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3章

现在重要的不是她画没画过邱廷宇白衬衫敞开的样子,而是他有这么一问,是不是说明他看过了她画他衬衫敞开的那幅画,其实,最重要的还不是那幅画。

那副画是陶晓皙和陈放相亲的那天晚上画出来的。当时就感觉他那个刀削般凌厉的五官和眉宇间散发出来的气场,衬衫不应该是穿得那样板板正正。

她画了好几张,先画了一张解开两颗扣子的,又画了一张上面解开几颗下面解开几颗的,最后发现还是全都解开的会更好些。至于敞开的衬衫下的所有,都是她想象出来的,再见面的第一印象,他的身材肯定不会差。结果证明,她想象力还是匮乏了,想象得再好,也远没有实物来得更有冲击力。

事实上,今天上午,她换脑子醒神的时候,又画了一副……嗯……他的背影。

计时的那晚,计到中途,她实在受不住,借口渴了,让他去给她倒杯水,想缓口气,他大喇喇地直接下了床,陶晓皙双手及时捂住了眼睛,可还是从透着光的手指缝里看到了……

腰身精瘦,积蓄着让人生死不能的爆发力,臀部翘出好看的弧度,连接着又长又直的两条腿。

她画他没有别的任何意思,完全是出于对美好事物的欣赏,当然仅限于自己欣赏,要是被他知道了,那她也不要活了,太丢人。衬衫敞开的那副看也就看到了,她怕的是他看到她今天画得那一副。

“你干嘛乱翻我东西。”她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可惜她的制高点不够高,陈放给出了回击,“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就拿我作画,还乱想象我的身体。”

“我……”陶晓皙被噎在了这里,一时词穷。

外面,赵以江咚咚地敲着车窗,扒着眼睛往里看,可他什么也看不到,“放哥,你们在车里干啥呢,这么半天不下车。”

陶晓皙趁他不耐烦应付赵以江的功夫,急急忙忙解开安全带,逃下了车。

怎么叫乱想象他的身体,她明明想象得有根有据。还有,如果按照婚姻里那条至理名言,“你的就是我的”,那他的身体也就不能称之为“他的身体”了,所以无论从哪条来看,他对她的指控都不成立。

但是陶晓皙还没胆子把她的心里话一字一句拿出来和他掰扯,她今晚还不想死得太惨。

赵以江看着面红耳赤的陶晓皙,想扯几句玩笑,这明显就是在车上干坏事儿了,但看到紧接着开门下车的陈放,又把话咽了下去,他刚就说错话了,现在再惹他,待会儿肯定没好果子吃。

有赵以江在中间插科打诨,车上的事情算是暂时揭过去了,陶晓皙脸上的热也在冬天的冷风中消散下去。

他们刚到老周家门口,还没敲门,老周已经从里面把门开开了,“你们还挺会赶时候,我这鱼刚炖上,你们人就到了。”

陈放提起手里的酒和烟,往他眼前摆了摆。

老周嘿嘿了两声,“还是你小子懂我,晓皙快进来,你伯母等你半天

了,赵以江,你媳妇儿呢?”

几个人进了屋,房间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老周媳妇儿叫金怡,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女,被老周天天从山上捡柴火往她家送的执着精神所打动,让老周抱得了美人归,两人有一个女儿叫周莺,陶晓皙管她叫莺莺姐,大陶晓皙四岁。

周莺对陶晓皙前十几年的人生有着不小的影响,她是陶晓皙最羡慕也最想成为的那种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好,能歌善舞,人也开朗,有自己的主见,自己想干的事情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不会成为她阻碍,而且一定会干成。

周莺对陶晓皙来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孟青喜欢周莺的性子,爱拿陶晓皙和她比较,陶晓皙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周莺可能才是陶家的亲闺女,而她是从外面捡来的。

陶晓皙反抗孟青反抗得最狠的那次,就和周莺有关,周莺高考的那个暑假,陶晓皙期末考试考砸了,她本来心情就不好,孟青又一个劲儿地拿着周莺的高考成绩来说她,陶晓皙压抑了几天,在一天的早饭桌上爆发了,梗着脖子对孟青说,“那你干脆让周莺来当你女儿好了。”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绝食了一天,连陶文永敲门都没有理,到了晚上才出了屋,自己拿碗盛饭,坐到饭桌上就开吃,没吃几口就开始掉眼泪,她都快饿死了,她这一哭,把孟青的一肚子话又给堵了回去。

这件事儿就在陶晓皙的眼泪中给掀过去了,打那儿之后,孟青自己也注意起来,很少一段时间不再拿周莺出来说,但有的时候话赶话说到那儿,就又会把周莺带出来。

后来陶晓皙慢慢长大了,对这种比较也就麻木了,她就是想明白了一件事情,她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成为周莺,这是个既定的事实,她要学会接受,她妈也要学会接受。

虽然陶文永和老周关系很好,两家也经常走动,但陶晓皙和周莺始终亲近不起来,尽管她也很喜欢她,不过有些喜欢可能需要些距离。

周莺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南方,在那边成家立业了,嫁了个大老板,她自己也是上市公司的高管,工作家庭都忙,一年能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陶晓皙有好些年没见过她了,看到墙上挂着的照片,一时有些恍惚,人更漂亮了,笑容还是那么灿烂。

“周莺本来说你们婚礼的时候要赶回来,但是临时有事给耽搁了。你和她得好多年没见了吧,等今年过年她回来,你们一块儿聚聚。”金怡拉着陶晓皙坐到了沙发上。

陶晓皙以为金怡说的是客气话,毕竟她和周莺的关系还没好到要参加对方的婚礼。不过她也顺着金怡的话说下去,“是呢,伯母。我和莺莺姐应该有五六年没见了,我听我妈说,莺莺姐可厉害了,年薪都快上百万了。”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