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准备的一切都很顺利,父母的开明也完全在我意料之中。
出发时,他家司机开保姆车停在我家楼下,他下车帮我提行李,他在我父母面前,完全表演着一个阳光男孩的样子,也许他本来就是阳光的,只是在我面前故作阴暗幽深。
上飞机后,我们脱下才穿几天的羽绒服,再等下了飞机,我们直接去更衣室把长袖换成了短袖。夏天又回来了,这颗星球上随时都有夏天。
旅行其实乏善可陈,倒不是文化历史无趣、清风明月无感,这些没见过的地方确实令我感到新鲜,可大概是我的性格作祟,我从小就不是个逛公园会奔跑、尖叫的小孩儿,如今长大了也没变,我能感受到不同风土人情下的趣味,但又觉得仅此而已,大概我生来就没有当旅行家、探险家的命格。
他倒是兴致勃勃,看我发闷就给我分享知识,来这儿是因为几百年前这里曾经发生了某件事,去哪儿是因为几亿年前地质运动带来了新样貌……
我就跟着他、挽着他、牵着他走,听他说话,听他叽哩哇啦问路、点餐或购物,我刚过的六级几乎没有作用,其实也不怪应试教育,应该怪老天爷给每个人的天赋不同。
是夜,回到酒店,全世界的好酒店其实长得都差不多,于是我便觉得我一瞬间穿越万里回了国,在他或者我的学校附近,走到窗边向外俯瞰,遥远的霓虹灯招牌不细看,也看不出是不是中文。
我先洗完了澡趴在床上等他,他的手表放在床头,看起来十分高级,我拿起来把玩儿,金色的齿轮细密的咬合转动着,十分好看,手表上还有机关,我一拨,手表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他伴着手表清脆的铃声走来过来,说:“不是夜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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