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1
就算麦考夫认栽,也不必在山洞前完成对所有报纸的检测。
今夜的勘察行动比预期中快。除了不能进入塌方实验室,其余部分都顺利查完。
四人在零点前回到旅店,避免了露宿野外的辛苦,其他事可以等到一觉睡醒后再做。
翌日,1月13日。
莫伦继续六点早起。
天还是黑的,距离旅店开始供应早餐尚有一个小时。
洗漱后,她先去了柴房,那里暂存着詹姆斯父子的骸骨。尸骸会在三小时后被运往教堂,教会再联络死者家属前来收尸。
莫伦随手找了一个借口。
说是作为骸骨发现者之一,想要默诵《圣经》送死者最后一程。这就顺利地从睡眼惺忪的看门人手里获得钥匙。
开门。
一手提着煤气灯,一手拿着放大镜,走向放置骸骨的角落。
莫伦从头到尾把两具尸骨瞧了个遍,目光最后停留在小詹姆斯的左肩断臂处。
小詹姆斯挨过两刀。
一刀,砍得略浅,伤骨却未断骨。另一刀,平整地切断了肩关节处的肱骨。
这说明凶手下刀又狠又准。
虽不是一次性地切断手臂,但也仅仅失误了一次。
这种手起刀落的熟练度,就算没有对人的分尸经验,也一定对动物练过很多次。
乔治·史蒂文绝不是只能猎杀受伤野鸡的普通打猎爱好者。事实上,他是故意藏拙的猎人。
那只背黑锅的吃人棕熊,不全是凭空捏造出来的。
比如熊的毛发、熊掌留下的掌印,这些伪造凶杀现场的细节应该是取自一头真熊,才能让护林队众多专业人士也发现不了纰漏。
进而推测,史蒂文曾经杀死了一头熊,或至少获得过一头熊的尸体。
莫伦查了尸骸,用过早餐,前往最近的电报所询问是否有伦敦来电。
得到的回答是“没有”。雷斯垂德没发来消息也是好消息,起码伦敦暂未有第三次爆.炸。
08:34,回到旅店。
她敲响福尔摩斯先生的客房房门。
麦考夫应声开门,先扫视莫伦的双手。
很好,莫伦两手空空,初步排除给他增添检测工作量的可能性。
“早上好,没有在餐厅里见到您。”
莫伦表示关切,“我顺路来问问,您需要早餐吗?”
麦考夫:“多谢您的关照,我已经让服务生送餐上门,吃好了。”
才不信莫伦是单纯关心他的身体健康。别忘了,是谁狠心地把所有报纸的检测重担都压给他。
麦考夫:“您来,是有新的发现吗?”
莫伦:“是有一点小想法。另外,问问您是否需要帮忙?”
当然需要!
麦考夫却很能忍得住,没有表达真实渴望,更
怀疑前方有坑。
“您愿意提供帮助是我莫大的荣幸,但这不耽误您做事吗?”
莫伦:疑心太重是病,记得吃药。
像她这样简单的人,怎么会故意挖坑呢?
昨夜刚刚成功地把麦考夫推到坑里?不,没有的事,她只是帮助对方实现言而有信的美好品德。
眼下来询问早餐吃没吃,也是发自内心地关怀。
人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干活,她不至于不让牛吃草又叫牛儿跑。
现在提供无偿帮忙,不为别的,只为早点发现线索去抓人。
莫伦直说:“我去了电报所,伦敦没传来新消息。今天却是一个关键时间点,剧院爆.炸的新闻热度与大众反应可能会刺激到史蒂文,让他的行为偏离原定模式。我们早点测完早回伦敦,免得身在森林鞭长莫及。”
麦考夫终于确定今日无坑。
侧身请人进屋,笑得真诚了些,“谢谢您的援手,请进。”
长桌上,整齐摆放好了检测指纹工具与报纸。
报纸还按照有待检测、已测低频与已测高频三个区域分类放置。
麦考夫简单说明后,请莫伦在对面落座。
刚想从工具箱拿一把备用检测刷递出,却看到莫伦从衣服口袋掏出自备毛刷。
莫伦发现麦考夫多看了她的猎装口袋几眼。“怎么了?”
“您买的毛刷,质量不错。”
麦考夫随口一答,实则想起开门时的一幕。
暗记下来,莫伦两手空空仍有危险性,因为不知道她的口袋藏了什么。
莫伦:信你?才怪!
你分明在臆测我可能拥有百宝袋,随手一掏就能拿出好东西。
两人没多关注这件小事。
在长桌两侧坐下,一边对报纸做指纹检查,一边谈起深林密室。
莫伦:“早上,我去了柴房。以我不专业的眼光,也能看出小詹姆斯的胳膊切面很平滑。史蒂文下刀很快。与人们的固有认知不同,他擅于打猎。”
“我懂您的意思。”
麦考夫接到,“用于伪造凶杀现场的棕熊毛发,十有八九来自史蒂文的猎物。他没有在森林附近出售猎物,也没存放在地洞内,说明他有另一个据点。”
莫伦就是为此感到奇怪,“这种行为透出一股矛盾,森林地下室的建筑结构不安全,不适合作为危险品实验室。
不说以前,就说史蒂文在伦敦上班后,为什么不另选相对安全的环境做实验呢?他特意赶回艾坪森林,是不是代表地洞对他有特殊意义?”
