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致的厌恶表情。
“对了,阿斯特夫人当初真的被人……那什么了吗?”另一个女生突然八卦道。
“那是一定的啊!否则凭阿斯特夫人的美貌,怎么会看上一个亚洲人呢。”男孩第一个站出来维护自己心中的女神,完全忘了刚才说艾玛鼻子可爱的话。
这时,在场的另一个男生警觉地提醒道:“嘿,我说,你们还是别讨论她了。”
“为什么?见不得光的又不是我们……”爆料的女生不满地说,话音落下还瞪了眼走在前边的艾玛。
“你们是不是忘了?阿斯特夫人的其他孩子也在霍瑞斯曼,万一被他们听到你们刚才说的话……”男生说着转头在周围搜寻了一圈。
其他人愣住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同样做贼心虚一般望了望周围。
就在他们停止讨论的一刻,走在前边的艾玛冷笑了一声。
她并不愤怒,她已经在霍瑞斯曼满待了快五年了,这些流言蜚语她早就听习惯了。
更何况,他们说得有一部分也是真的,她确实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至于其他,纯属胡言。
从来没有人强迫她的那个好母亲,一切都是对方为了维护自己在阿斯特先生心中形象编造的谎言罢了。
不过,她不会站出来替他那个未曾谋面的生父辩解,因为她想要继续留在这里完成学业。
对自己的身世保持缄默,是她和她的贵妇母亲谈好的交易条件。只要她不辩解,对方就会以阿斯特先生的名义资助她一直到大学毕业。
当然,对方只会给她交学费,其他的一概不管。
不过,这样她就很满意了。
想到这里,她加快了脚步,迫不及待想要接受知识的洗礼。
……
完成下午的课程后,艾玛在卫生间将昂贵的校服换了下来。
她穿着破旧的牛仔套装,顶着周围异样的眼神,高高兴兴地冲向了地铁站。
等她回到房车的时候,她的哥哥本杰明还没有回来。
她没有失望,而是撸起袖子开始打扫房车。
她用了半个小时将房车整理干净,然后拿着一个相框坐在了沙发上。
相框里卡着一张老照片。
照片上一共有三个人:
一个穿着皮衣、背着吉他的高大男人;
一个一头金发、瘦瘦小小的男孩;
以及一个被高大男人抱在怀里的黑发婴儿。
穿着皮衣的高大男人就是收养她并照顾她长大的人:亚当·格林。
亚当以前是个很优秀的吉他手,跟着乐队在全国巡演。
后来却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无法再弹吉他了,生活也陷入了颓废中,最后沦落到了这里。
而金发男孩则是亚当和他前妻的孩子,也就是下午给她打电话的本杰明。
本杰明比她大十岁,去年拿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是个很聪明的”怪胎“。
至于黑发婴儿……当然就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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