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水。”
丁昭绕到另一边的空位。边晔被他逗笑,对调酒师说两杯old fashioned谢谢。
一个个都爱自作主张,丁昭怒气未消,也不理边晔好歹算自己上级,说话语气生硬:“刚才那人谁啊,你朋友吗?”
“allen许,许方纶,t&h最年轻的ad,”边晔大方介绍,“你应该知道啊,几年前他在co2做过,是nate亲自带的。”
两句话,丁昭如遭雷击。他知道程诺文之前带过别人,不是庄晓朵董遐迩那种上下级关系,从他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大概是个禁忌般的存在,具体是谁,长什么样,做过什么,一概不知。
现实半点道理不讲,什么准备都没有,直接甩到他脸上:真有这样一个人,长相性格,与程诺文过往的那些炮友属于同一系列。
边晔看出他神情的变化,明白了,装作懊恼打自己嘴:“他没和你提过啊?哎呀,我以为他什么都和你说呢。”
调酒师这时过来上酒,丁昭举起杯子,方糖和苦精的味道尝起来让舌头发麻。喝下时,冰球撞到上嘴唇,冷得他打个战栗。
边晔观察他,手指抚摸杯壁,加冰的古典杯外层已微微化水,他沾上一些,在吧台上画条直线。
“co2是beth从t&h出来后开的,当时我、她、nate都在一个部门。她将nate带走后,两个人相当于净身出户。t&h对待‘叛徒’向来不留余地,逼他们签了两年竞业协议,根本找不到服务品牌,合伙人也不敢投太多钱,说先让beth挺着,活得下来再说。”
他在线旁点了个点,继续道:“捱过两年,竞业协议之后,稍微好一些,合伙人钱来了,他们也开始招人。像你们组的doris啊,ada啊,都是那个时候进的公司,allen也是,几个人都归nate管。”
丁昭听过co2的发家史,清楚公司是靠拿下佲仕才算打个翻身仗。边晔听后,笑笑,说:“是啊,佲仕的业务nate功不可没,但在佲仕之前,他们其实还有个机会,可惜没抓住,allen也是在那时候走的,工作理念上有些分歧。”
说得很含糊,丁昭追问,边晔不讲了,手指在线的末尾画个点:“后来搬到恒光,co2要扩大规模,beth邀请我过去,我就答应了。”
“t&h没让你签竞业协议?”丁昭疑惑。边晔那时哪只跑路,迈赫厘他都带过去了,老东家会这么眼睁睁放他走?
“我就知道你要这么问,”边晔意味深长道:“我和nate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我够弯。”
“……”
“是腰板够弯!”他哈哈两声,“和性取向相比,nate的工作方式太直了。他是聪明,可惜不够世故,容易得罪人。而且他得罪人,管对方是谁,绝对不留情面,难免会被记恨,如果是个报复心强的,未来有的是苦头吃。”
他盖上画出的那条线,轻轻一抹,水渍尽消:“我呢,是不怕得罪谁的。真要得罪人,我宁愿得罪君子,也绝不得罪小人,所以才能经常和t&h的旧同事喝酒嘛。”
原本是想打探口风,没想到被塞了一堆陈年旧事,尽是令人不痛快的那种。后续两人聊的话题,丁昭全无兴趣。边晔找他过来,庆祝升职只是借口,实际是为了打听有关郝思加的事情。丁昭没力气搭理,装糊涂,敷衍两句,匆匆喝完手上一杯就借故要走。
边晔也没留他,一脸目标达成的满足,分开前喜滋滋续杯酒,说要独自再坐一阵。
回家路上,丁昭紧紧抱着购物袋,像抱着唯一可以给他安全感的东西。他下车,憋着一口气,到公寓门口却不进去,头抵着门,做长长的呼吸。
从co2跳槽去t&h,听边晔的意思,那个许方纶选了一条与程诺文完全相反的路。都是程诺文教出来的阿康,丁昭尝试揣摩对方的心思,未果,只能没好气地想,肯定是个大笨蛋,谁会愿意离开程诺文?
