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她们的房间与宋谨书所住房间毗邻,稍微不注意就会有声音传过去,落入宋谨书的耳中。
约摸一刻钟后,隔壁终于安静下来,宋谨书也悄然扬起唇角,让宋福熄灯歇下了。
晚风拂过,野地里的气温骤然下降,半夜竟是纷纷扬扬落起小雪,经过一夜时间,驿馆院内院外都铺上薄薄一层,叶婉一行人也几乎都在拂晓时分被冷醒。
此时天尚未亮,而炭盆中的炭火早已熄灭了。
凉风自门缝处灌入,屋内气温也随之降了下来。
叶婉勉强睁眼看了看窗口,脑子混混沌沌,没一会儿又闭上眼睛,下意识朝小梅那挤了挤,总算觉得暖和了些,又继续睡。
直到迷迷糊糊间听到想动,才发现身侧的小梅已经起来忙活了。
“姑娘,您醒了?”
小梅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询问,半晌儿不见回应,这才探头朝里面看,“姑娘?”
“嗯。”
叶婉一声嘤咛,算是给回应了。
“姑娘稍等片刻,醒醒神,奴婢一会儿给您打热水洗漱。”
小梅动作很快,边说边拾掇自己,长发一束,便直接出去了。
没过多久,她去而复返,手中还端着一盆热水,笑盈盈入内。
“姑娘,热水来了,您快些梳洗,不然这种天气水一会儿就会凉了。”
叶婉自然也知晓,便不再拖拉,起床快速穿好衣裳洗漱,收拾好一切坐等宋谨书过来唤她。
金阳一个小县城远不及长陵城富庶,好在此地民风淳朴,老百姓也勤劳肯干,不管天气如何,雷打不动的在天微亮之时就出门做活了。
夜里薄雪,白日已融化一半,只余残雪混着泥土无声宣告自己曾经来过。
辰初二刻,宋福奉命过来打招呼,提醒叶婉主仆可以准备着出门了。
“哎,劳烦你转告表哥稍等片刻,我这就来。”
叶婉高声回答。
她嫌弃发簪麻烦,便让小梅帮忙编发,而后用一根水绿色发带将余下的头发全部束于后面,绑了个漂亮的双花结。
“嗯,还不错。”叶婉侧头侧脸,对镜自照,心中还算满意,“小梅,可以走了。”
主仆俩一前一后出屋子,刚入大堂,就看到早已等候在此的宋谨书,表兄妹四目相对,叶婉展颜露出明媚笑意,宋谨书也柔和了眉眼。
金阳的集市开得早,到日头初升时已经挤满了人。
薄雪消融,地面还有点湿漉漉。
宋谨书小心翼翼地护着叶婉朝人群涌入,身边还跟着宋福、小梅,以及两个护卫。
如此大阵仗,倒是让叶婉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在沅水县时整日走街串巷,还学了几招三脚猫功夫,在街上还从未吃过亏,只有她挤别人的份,而小梅作为她的丫鬟,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甚至因为经常做活力气比叶婉大不少。
“哎呀,宋福,你别老挤过来,挡着我看新鲜玩意了。”
小梅与宋福不远不近地跟在主子们的身后,十几岁的少男少女,一个觉得自己是男子按理来说应该承担起保护姑娘家的责任,而另一人却觉得自己生长于市井,那么乱七八糟的没见过,哪里需要人保护?
“我好着呢!你还是顾着点自己,你瞧不远处那个黑衣裳,长得贼眉鼠眼的男子。”
宋福不解,顺着小梅的示意望去,果真看到一个黑衣裳普通中带点丑的男子,心中疑惑更甚了。
“你观察他的动作和眼神,在找冤大头呢!方才我就发现他看了你好几回,你小心点,还是先护住自己的钱袋吧!”
小梅抬头看了看宋福侧脸,又垂首目光扫过宋福别在腰间的钱袋子,继而补充吐槽道:“我说你这个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钱似的,这么大个钱袋子直接挂腰间,贼不盯你盯谁?”
宋福:……
原来那人是个贼,专门在闹市扒人钱袋子,怪不得长得如此……嗯,潦草。
宋福回望小梅一眼,默默地摘下腰间钱袋子收入袄子内袋,随即好奇地询问小梅,道:“你怎知那人是贼?你瞧见他偷东西了?”
“没有。”小梅摇摇头,随意回答:“这还用亲眼看到偷东西?”
“不是我吹,我家镖头厉害着呢!这样的扒手他老人家一次能抓三。”
小梅很是得意,开始神采奕奕地与宋福聊起叶镖头,二人的关系也因此缓和不少。
他们一行人走走停停,最终选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吃食铺子,里面干净整洁,客人数量中等,不算特别安静,但也不是很闹腾。
“想吃什么就点。”
宋谨书将册子递给叶婉,一副全由她做主的模样,“这家店的菜谱还算齐全,既有当地美食,也有别地的佳肴,你先点两三个菜尝尝,味道好我们再多点几个,若是味道不行,我们便另去其他铺子。”
叶婉认同地点了点头,她也觉得来到一个陌生地方吃东西,还是悠着点,以免踩雷做了花钱买不痛快的冤大头。
她随意点了一个,而后实在不知该点什么,便将册子递回给宋谨书,道:“还是表哥来点吧!”
“嗯,也成。”
宋谨书笑着接过来,根据叶婉平日里的口味点了两个菜,至于宋福他们那一桌,便由他们自己来点。
一顿饭下来,还算满意,他们也从店家口中得知不少关于金阳的趣事,哪里好玩,什么东西好吃,心中大概也有数了。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