指抵在姬时张合的嘴唇上,刘彻笑眼弯弯地看着她,“好小七,二哥站在你面前,别想着别人了。”

姬时眨巴了一下眼睛,忽然发现周围有不少人向着二哥投来视线,其实大哥长得也很好看,但每次出来被人这么看,他都冷冷地扫视过去,也就没人敢看他了。二哥却不一样,他大大方方地任人观看,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甚至有些享受那些惊艳迷恋的目光。

这就是西凤宫的美丽传说啊。

顶着很多灼热视线,姬时带着刘彻进了一家热闹的酒楼,酒楼大堂中央有个小说书台,台上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正在口若悬河地说书,边上有个弹琴的少年。

姬时给刘彻介绍道:“那说书的余大娘在这里待了有二十多年,她说的书可好了,那个弹琴的好像是余大娘的孙子,会好多乐器,前天还是在拉二胡的。”

因为想听说书,姬时就在大堂坐了桌子,说是给男人进的酒楼,其实也少有男客,来来往往的基本都是女子,刘彻从坐下起就一直在被人看,有的女子还矜持些,只是偶尔瞄一眼,但不少人是不那么客气的,左一眼右一眼地朝着刘彻看。

姬时之前和嬴政来的时候没这个情况,她皱起眉头,刚想说要不点个包间,就见刘彻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一个长相十分英气美丽的女人身上,笑道:“过来坐坐?”

那女人本是看刘彻的那些人中眼神最直白最不遮掩的,见刘彻忽然朝她笑,还邀她过来坐,顿时有些懵了,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刘彻身边的姬时。

姬时是很偏心刘彻的,一点都不介意他举动出格,这会儿已经开始嗑瓜子,等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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