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句是死亡(出书版) 第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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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应该马上告诉你们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之前没想起来。但今早回家,看见这里的警察和理查德……”

他停下来,让自己缓了缓,然后继续说。

“应该是上周一,当时我们一起在奥德维奇的德劳奈餐厅吃晚饭。那是理查德最喜欢的餐厅,下班后我们经常在那里见面……吃完饭就可以打车回家。总之,那天我们刚吃完,我就看见这个女人走过来。她个子不高,看起来像日本人,我没认出她来,后面还有一个女人和她一起。

“她停在我们的餐桌旁,理查德抬起头。当然,他一下子就认出她了,但他似乎并没有特别不安。他彬彬有礼地轻声问了一句‘有什么能帮您的吗?’她低头看着他,脸上带着怪异的笑容。她戴着有色眼镜。‘你是头猪!’这就是她的开场白,她还说了一些关于离婚的事,说那有多么不公平。然后她伸手拿起我的酒杯——我一直在喝红酒,虽然我们已经吃完饭了,但杯子里还剩下一些。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她要喝掉那杯酒,但她却把酒倒在了他头上。理查德的脸上和衬衫上都是酒,太离谱了。我觉得应该报警,但他不想惹事,只想离开。”

“她还说了什么?”

“就这些。她泼完酒之后,立即放下酒杯,说她想用酒瓶子打他什么的。”斯宾塞停下,仿佛刚刚的描述才让他反应过来,“天哪!他就是那样被杀的,不是吗?!”他猛地伸出手来,抱住自己的头,“她说过要这么做的!”

“斯宾塞先生,我们先不要妄下结论。”格伦肖说。

“什么叫不要妄下结论?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口说的,还有十几个目击者。”

“你们周日晚上的通话里,普莱斯提到她的名字了吗?”

斯宾塞回想道:“没有,他没有说她的名字,但确实提到了她。我知道他一直在想这个案子……虽然他很谨慎,从不告诉我任何案件细节,但我们在德劳奈时,他说起过这件事。我们打电话的时候,他还说他已经和奥利弗谈过了,就是奥利弗·梅斯菲尔德。他们俩都是梅斯菲尔德·普莱斯·腾博律师事务的资深合伙人……我正要问他们聊了什么,门铃就响了。”

“这里的门铃?”格伦肖问。

“没错。我是在电话那头听到的,理查德的话还没说完就停下了。他说‘会是谁呢?’他没想到有人来,让我等一下,然后把电话放下了。”

“他没挂电话?”

“对。他应该是把手机放在大厅的桌子上了,停顿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听到了他在木地板上的脚步声,我好像听到门打开了,然后他说:‘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听起来很惊讶,‘有点晚了。’”

达伦把这些都记了下来,顿了顿之后问道:“这是他的原话?”

这次斯宾塞没有犹豫。“是。‘有点晚了。’他就是这么说的。”

“然后呢?”

“他回来接起电话,说他待会儿再打给我,之后就挂断了。”

“他没有告诉你关于这位到访者的其他信息?”达伦总让自己的问题听起来咄咄逼人,令人生畏。即便是祝你早上好,也可能让你感到紧张。“你没听到他们说别的吗?”

“他什么也没说,直接挂了电话。”斯宾塞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等着他再给我打电话,却没等到,我想他一定是很忙或者有什么别的事,他经常这样。对正在做的事情,他会全神贯注。今天早上我开车回来,到了家里,看到那些警车,还是一头雾水……”

霍桑安静地听着,肩膀半转向窗户,这时他回头看了看。“车不错,”他说,“有电动窗吗?”

“什么?”斯宾塞被这个问题问蒙了,一时忘记了自己的眼泪。我一点也不惊讶。以我对霍桑的了解,他常常说出看似无关的言论。他不是故意冒犯,只是向来如此。

“这是经典车型,”霍桑继续说道,“什么年代的?”

“一九六八年。”

斯宾塞现在三缄其口,指望格伦肖探长夺回话语权。她还真那么做了。“你丈夫被人用一瓶酒袭击,是瓶拉菲古堡红葡萄酒。是阿德里安·洛克伍德送他的那瓶吗?”

“我不确定,嗯,是的,我想是那一瓶。理查德说过,这酒很贵。这也是浪费钱,因为他不喝酒。”

“他是个禁酒主义者。”

“对。”

“所以家里没有酒。”霍桑说。

“实际上,厨房里有很多——威士忌、杜松子酒、啤酒之类的,我偶尔喝一杯。但是理查德不喜欢喝酒。”

卡拉·格伦肖对着霍桑笑了笑,这并没有让她看起来更有魅力。我开始意识到,她的幽默背后有一丝恶意。“你还有别的问题吗?”她问。

“只有一个。”霍桑转向斯宾塞,“你提到理查德周六下午有客人来。他说是谁了吗?”

斯宾塞考虑了一会儿。“没有。他只是说有人要来,没说是谁。”

“我想你大概得到足够多的信息了。”格伦肖插嘴道,她知道霍桑不敢不同意,“我得到斯宾塞先生的全部陈述了,你为什么不现在就走呢?”

“听你的,卡拉。”

我有点佩服她控制情绪的方式。她和梅多斯完全相反,她不会让霍桑激怒自己。她已经明确表示了自己才是负责人。我们两人离开,下了楼梯,穿过前门。一出去,霍桑就点了一支烟。在他点烟的时候,我再次检查了折断的芦苇,寻找脚印。果然,地上有一个很小很深的凹痕,可能是某人鞋尖的印记,或者,更有可能是细高跟鞋的痕迹。

“真是一个蠢货。”霍桑喃喃地说。

“格伦肖?”

“斯蒂芬·斯宾塞。”霍桑吹出烟雾,“天哪!我一分钟都不想在那个房间里待了。如果他的手腕再软点,手就要掉下来了。”

“你可以在那儿托住他的手啊。”我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你不能这样谈论别人的性取向。我就没有谈论,而且也不会写进书里。”

“你自己的书随便你怎么写,老兄。但我不是在说他的性取向,我在说他的演技,你信吗?眼泪?手帕?他是在睁眼说瞎话。”

我回想刚才看到的情景,似乎不太像是在演戏。“我觉得他是真的难过。”我说。

“也许是吧。但他还是在隐瞒什么事。”摩根跑车就在我们面前,霍桑用拿着烟的手指了指,“不可能是从埃塞克斯、萨福克或任何沿海的地方开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

“他给我们看的照片里,房子没有车库,这辆车不可能在海边停了三天。没有海鸥粪便。挡风玻璃上也没有死虫子。你说他沿着a12号公路行驶了一百英里,连一只蚊子苍蝇也没撞到?我想他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而且不是独自一人。”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测而已。副驾驶的车窗摇下了几英寸,车窗不是电动的。我认为有一半的可能是,车窗就是那名乘客打开的。如果他一个人开车,就得够到另一边摇下车窗,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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