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繁华的商业街,再途径几个红绿灯,商务车一路摇摇晃晃地逛荡在街上,就像是哄睡的安逸摇篮。
在王主管打了第三个哈欠时,他用手揉了揉泛着水光的眼睛,往窗外一瞟,顿时醒了旽。
“大家精神点,还有5分钟就到了啊!”王齐拔高音量招呼道,“先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看下身上的衣服怎么样,不要弄得乱七八糟,丢我的脸啊!”
“知道了——”有人慢吞吞地伸了个懒腰,满脸困倦。
沈南昭一路上保持着同一个靠窗的姿势,他在第一时间便睁开了眼睛,目光一片清明——唯有眼眶周围晕着不明显的红痕,恰好被平光镜遮住,看上去最多是有些劳累了。
“终于要到了……”旁边的陈安蝶小声嘟囔着,她开始窸窸窣窣地收拾自己的东西,先是掏出了小折叠镜,补了下蹭掉的口红,又不知从哪个兜里变魔法一样摸出了片卸妆湿巾,轻轻抿了抿。
“完美!”
沈南昭的眼神一直落在她的动作上,他的表情看上去似乎有些困惑,但却一直是报以敬佩和欣赏的目光。
对于不理解的事物,他从不冒昧地发表自己浅薄的见解。
这种尊重的表达很令陈安蝶受用,她“啪”地合上小镜子,像是炫耀的骄傲孔雀,下巴微微一抬,有点臭屁:“沈哥,怎么样,比刚刚要好吧!”
沈南昭回想着方才她靠在椅背上睡得四仰八叉的模样,再看看面前的人,确实要精神不少。他点头肯定道:“嗯,要好一些。”
难得啊,好不容易遇上识货的伯乐了!
要知道,曾经有“耿直”的“直男”在她耳边大放厥词:“你涂了口红又把它擦掉,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那时的陈安蝶挺天真,好脾气地解释:“这个颜色太艳了,我有点压不住,而且抿掉一点也更不容易糊掉。”
“可拉倒吧,你擦掉还不是和抹了蚊子血一样。”那人满脸嫌恶,继续指指点点,“我看还是不要抹了,还浪费钱——”
他指着陈安蝶手上的小金管道:“没必要,我觉得不好看,这小玩意儿还挺贵吧。”
陈安蝶快要气炸了,她皮笑肉不笑,敷衍道:“啊对对对,当然贵了,贵到如果你买了,咸菜馒头都吃不起了。”
“你!”那男的气得语塞,他没法反驳,就果断开始了羞辱战术,“呵呵,还以为多厉害呢,打扮那么花枝招展不就是为了钓男人吗?可惜,我就看不上你这种的……”
哈!这可真是癞蛤蟆日青蛙,长得丑还玩得花。
陈安蝶勾唇一笑,她啪地合起小镜子:“行了行了,自己想钓男人就去实践,别天天在这儿无中生有、暗度陈仓……看到什么都能往男人身上想,指不定还有什么龌龊念头呢。”
她啧啧称奇:“看不出来呢,恐同即深柜吧。”
从那之后,她就再也没心情向自以为是的人解释什么了,因为她明白——完全是多费唇舌、浪费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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