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接到秦一隅的电话,周淮人都傻了。
“海选?你问那个干嘛?”
“我就去看看。”
“真的假的?”
“真的啊,骗你干嘛,就只是去看看。”
秦一隅最初确实也是这么打算的。他戴着帽子和口罩,口袋里揣着那张被油漆浸透的纸,伫立在人潮最末尾,恍若隔世。
这是他第一次以听众的身份来到梦岛。
开场乐队迟迟没有登台,舞台上,主持人说完无趣的串词,又开始介绍规则,令秦一隅感到焦躁。
原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自我放逐,他应该早已习惯,早就放下了。可身体和精神都是诚实的,待在这里的每一秒都像是凌迟。
最后一场live历历在目。演出前,无序角落内部早已四分五裂,被朝夕相处的队友出卖,被父亲出卖,与母亲在演出前爆发争吵。
当他在后台得知母亲遭遇车祸时,直接中断了演出。挂断电话的他不顾一切离开,暴雨中开车去往医院。
支离破碎的回忆在脑中炸开,一如当时碎裂的车窗玻璃。那闪着光的残渣好像溅到了他眼里,到现在都还在痛。
又来了,救护车的声音。
吵死了。
“哎,没事儿吧你?”
周淮盯着身侧的好友。他比谁都清楚,秦一隅站在这里有多痛苦。
这是他踏足这个圈子的起点,也是他失去一切的地方。
视线沿着秦一隅的侧脸缓缓下移,落到他垂着的手上,环绕在他指间的刺青是自己当初纹下的,秦一隅当时嬉皮笑脸,一声疼都没喊过。反倒是扎针的他,每一针都难受。
所以到底是为什么突然要来,是受了什么刺激?
秦一隅慢半拍地扭头看向他,眼睛在笑,很随意道:“我很好啊。”
说罢他看回舞台:“真新奇啊,原来站在下面是这种感觉。”
神思在愤怒的人群里出离。
他开始好奇,南乙什么时候会出场,好奇他找的队友会是什么样,他会唱什么歌?他有着那样高的天赋,想必也会有不少拿得出手的原创曲,一鸣惊人根本不是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为那支demo写下的bassline?花了多久?写在琴谱背面的话是真心的吗?被油漆覆盖的那一行到底是什么内容?
为什么掘地三尺也要找到我,为什么这么执着?
可是这么执着,没我不也来参加比赛了吗?
够了。秦一隅叫停了疯狂发散的思绪。
来之前不该喝酒的。
主持人的话到底什么时候才说完?Livehouse里塞一个主持人可真是搞笑。
“下面,我们有请第一支参赛乐队,也是我们今天演出的开场乐队。”
来了。
秦一隅抬起头,望向还没开灯的舞台。
他几乎是第一秒就确定那
是南乙,哪怕只是暗影中的身形轮廓。
这次他拿着的不是去他家的那把琴,而是一把适合重型的红色五弦贝斯。
“他们的名字是——恒星时刻!”
这几个字如利箭般朝他飞来。
秦一隅皱了眉,喉结上下滚了滚,那被隐藏在外套立领下的刺青——Sternstunde——也跟着动了动。
是巧合吗?
这一刻他甚至开始相信宿命论的存在。
音乐节的惊鸿一瞥,台上的他为了台下的一双眼睛刺下这个纹身。而现在,站在台下的人变成他自己,那双眼睛的主人组成了一个新的乐队,以他的纹身命名。
地球这么大,几十亿的人,老天是不是也喝多了,怎么刚好挑中了他们两个,打了个错位的结。
十分钟前的他,仍在和过去的创伤缠斗,以至于,当他从南乙口中听见“狮心”两个字时,身体里的一半为之震颤,另一半却想逃。
这是他在摇滚乐写下的初篇章啊。
为什么偏偏是这首?
头痛欲裂,秦一隅想不通,这人的出现看似横冲直撞,不管不顾地闯入他一潭死水的现状,可仔细一想,他似乎每一步都正中红心。自己就这样一步步朝他靠近,明明是抗拒的,可冥冥之中,已经走到了这里。
他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想要什么?
