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林夕把买来的猫窝打开,再把猫砂盆放进厕所,找了一只盘子和碗过来放上猫粮和水,罐头也打开放在碗的边上。
草儿在进屋的那一瞬间就跳到了屋里唯一的一个双开门衣柜柜顶,盘身坐在上面,用一双眼睛十分冷静地看着林夕为它忙前忙后。阿花花没了的这段时间,草儿也没有人去管,它打架也打不过健全的其它流浪猫。
因此这段时间,草儿就从来没有吃饱过,最困难的时候,草儿都是翻垃圾桶,喝下水道的水度过的。刚刚地铁站门口,林夕给它打开的那罐罐头跟猫条草儿也没吃。
现在到了温暖的屋子里,柔软的窝就在边上,食物的香味就在眼前。草儿没忍住,走到罐头面前吃。一边吃,一边四处警惕,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威胁声。那机警的小模样格外可爱,林夕没忍住,拿着手机给阿花花发了个小视频。
阿花花在位面的另一头,看到草儿吃饭的这一幕,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同时内心又有种说不出的心酸。
林夕没养过宠物,但她知道心有牵挂是什么滋味儿,以己度人,她给阿花花发了个信息:【我以后每天都给你发草儿的视频。】
【原始世界阿花花:谢谢你。】
有时候表达谢意,再多花里胡哨的词句也没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来得郑重。此刻的阿花花发的这句话就是如此。林夕能够感受到她的郑重。
在私聊界面收到的物品不会被扣押,林夕看着在不远处吃饭的猫,手里拿着阿花花投送过来的红宝石。
在灯光下,红宝石散发出璀璨的光芒,这种红色迷了林夕的眼。长到这么大,最好的首饰是她奶奶在她上大学时留给她的银镯子。
她在经济压力不那么大的时候,也曾买过阿水水晶石的手串来戴,但那个手串拿到手里的触感跟这个宝石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个宝石的手感怎么说呢,跟林镀锡给她的那个玉佩差不多,很有重量,也很清润,宝石没有半点杂质,透明得不像话。
林夕不打算卖这颗宝石,这是阿花花给草儿的陪嫁呢。她打算回到家,把这颗宝石打成项链给草儿戴上。
她也不怕有人偷,毕竟现在网上卖啥的都有,玻璃做成的阿水水晶到处都是呢。
林夕把宝石用纸巾包了两层,放到一个黑色绣了一丛绿竹和梅花的小袋子里,这个袋子的形状是福袋样式的。很好看,但年头久了,上面的梅花跟绿竹的颜色都已经变得陈旧了。
都说人对于五岁前的记忆都是模糊的,但林夕却一直都记得这个福袋,是她妈妈在她四岁生日那一年给她绣的。
她每次一看到这个福袋,脑海中便会浮现一幅画面。昏黄的灯光下,一个长相漂亮的女人坐在凳子上,一针一线的给她绣福袋。她趴在女人的腿边,问她绣的什么。女人温柔的回答声,像是一个梦一般来得不真实。
半晌,林夕把福袋放到随身带的包包里,打开屋里的小夜灯,看了一眼草儿,罐头跟猫条不知
道在什么时候吃完了。草儿也没在她的窝里待,而是躲到了桌子下。
林夕没有管,她知道小动物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是会下意识地往黑暗地方躲去的。
林夕关了灯,朝草儿道了一声晚安,而后睡了下去。
也许是今晚又想起了她的妈妈,因此在梦里,林夕又梦到了过去,她在屋里玩,她的父亲母亲在堂屋坐着说话。两人笑意盈盈地看着她,她跑到他们身边,他们一个笑着拉她的手,一个用手帕给她擦脸上的汗阿水水。
一个梦就做了很久很久,第二天被闹铃叫醒的时候她还沉浸在梦中醒不过来。
下床时手边触碰到一个温暖柔软的身体,林夕看过去,原来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草儿睡在了她的身边。林夕因为梦到了从前而难受的心情瞬间就变得柔软了起来。
她第一时间拿出手机给阿花花拍了个照片。阿花花将林镀锡发来的视频来来回回的看了好几遍。
林夕给草儿的猫碗里放上了猫粮,再去卫生间把草儿的粪便铲走。
出门前,林夕揉了草儿好几把。
草儿睁着它的大眼睛,平静地看着她远走,等她关上门了,才张开嘴,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趴回原位,继续睡觉。
因为马上就要离职,因此林夕今天去得就比较晚。七点才从家里出门,比平时多睡了一个小时的效果很是显著。此刻她觉得精神充沛,走在路上往四处看,感觉都新鲜了很多。
她到店里的时候将近九点,店里依旧只有何春一个人。林夕还完衣服出来,何春手里拿着一个肉松面包走到林夕面前。
“小夕姐,请你吃。”何春笑意盈盈。
林夕看着眼前的面包,没有接:“不用不用,我吃了来的,现在不饿。”
跟林夕当同事也一年了,林夕还是第一次见到何春给她带早餐,这早餐林夕还真不敢吃,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何春被拒绝了,也不在意。她本来也没想给林夕吃,之所以给她,不过是因为有求于她罢了。
瞧着林夕那张清丽到极点的脸,再想想自己虽然漂亮但并没有多大特色的面容,嫉妒从眼中一闪而过,很快便被隐去:“小夕姐,听说你要辞职啦?我请你吃个饭吧,感谢你照顾我这么久了。”
“不好意思啊,我没空呢。”林夕不管何春打什么主意,自己不接茬儿她也拿自己没招儿。再说了,法治社会,她敢把自己怎么样?
有顾客进店,林夕抬腿就走。按照店里惯例,在她要离职的这一周,她是要常驻在店铺里的。而在这期间跟她下订单的客户,她可以拿订单提成的百分之三。
虽然百分之三少了点,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
何春见状,咬了咬牙,正好微信来,她低头看手机,而后往顶楼去。
顶楼的办公室里,大家各自忙碌,何春熟门熟路的往王总的办公室去。王总四十多岁,脑门上的头发已经秃顶,啤酒肚比怀孕了六七个月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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