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斑遐想 第1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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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市里,他和滕大伯兵分两路。大伯交代他注意安全,他则劳烦大伯帮忙照顾爸爸。他们家有亲戚帮衬,如今倒是不愁钱,就怕爸爸一个人有什么不方便。滕大伯是好人,高高兴兴就答应了。

姜扬治坐高铁出门。

他的位置靠窗,旁边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乘务员专门带着上来的。乘务员和他打招呼,说是这位乘客年纪大了,万一有什么,请他多帮帮忙。举手之劳,姜扬治自然也点头。

姜扬治戴上耳机,坐着发呆。

手机震动,是妈妈发来的消息。妈妈说:“儿子,吃了饭没?拍张照来看看啊。”

他不想回复。隔壁座位上,老太太慈眉善目,拆了一盒肉松小贝,问他吃不吃。她说自己此行是去看生了外孙的女儿,还拿梨子汁问他喝不喝。

姜扬治一一说谢谢,但没有领情。

想了想去,他又还是回复了妈妈的消息:“等会儿吃。”车程很短,一下就能下车了。他出站,火车站建筑上方有巨大的城市名招牌。他拿出手机,想把自己和那两个字拍到同一个镜头里。可很难,最后,他改变角度,拍了个从下往上的照片,发给了妈妈。

妈妈发来好多个可怜的表情,说:“我的宝宝最帅了!”

哈哈哈哈哈。

他忍不住笑了几声,他妈妈真有意思。

妈妈听说他出去玩,惊喜地提出,他继父正在那座城市外派呢。她给了他一笔零花钱,又叫继父去陪他。之后读书,苦日子还长。妈妈也只能给点零花钱。

不过他年轻,无知无畏。

那时候,便民生活项目该有的都有,姜扬治叫了个网约车,直接坐到报到的酒店。

一路上,酒店走廊上都是年轻人。他们共同点是都年轻,都穿得入流,就像从舞室视频、ootd,甚至kpop舞台视频里走出来的人一样。

姜扬治看了一路。

他不是没参加过比赛,像这样来大城市倒是头一回。说唱一类,多半会在二三线的小地方举办,审查简单,消费低,各种条件都方便。

高中的时候,他接触到的人有限,不是没人耍酷,但没有那么多。有的人也穿些潮牌,可那些黑白灰的东西,隔远了和优衣库没什么不同。戴帽子的八成就是没洗头,或者干脆剃秃了,揭开就是一道光。当时他也不敏感,没怎么仔细钻研过,看到脏辫的时候觉得有点牛逼,不过自己不想要,不洗头太受罪。

然而,短短几年,日新月异,社交媒体大肆泛滥,自媒体推动人们展现自我,新的风尚从国外涌入国内。韩流文化带来的不止音乐,还有时尚。亚洲这边,审美和欧美大不同。跳舞又和唱rap的不一样,rap就录录歌,跳舞的人流行拍视频,自然要在意外表些。

再加上姜扬治刚从高三毕业,几乎相当于刚从书堆里爬出来,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再是校规管着的高中生了。

光是那条走廊上,所有人都穿着光鲜——衣服下摆系成结,露出小蛮腰的啦;裤腰带上系好几根银链子的啦;留鲶鱼头、扩耳洞的啦;牛仔裤破洞大到露出渔网袜的啦。

真是对不起,姜扬治之前最赶潮流的装扮就是同时戴两顶帽子。头巾帽他都没试过!

姜扬治没有报到,转头出去了。后来他才想起来,他到的早,那天就去报到的大多是青年组,年纪都比他们大不少。都工作的人了,时尚自然彻底些。

姜扬治和继父约在有喷水池的公园碰面。他坐在花池边闷闷不乐,继父匆匆赶来。

他本来很郁闷,看到继父时,当即扑哧笑出声。

继父剃了个光头,摸着脑门说:“我嫌热。像不像皮普保罗?”继父和妈妈当然是有共同爱好的,不然不可能顺利走入婚姻。

姜扬治说:“像郭冬临。”

继父叹了一口气,面带微笑,遥望远方:“小兔崽子。”

背后喷泉突然喷水,把两个人吓得向前逃窜。继父大喊:“不要回头!”马上被喷了一嘴的水。

继父带姜扬治回了单位给他安排的酒店式公寓。家里只有一间,姜扬治可以住下,但得委屈跟后爹挤挤。他洗了澡,出来的时候,继父在看他刚刚拿衣服时仓促抽出来的报到表。

继父说:“你到这儿是来参加街舞比赛的?”

“嗯。不想去了,”姜扬治说,“丢人。”

“丢什么人?”继父问。

继父爱问,也爱帮人忙,说好听点是知心哥哥,说难听点是闲人马大哥。盘问了半天,姜扬治不带任何主观想法,只是把今天的所见所闻说了。继父沉吟片刻,洒脱地对他说:“你只是被他们的外表唬住了而已嘛。”

“什么?”

“什么城里乡下的,什么潮不潮土不土的,你很了不起。小治,你要记住这一点,你年纪轻轻就有自己的爱好,在网上有那些粉丝,自己为自己做打算,给你妈妈、你爸爸省了不知道多少心。叔叔都佩服你。”继父真诚恳切,“迈克尔·杰克逊遭到种族歧视,患上皮肤病,因为他的外表受到那么多质疑和抨击,他也依然站在舞台上。你这只是一丁点小小的问题,解决它,交给叔叔。”

姜扬治歪着头问:“要怎么解决?”

继父顶着他的光头露齿一笑。

姜扬治没有过芭比娃娃,也没玩过换装小游戏,玩游戏不捏人,形象都用默认设定。虽然自知外表还行,但没有想过进娱乐圈或当模特,对被包装没兴趣。但是,高三毕业那年,他好好体会了一下。

继父自己的私服就很特别,穿着无袖衫和工装裤,带他去朋友的买手店里挑选。

打唇钉的位置痛了一个星期,很幸运,没发炎。手穿耳骨洞痛得要命,一股脑弄完。

头发从白天做到晚上,他等太久,睡了一觉,醒来没有缓过神,整个人看着特别生人勿近。外形出挑又打扮精致的人难免有种这样的气场——他的时间尤其宝贵,他们的人际关系格外高贵。店长想要加个微信留个买家秀都没开口。

项链重得要命,戴了项圈、细粗链各一根还要配土星,绳子材质有讲究。墨镜肯定是要戴的,搭配浅色头发,颜色深一点也没关系。

跳舞要穿的衣服也得搭,更简洁,但不代表简单和不费心思。

坐在店里,姜扬治几乎没了半条命,灵魂出窍,一个人发呆。继父和朋友像《穿普拉达的女王》里的角色一样,对着一堆不知道是袖套还是袜子的东西聊得热火朝天。姜扬治渐渐回过神,看着架子发呆。

继父走过来,问他怎么了。

姜扬治拿起一顶带兽耳的针织帽:“挺好看。”

“你也上道了啊。这是现在正热着的,”继父就知道,懂的人自然而然熏陶着就懂,不懂的人混搭必成灾难,不过当然,时尚因人而异,“走吧。”

姜扬治去参加比赛,穿着入时,打扮高冷。他已经违背继父的意愿强行精简过,多余的首饰是没戴了,但是,那头银白色的头发就够晃眼,墨镜论谁看都价位不低,又不是谁都在脸上穿孔,衣服袖子被卷起,露出没有任何腕表、手链的手臂,但这种扎法反而欲盖弥彰——时尚哪,时尚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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