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从军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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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从军行

◎她很能打又很会做吃的◎

六月末,天空湛蓝如洗,草原如碧海,一眼望不尽。

绿波荡漾,风吹草动,两只灰毛野兔扑腾着四条腿,在齐膝高的草地里奔跑着。

不远处,一个身着黑色窄袖劲装,长发高束,身材挺拔的少年立于一块石头上,他弯弓搭箭,修长的手臂将弓弦拉满,瞄准奔跑中的野兔,两支长箭同时飞驰而出。

无一箭落空,眨眼间两只兔子就被射穿肚子,在地上滚了几圈不动弹了。

“好!好箭术!”

“江廷!你太厉害了!”

有人拍手叫好,有人已经忙不迭地跑去帮忙捡兔子了。

化名江廷,真名却是江婷的人把弓一收,跳下石头,衣摆翻飞,在场很多人都将眼神落在她身上。

她十八九的年纪,身量挺高,身段极好,长臂长腿,肩膀略微单薄,肤色较一般男子白皙,容貌俊逸,高鼻深目,本有几分女相,却又叫脸上的冷峻之气冲刷了去,半点不娘。

她看了看那两只野兔,嗓音清冽,满意道:“不错,没失手。”

提着野兔的小兵有些讨好地看着她,“那我,那我送一只去给刘总旗了。”

江婷颔首,摆摆手,接过其中一只提溜着回去了。

“停下歇息!一个时辰后启程!”

领兵走在前面的刘总旗一声令下,拽紧缰绳勒停马儿,翻身而下。

骄阳似火,连马都热得有点厌厌的,何况是人,跟随在后面步行的人早就汗水淋漓,脚步蹒跚,喘得像狗一样。

“哼。”

刘总旗仰起头,把水袋里的水咕噜咕噜灌了几口,甩了甩脸上的汗水,不无讽刺道:

“一上午才走二十几里地,尔等就这副模样了,若是遇上急行军,岂不是还没遇上敌人自己先倒下了?”

这一行人里有年过不惑的中年人,也有稚嫩青葱的十来岁少年,除了来接他们的五个正式兵,剩下几十人都是刚从军的新兵,皆坐在地上抓着水袋狂灌水。

刘总旗见没人理他,黑了黑脸,跑去马肚子后面的阴凉地方坐下,吩咐底下人牵着马去喂,另外几个小兵则开始忙活生火做饭。

但吃上大锅饭的是正式兵的待遇,还没报道的新兵只能从包袱里摸出干粮来就水吃,亦或者自己找吃的。

江婷提着手上那只血肉模糊的兔子来到河边蹲下,抽出短刀来利落地把兔子皮扒了,内脏去了,清洗干净抹上盐巴,用一根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堆上烤。

枯草烧得很快,火很大,江婷翻滚着兔子,叫其受热均匀,很快兔子的表皮就开始变得焦黄,滋滋冒油。

她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一些瓶瓶罐罐,把里面的调料洒在兔子上面,再用一捆洗干净绑在一起当刷子的野草轻轻涂抹着。

调料与热油融合,爆发出浓烈的诱人香味,这味儿裹着烟火气顺着风向飘到人群里,手里拿着能砸死人的干馍馍在啃的人们不禁投来幽怨羡慕嫉妒的眼神。

“这小子又在弄什么吃的,真他娘的香啊!”

“方才猎了兔子在烤,馋死我了!”

“你们看到没,他那包袱里装的全是佐料,真是稀奇,旁的人从军都是买马买甲胄买武器,再备上干粮,他猎兔子的弓还是跟刘总旗借的。”

“人家也不需要那些啊,他那身手,一个打五个轻轻松松。”

“这你就夸张了,你怎么不说他能上山打虎……”

刘总旗从马肚子后面爬出半个身子探着头,看了看江婷挺直而坐的背影,又瞧了瞧自己手下把兔子剁成块丢进锅里水煮的小兵,气不打一处来。

糟蹋!糟蹋啊!

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生着闷气等着吃一锅带着腥臊味的兔子肉汤。

过了会儿,江婷拿着小刀划开兔子肉最厚的地方看了看,见里面还有些红,便又添了点干草进去继续烤。

她抬眸远眺,见天盖穹庐,笼罩四野,无尽的草原上有孤鹰在盘旋,河水泛着粼粼波光,水流潺潺,清澈见底。

是末世看不到的好风光。

前世她生于末世,父母都是军人,更是基因改造计划的首批志愿者,她也自然而然地成长为一名末世强者,完成无数任务负伤退役后在训练营里担任教官。

再然后她所在的训练营里混入间谍埋藏了炸弹,她为了保护学员光荣牺牲,醒后就来到了这个小说世界,成了一个女配角。

她不看电视剧和电影,只在退役后看过几本从学员那儿收缴上来的小说,这个世界的原著便是其中一本。

而用她仅有的一点文学水平分析,原身应该是一个反派人物,专注搞事破坏男女主感情,最后因为设计陷害女主不成反而把自己害死在战场上。

原身生父不详,母亲带她改嫁江家,她从小受尽欺负,十八这年朝廷强制征兵,家里人就找了关系让她女扮男装代替继兄从军。

虽说原身性格阴暗扭曲,但她的外在条件很不错,无论是脸还是身材,都和江婷前世的时候很像。

或许她的生父有胡人的血统,她的五官比普通人深邃,英气十足,个子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73厘米,比这个年代的很多男子都高,换上男装后就更像男子了。

原身是不想去军营送死的,奈何她心疼她娘,她娘是她唯一的亲人,她若是不去,江家人就要将她娘沉塘,她想带着她娘趁夜逃跑,被江家人发现了,抓住一顿毒打。

江婷就是在这时候穿越的。

于江婷而言,天大地大,去哪儿都行,但既然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为了还这个人情,让原身母亲好过一点,她就勉为其难去从军吧。

朝廷给了每户人家二两银子,钱到了江家手里,江婷废了半天劲才从一群抠搜怪手里要来一两银子,她买了一些日用品,换洗衣服,裹胸布,月经带,又买了些调料。

因她知道,从军路漫漫,一去上百里地,路上的吃食是要自己解决的。

她这人也没别的爱好,前世退役后就拿着工资吃吃喝喝准备养老,哪知重活一世竟回到了新兵营。

家庭条件好些的,会给从军的人准备马匹,甲胄,武器,各种吃食,而江家人只丢给她一包干馍馍一把短刀就把她打发了。

还好她穿越后,前世的身手也继承了几分,打打猎也不至于饿肚子。

又过了会儿,兔子终于烤好了,江婷直接拿起来抱着就啃,动作豪迈大气,又不显粗鲁。

烤得焦香扑鼻的兔子肉外酥里嫩,腥臊味已经被高温和调料祛除大半,再撒一把野葱,一口咬下去,还未细细品味完毕酥脆的外皮,里面的肉已经滋滋冒油,填满了整个味蕾。

其他人咽着口水打量着她,却没人敢上来分一口。

不是不想,是不敢。

前两日有一身强体壮大块头的新兵要江婷把打来的猎物给他,被江婷三招撂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再后来又有三个人抱团去打江婷的主意,被打得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自此之后大家都知道这个俊美的少年可不像他表面上那么好欺负,就连他们这行人的领头刘总旗都不敢得罪江婷。

有这种身手的人到了军营里那不是如鱼得水?几场大战下来立点军功,那职位是刷刷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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