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误会,顺便主动向蒋歆茜解释:「反正热狗堡里面就有肉了嘛。」
也是顺便自我催眠。
幸好回程的时候,蒋歆茜说要先去还捲尺,要我先帮她把午餐拿回教室,否则我应该会一路都心惊胆战的。
因为不管是知道了他们两情相悦,却自私地没告诉任何一方,还是知道了朋友也和自己喜欢上同个人,却还自私地不愿放手,我都会隐隐约约觉得良心不安。
进教室时,一眼就看到柯翊勛趴在桌上,旁边围了三五个男生,看起来正兴高采烈讨论着甚么东西,完全不像刚跑完1600米的样子。
「她的腿哪有很长啊,xx团的ooo更长吧?」
「是吗?但她长得比ooo正吧?」
「屁啦!哪有啊!她是我老婆欸!」
「谁是你老婆啊!她才看不上你这种肥宅咧!」
靠近他们时,我才听出来他们在讨论女团。
也是,臭男生的聊天话题无非就是这几种。
「欸。」我戳了一下柯翊勛的手臂,把热狗堡放进他手里。
他把脸转向我,收起倦容,倏地直起腰桿,两手伸直仰天大喊:「啊—我不要麵包啦,我要爱情啦!」
话一说完,目光有意无意扫向我。
我收拾桌面的手一楞,随即歪着头把课本塞进抽屉,以免自己的表情看起来不太自然。
「开玩笑的啦。」也许是见我没打算接话,柯翊勛嘻皮笑脸咬了一口热狗堡,「谢啦。」
我回他一个「一点也不好笑」的表情,把皮夹还给他。
「欸?」他打开皮夹,「你还没拿钱喔?」
「蛤?」这回还没想好理由,我只好先装傻。
柯翊勛把零钱放到我桌上,问:「你这样钱够付喔?」
「够啊,我今天买菜便当。」我打开便当盒给他看。
「干嘛吃菜便当啊?没营养。」柯翊勛一脸嫌弃。
「减肥。」
「白痴喔,减甚么肥,你又不胖!我的热狗给你吃啦!虽然已经咬一口了。」他作势要把热狗从麵包里抽出,我立刻阻止他:「不要,你忘了我有口水病吗?」
「喔,对吼。」
我没告诉他的是,虽然我有口水病,但唯独对他免疫。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