他打起精神,看向手里的礼物,想象程诺文会摆出怎样的表情——最好没睡,就算睡了,也要敲门叫他起来。
按下指纹锁,丁昭推门进屋。程诺文在家,也没睡。
不止他。
有个陌生人正挂在他身上,亲热地与程诺文耳语。两人坐在餐桌边,贴得极近,地上几件衣服,缠绵得分不清是谁落下。
那张餐桌,他和程诺文一起办公、吃宵夜、看叉烧在桌底打滚的餐桌,记录过很多他们共度的长夜。
有几次晚归,程诺文给他留灯,他进门时看见,心里暖和,就会在桌边坐一会。休息的同时,望向主卧紧闭的那扇门,偷偷想那里什么时候可以对自己开放。
现在,这张黑胡桃木长桌不过是程诺文增添性趣味的场所。
程诺文身上的人,不同张脸,一样漂亮得追不上,与自己截然相反。他发现丁昭,不恼,也没惊慌,露出几分好笑,挠程诺文下巴:“可以啊你,今晚要玩三人行吗?”
购物袋掉到地上,丁昭去捡。程诺文捏住帅哥脖子,“别乱讲,”他分出眼神给丁昭,“租客而已。”
那是程诺文能给出的最冷淡的模样。
帅哥眨眼,他生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略有歉意对丁昭道:“我以为你也是呢,不好意思,今晚要是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麻烦你当听不见,好吗?”
说完他拍程诺文后背,“还不肯起来?都说客厅冷了,非要在这里做。”
丁昭背过身,克制全身力气,他蹲着,假装解鞋带,嘴里说你们忙你们忙,我马上就回房间。再抬头的时候,客厅哪里还有人,早回屋了。
自从那次被人撬门,说程诺文顾忌邻里也好,爱护狗儿子也好,他几乎没在丁昭面前再带人回来。这么久了,丁昭都快习惯程诺文收敛习性,以为他有所转变,却忘记,当程诺文真想伤害谁,他会有多无情。
他工作、待人,实际都是一个样的。他不怕被记恨,不如说,他希望别人恨他恨到放弃。
回房关门,客房门板薄,程诺文那间主卧隐约传出声音。丁昭划开手机,他手抖,划了几次才解锁,随便点开一首歌,调高音量。
上月大扫除,他找到一副耳机,以前程诺文娱乐时,他常用来躲避噪音。耳机被叉烧咬得面目全非,他就顺手扔了,丢进垃圾桶还有点乐,想,可能再也用不到了。
原来潜意识也觉得,只是可能而已。
他躺到床上,仰面躺,没过半分钟,感觉呼吸不上来,只能坐起,手掌抵住胸口拼命揉,好像这样做可以化解一丝这具身体内部绵延不断的痛楚。可惜效果微弱,他越揉,那里越疼,疼到唯有大口喘气,才能好过一些。
丁昭这晚失了个大眠,几乎没有入睡,六点多听见鸟叫,身体实在困倦,合眼眯了一会,再醒已是九点半。
还没遛狗,他想起叉烧,立即起床,匆忙出房间,没想到在厨房撞见昨晚那位帅哥。人还没走,上面套了件t恤,下面只穿了一条平底裤,正站在平时他站的那个位置煮小馄饨。
帅哥发觉视线,回过头,送上灿烂笑容,“morning,室友!”他指了指锅,“要吃早饭吗?我看冰箱好多小馄饨啊。”
他穿着程诺文的t恤。丁昭帮忙洗过,当时水洗标研究很久,生怕洗坏了惹程诺文生气。程诺文的衣服总是整洁,洗完要熨,力求干净平整,他拼命做到,不想让程诺文失望。帅哥却不管,他往碗里放两勺酱油做汤底,碗太浅,酱油溅出来,在程诺文的白色t恤上留下几团污点,他也不在意,手一抹,脏了,起褶了,继续哼着歌在锅里搅来搅去。
脚边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凑过来,叉烧难得没在早上闹他赶快下楼。丁昭想抱小狗,听见对面声音:“我早上遛过了,它也太活泼了吧,我差点都拉不住。”
重重一击打到丁昭语塞,明明想说什么,胸口却堵得难受,像是回到晚上喘不过气的那种煎熬。他手指抠着衣服,帅哥见他脸色不对劲,好心问怎么啦。
有人经过丁昭,程诺文出房间了。他走到厨房,帅哥端上一个更灿烂的笑容:“醒啦,吃早饭吗?”
程诺文目不斜视,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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