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川故莫名其妙被自家老婆凶,还没来得及不高兴,林知年的声音就又软了下来,听上去简直委屈得不像话:“明明说好等长大之后就娶我的,哥哥却还让我等了那么久,直到二十八岁才把我娶回家。”
“……谁说过长大之后就娶你的?编故事也走点心好吗?”
裴斯这剧本写得也太老套了。
林知年其实早就猜到梁川故已经忘了这件事,但亲耳听到他这么理直气壮地反问,还是抑制不住地一阵伤心。
“哥哥说的,哥哥忘了,哥哥就是个负心汉大坏蛋。”
“好好好是我不对,我不该忘,以后关于我们知年的一切事情,哥哥都会记得清清楚楚,知年不生气了好不好?”
梁川故不想在这无聊的剧情上花费太多时间,今晚的安排有些紧凑。
首先是带林知年去买些像样的衣服鞋子,再去给他定制几副耳钉,买一对情侣腕表。如果到时候林知年还不太累的话,他们还能步行去cbd外环的一条小吃街,从街头吃到街尾,虽然图片上看起来那里面的食物都不怎么健康,但偶尔放纵一下问题不大。
主要是他刚刚问过裴斯,裴斯说林知年初中时期放学后最喜欢去的地方不是酒吧就是小吃街,最爱喝的不是牛奶而是酒,最爱吃的不是高级料理而是垃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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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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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剧 本 三 宝贝。
“我没有生气。”
林知年慢条斯理地给梁川故整理了一下衬衫领口, 虽然说着不生气,但眉眼间还是难掩低落。
入戏太深了吗?
“没生气就好。”梁川故解开他身上西装短裤的扣子,从衣柜的角落拿出一套休闲装给他换上。
“衣服你穿着应该会很大, 等会儿再加两件外套。裤子的话腰部是抽绳的, 可能裤腿会长, 待会儿再给你买合身的。”
梁川故一边念叨一边给他套上自己的衣服, 他其实不爱穿休闲服,也没什么穿休闲服的机会,和那件针织毛衣一样,这些衣服上面都没有留下他的味道。
林知年抬袖闻了闻, 像是有些失望。
“哥怎么突然想起带我去逛街了?”他朝梁川故凑近,埋头在他颈侧轻轻地嗅,“工作不累吗?其实知年也没那么想出去玩儿,我们可以早点回家。”
“知年, 你可以不用这么懂事。”梁川故觉得他有时候不像小白兔,而是像一只湿漉漉的小狗,亲近他渴望他的时候尤其如此,让人无端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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