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格里沙的爸爸妈妈、舅舅都和战争无关,他们没吃到任何时代红利,格里沙的爸爸是个技术非常好的船工,人生的结局却是在讨要薪水时落入伏尔加河冻死。
若非如此,郎追也许会在格里沙遇难时帮把手,就像他帮助菲尼克斯救妈妈一样,但他们绝不会成为朋友。
郎追和格里沙通感时,听在山下补给回来的谢尔盖舅舅和奥尔加女士说话时谈起山外的混乱,就在心里又骂了一句。
“这破世道。”
郎追本人的英语学习进度则没什么可说的了,他本来就会英语,就是口音比较怪,但是经过学习纠正后,他破碎的泰式口音变成了更破碎的老京城口音。
幸好这奇怪的口音里没再混进弹舌音,不然郎追只能直接弃疗。
对于郎善彦希望自己以后兼修西医这事,郎追有些感觉,他心里琢磨着,再过几年,清朝就会用庚子赔款送一些聪慧的、适龄的学童去留学,自己的底子好,智商也还行,努努力,到时候也去考考留学生的名额。
毕竟不管世事如何变换,技术型人
才总有一碗饭吃,而郎追从阿玛这里学了中医,一身前世带来的西医本领却也要去国外转一圈镀金,以后才能名正言顺地施展。
不过郎善彦真的是个傻大胆。
郎追面无表情地坐在炕上,小短腿盘着。
傻阿玛撸起裤腿,一脸兴奋地说:“寅寅,来,阿玛教你怎么用针。()”
郎追对针并无惧怕,这辈子发烧时,也曾被郎善彦针灸,但他还是觉得教三岁小孩实践针灸有点过了,哪怕他早在一年前就背完了穴位图也不妥。
只是盛情难却,郎追终究经不住诱惑,在郎善彦小腿上比划了一阵,拿起针一扎。
郎善彦惊叫一声,见郎追被唬得立刻收手,嘿嘿一笑:“阿玛吓你的,你小子不错啊,扎得很准。?()?[()]『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等秦简买菜回家,正好看到郎善彦左手左脚被扎满了银针。
啪嗒,菜篮子落在地上,一把椿从里面滚出来。
郎追想,看吧,让一个二十五岁的小青年带孩子,就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状况。
这一晚,郎追吃香椿煎蛋,郎善彦在卧室里吃五颜六色的鸡毛掸子。
郎追被这么被引着进入了新的学习阶段。
春季时,郎善彦让他带上虎撑子,让秦简抱好儿子,一家三口去京城附近的村镇义诊,赶集的时候摊儿一摆,等病人过来,郎追就在旁边跟着看阿玛如何望闻问切,观察病人的面相、记录他们的脉象,秦简负责收银找零。
但他们也只是象征性收几个铜板,毕竟,免费的东西总是有人不珍惜,花了钱才会重视。
这些市集的尘土扬起来比京城还要夸张,往来的行人衣衫破烂,身上总是带着异味,这都算了,大家都一个物种,谁嫌弃谁啊?
但路过的猪牛羊时不时停下,直接在路上拉粑粑。
郎追默默拿出一条纱巾,包住了自己的下半张脸。
只是看诊没过多久,一个和郎善彦有些像的青年就匆匆赶来,他瞪着郎善彦:“你带孩子来这干什么?快回去!”
郎善彦凉凉道:“老二,你这是对我说话的态度?”
“大哥!”郎善贤跺了跺脚,“附近有个村子有小孩出水痘了,大侄子得过这病么?”
还没有,就连牛痘都没种过,郎善彦想等半年,把儿子喂胖点再说。
听了二弟的话,郎善彦一跃而起,只用了30秒就收拾所有东西,把老婆孩子送上马车,让他们赶紧回京城。
“最近别让他出门,对了,既然岀不了门,顺便让郑掌柜来给寅寅把牛痘种了。”
秦简抱着郎追:“那你呢?”
郎善彦言简意赅:“我出过水痘了,和老二一起去村子里给人看病。”
他左右看了看,在秦简脸侧快速亲了一口:“回去吧,多吃点好的,每天睡到饱,把自己养得壮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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