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的眼睛在被子边缘。
今晚注定睡不着,也不可能睡着。
与霍竞相处的回忆在脑海中如走马灯,霍竞,霍爷,京市的大人物,谁能想到会是怪物呢。
那天山庄酒会,他在小池塘边看到了奇怪的黑影,接着就遇到了霍竞,现在想想霍竞就是当时的黑影,他竟然还让霍竞抱他回房间,脑子是秀逗了才让怪物抱回去。
还有许多小细节在回忆中清晰起来。
第一次去霍竞的套房,手机无缘无故被穿孔,自己汽车轮胎的钢圈被弄烂,烂糟糟的钢圈上还有粘液,都是出自霍竞的手笔了。
黑色触手,又长又粗,绞紧的力量巨大如蟒蛇,不,应该比蟒蛇更可怕。
身体忍不住发抖。
想到自己昏迷的那段时间,身体内排出的“润滑剂”,肯定是霍竞对他做了什么,一想到触手在他身体上游走便觉毛骨悚然,被子捂出的热汗全部变成了冷汗,呼吸又开始急促。
而且霍竞有两条触手。
两条啊!!!
相当于霍竞就是两条大蟒蛇。
他最怕蛇,最怕类似章鱼腿的动物,或是与蛇相似的滑溜溜的东西,比如黄鳝、泥鳅.....
哒哒哒,卧室内传出脚步声。
丁飞跃在沙发上闭目休息,听到卧室里林亦然穿拖鞋便睁开了眼,接着开门,疾步冲进客厅找杯子倒水,满杯的水咕咚咕咚喝了个干净,额头、鬓角全是细密的汗珠。
“呵,”丁飞跃躺在沙发上没动,依旧抱着胳膊,“觉得霍先生的触手可怕?”
大口喝了水,林亦然呼吸还有点喘,但能说话,不答便是默认。
丁飞跃不会安慰人,但擅长以毒攻毒,他道:“我带着自己的队员和许多怪物接触过,伤了残了的不少,有人腿没了,有人胳膊没了,有人哭着跟我说‘队长,怪物太可怕了’,但是他们越觉得可怕我越是要告诉他们怪物的可怕之处,祂们怎么杀人,怎么吃人肉,怎么残忍,越是害怕,以后就越当心越谨慎越不敢掉以轻心,几次胜利后信心还会大增,但我还是会重复我的忠告,你知道这样有什么好处吗?”
“有什么好处?”林亦然问。
丁飞跃道:“恐惧可以激发勇气,危急时刻能不能活命有时候就是一咬牙。”
林亦然想了想,有些道理。
丁飞跃:“所以,不用恐惧自己的恐惧,直面,接受,想着自己下一步要怎么做就行了。”
默了默,林亦然道:“谢谢。”
丁飞跃砸吧了下嘴,又捋了捋自己的板寸:“不过你和霍先生是恋人,你们情况不一样,看得出来霍先生很在意你,从京市大老远跑过来,还非得让我们帮忙解释,你在他这边应该没什么危险。”
林亦然垂落目光,把玩着手里的水杯。
自己会有危险吗?
他也在自问这个问题,害怕,就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但仔细一想,霍竞好像从来没有害过他。
弄坏他汽车,是幼稚地非要送他上班,房间的家具安装防护角是怕他受伤,海上引来鲨鱼,夜晚海域聚集了如繁星一样多的发光水母,是为了给他过生日,讨他欢心。
他被梦魇怪物刺穿肚腹,是霍竞修复了他身体。
怪不得,自己视力听力提高了,身体素质好了,甚至一只手的力气都能掰折一个人小臂,可以不怎么花力气就把蒋杰和祁司苗从护栏外拉上来,是他身体有霍竞的血液,因此变强了,而不是像电视剧里被妖怪吸了精气后印堂发黑离死不远。
因为担心他害怕,堂堂一个大怪物连不要脸的撒谎都用上了。
还和鲸有八九分相似呢。
就那两条大黑触手在空气里挥来挥去的样子,哪里和鲸相似,一定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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