理不清头绪,理智使他想要转身离开,但在南乙开口的瞬间,却又本能地驻足停留。
南乙轻巧地解构了他的歌,用自己阴郁漠然的十八岁,去诠释他的年少轻狂。
真是个天才,秦一隅不得不感叹,如果一定要选第二个人来唱他的歌,这个人只能是南乙,换了谁都不行。
但不知为何,隔着被他打动的人海,望着他一点点受千人簇拥,他却想到不久前的雨夜。
那个南乙好像更加鲜活。
“西哥给我发消息了。”周淮笑着将手机凑到秦一隅面前,“他说,弹贝斯这小子百分百能红。”
刚说完,整个livehouse突然陷入黑暗,演出中断,热烈的情绪急转直下,变成质疑与恐慌。
没来由的,秦一隅脑子里回响起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词。
那句连接outro重复又重复的句子,此时此刻像一种暗示,一个指引。
一只手,朝他招了招。
仿佛又在对他说:我需要你。
站起来吧,来握住我的手。
黑暗中的各种声音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秦一隅感到窒息,鬼使神差地摘下口罩,挤过一双又一双躁动的肩,艰难地往前。
脑子是空的,他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支配了,酒精吗?还是那只手。
那只弹奏的手,写下琴谱与话语的手。
又来了,琴谱背面字句再一次冒了出来,飞蛾般在眼前飘忽。
[你始终没有出过这首demo,我猜或许有贝斯的原因。
即使正式版永远不会再发行(),也希望它在你心里可以变得相对完满。因为我总觉得☉[()]☉『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这是你写给一位对你而言非常重要的人的。我只想填补你心中的空白。
其实在你面前弹完那条贝斯线之后,结果就没那么重要了,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最想要的并不是你加入我的乐队,而是……]
而是什么呢?被油漆遮挡住的到底是什么?
你想要什么?
烦死了。
得亲口问出来。
秦一隅抬起头,笔直地望着台上的那个人,对方好像也看过来了,还是那副直勾勾的,注视猎物的神情。
握紧那只手的瞬间,死灰复燃般,浑身的毛孔都为之战栗,他身上最后的一层壳崩裂开来,随那顶帽子坠落于身后。
一旦踏上舞台,很多东西就变成本能。他不再是被创伤异化的废物,而是摇滚明星。他骨子里就是摇滚明星,谁也改变不了。一个笑,一句歌词,就足够引爆所有。
沉寂已久的孤星重新出现会引发怎样的舆论巨浪?他们会怎么想?会怎么议论?
会高举着大旗疯狂驱逐吗?
秦一隅手握话筒,脸上是神游一般的冷漠与不驯。
[抱歉我根本听不见鬣狗的评价。]
他手撑着地面,站起来,回到贝斯手的身边,勾住他的脖子,将话筒举到两人跟前,摇头晃脑地和他一起唱。
[活着就该被反复践踏?]
[发疯还要看你指令吗?]
唱歌对他来说简直和睡觉一样简单。
[逃不出流水线机器的倾轧]
[命运的出口是另一个悬崖]
他高举起右手,在空中指来指去,轻而易举地操纵着台下众人,到了以前约定好乐迷合唱的部分,他也直接将话筒递给台下,完全不在乎他们是不是自己的粉丝。
反正都会唱,一起吧。
[跳下去——尖叫吧!]
[别像傀儡一样活啊!]
听到大声的合唱后,秦一隅笑着点了几下头,仿佛很满意似的,再一转身,他看到周淮。
差点忘了他了。
上台的前一秒,这人还大骂着“你他妈是不是疯了!”,但现在,他竟然出现在舞台侧面,一脸紧张兮兮,手里还攥着另一只麦克风,压着嗓子骂他傻逼,却又伸长了手往外递。
对啊,他抢了南乙的话筒,真够混账的。
但南乙那小子竟然还在笑。
这是不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人笑啊。原来他有尖尖的犬牙,笑起来这么孩子气,这么好看。
在人声的空白处,贝斯强劲的riff填满,和鼓配合着拉高情绪。秦一隅跟随节奏在舞台上游走,走到最左边,拿过周淮手里的麦克风,又将方才那只重新固定在立麦上。
交还给南乙的同时,也给了他一个眼神。
下面的你来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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