麦考夫沉思,史蒂文的做法确实很矛盾。
森林地洞挖掘得很粗糙,没有任何装修。
不论是不是史蒂文本人挖掘建造,他入住后没表现出地洞的喜欢热爱,住在洞内也不是追求舒适感。
地洞的建筑结构决定了它不宜生活,更不宜做爆.炸类实验。
哪怕有保密性的优
点,但距离伦敦市区较远。同样的路程,可以租到一间无人问津的废旧仓库。
说史蒂文对地洞没情感,偏偏他又执着于每个月都回一次。
麦考夫:“猎人通常会保留一些有象征意义的战利品。如果地洞对史蒂文很重要,这里又是他打猎的森林,怎么会不留一件纪念品?”
莫伦:“我大胆猜测,史蒂文对地洞的感情超出了一般认知,那种情绪很复杂。您听说玛雅人的洞穴崇拜吗?会将洞穴视作通往冥界的精神之门。”
莫伦在从美国回伦敦的船上阅读了一些美洲新闻报道,比如美洲玛雅文明的新发现。
考古学家在洞穴里发现大量古玛雅人的祭品。
玛雅人不畏跋山涉海也要把祭品放到黑暗洞穴,认为洞穴的力量让他们更加接近神明。
史蒂文没有装修地洞,更没有放祭品,最后直接把它变成垃圾堆。
他当然没有洞穴崇拜的思想,但有另外的洞穴情结。
莫伦尚未充分了解这个世界人们赋予洞穴的文化意象。
仅以上辈子所知,美国精神病协会《DMS-5》增添了“钻洞癖”的新类目。
她接触过多起案例,有人就是莫名喜欢挖掘地洞。
会在地下挖出三室一厅,也会离谱地上演私人挖洞导致人行道坍塌的事故。
这类挖洞者被叫“鼹鼠人”。
有人提出一种观点,“鼹鼠人”是“钻洞癖”的心理状态衍生。①
莫伦推测史蒂文有莫名挖洞的心理倾向,依据是他在乎蚂蚁。
蚂蚁是地下打洞王者。
史蒂文佩戴蚂蚁图案的纽扣,最初是为获得类似的能力——在地下畅通无阻。
不过,他在挖洞的过程中,心理状态慢慢变化。
不再是学习蚂蚁的天赋,他故意抹杀蚁巢,是从学习者成为掌控者。
莫伦不能直接说那些心理术语。
这会先抛出了玛雅的地洞崇拜说,试一试福尔摩斯先生的口风。
麦考夫听到洞穴崇拜,想起一则英伦贵族奇闻。论对地下生活的执着,英国现在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前几年,第五代波特兰公爵威廉·卡文迪许-本廷克,在他的私人庄园中挖掘了一座地下城。
那里的设施齐全,包括了图书馆、台球室与九百多平方米的舞厅。那个舞厅完全由泥土建造。”②
公爵不爱地表生活而长居地下城,一度成为伦敦社交场的奇谈。
麦考夫听说很多人跃跃欲试,想到公爵的地下舞厅跳舞,感受与众不同的舞会。
但叫人遗憾,舞厅不对外开放,它已经变作了公爵的私人溜冰场。
“不似波特兰公爵,史蒂文对地下生活不是热爱。”
麦考夫将被湮灭的蚁巢与「蚂蚁」符号相联系。
“比起热爱,史蒂文更像是企图控制地下世界。用水泥、液态金属去灭杀蚁巢,表明他才是地下王
者。”
莫伦认同,又说起对山洞附近动物稀少的猜测。
“我猜不只两个蚁巢被毁,更多的无法用肉眼观测,因为使用了化学药剂。这也导致那一片区域植被稀少,动物不愿意靠近。”
目前缺少有力的实物证明。
之后,她会设法找人对采集到的土壤与植被进行成分分析。
麦考夫立刻想起沃尔案里出现的凶器——氰.化物。
“您是怀疑,萨米·沃尔杀死烟囱清理工的毒剂,是来自史蒂文?”
莫伦点头,“沃尔获得毒剂的过程太顺利了。我猜测是史蒂文暗中提供的,而沃尔不知情。”
史蒂文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操纵欲。
莫伦指出史蒂文的心态发生了转变。
“史蒂文曾经在意森林地洞,现在却把它当成垃圾场。他操纵欲已从地洞转移。从地下到地上,从操纵蚂蚁到瞄准了人类,沃尔就是他的实验对象。”
麦考夫赞同,更提出:“他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过程。成为电报员,是史蒂文主动选择的必经之路。因为电报网与地洞有相似点——能让人隐于暗处。”
从这个角度出发,就可以清晰解释两次投弹的动机。
第一次对白厅袭击,是向电报网的核心力量发动攻击。
史蒂文发出了挑衅,表示他来了。
第二次对剧院投弹,而剧院是向大众传播讯息的一个渠道。
史蒂文借此向更多人彰显他的力量。
莫伦说起家门口的灯柱标记,“我猜史蒂文有过绑架我的想法,比如把我打昏绑到北方剧场,和包厢一起炸掉。
但我不在伦敦,他又观察到前女友露娜抽中了免费票,于是换汤不换药地继续投弹。这样做是为证明他比沃尔更能制造凶残的案件。”
不是简单地犯案竞赛,沃尔至死都不知道史蒂文的暗中操纵。
这恰恰提供给史蒂文隐秘的快感,能凌驾于别人的意识之上,安排他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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