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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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拂晓可以说出蓬湖喜欢什么,却无法回答蓬湖最喜欢什么。

非人类没有物欲,可以住在爬满铁锈的栏杆床,也可以住在墙皮脱落的出租屋。

也无所谓和金拂晓一起睡在办公室。

和蓬湖一起让金拂晓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明明她从前有父母,有姐姐妹妹弟弟,血缘捆绑的家人依然让她感到不安、疲惫。

不知来处、不懂人情世故,和她相遇在鱼丸厂的奇怪的人却让她如此宽心。

甚至……

安逸。

这比安全更高一级,代表享受。

明明人类才是智慧生物,却似乎在不断填满物质的时间里丧失了感受爱的能力。

海里来的生物没有物欲,反过来被爱欲填满。

金拂晓没有告诉蓬湖,最后那几年,她开始不安了。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给蓬湖最好的爱。

这个字太不具体,没有范本,不是考试,别人的经验都屁用没有。

它转瞬即逝,永恒在纸张里,没有考过大学的我真的可以永远封存这段爱吗?

我好像面目全非了。

金拂晓想说,自尊又压抑着她。

只要对上蓬湖那双幽蓝色的眼眸,她就想笑,然后伸手,蓬湖会拉走她。

明明我们以前有说不完的话。

为什么你也欲言又止,我也这样了呢?

那场没有预演的消失是金拂晓绵长的痛楚,如果是重逢后又要录节目,或许她依然会反复鞭打。

结果蓬湖什么都说了。

只有「我可以解决」的顽固一点没改。

小黄鱼跟在身后和鲁星斑说话,余光瞥见一辆推车,急忙喊金拂晓。

推车不小心和金拂晓擦过,金拂晓怀里盖着黑布的鱼缸掉在地上。

“蓬湖……”

“对不起啊!赶时间。”

推车的工人跑走了,金拂晓蹲在地上去找。

她见过蓬湖的触手,那时候蓬湖更像妖怪,带着神秘的诱惑力。

人类总是难以抑制对未知的恐惧,被那样的触手拨弄令金拂晓难以自持。

她和别人是好不成的。

蓬湖总能把她任何一方面的阈限拉到最高。

除她之外,全是下限。

小黄鱼本来想帮忙,鲁星斑拉住了她,摇了摇头。

黑布和碎玻璃之间,有一只巴掌大的水母,是金拂晓看过的周七的水母干那样的。

但蓬湖没有脱水,她泡在海水里,只是很虚弱不得不变成最小。

即便这样,她的水母体依然很漂亮,只是现在是日出时分,金光洒下,她在金拂晓的掌心透明得像是一不小心就融化了。

但感受到熟悉的气息,还是牵动全身扒拉着金拂晓的手指。

颤巍巍的,很可怜,又要拼尽全力。

灯塔水母不过是小型水母,唯一的特性就是永生。

她和箱水母不同,水母体没有真正的眼睛结构,只有简单的感光细胞,可以感知光线的敏感。

对蓬湖来说,触感高于一切,哪怕做人,她依然用感觉生活着。

谁能靠近,谁要远离。

想靠近金拂晓。

她的声音很动听,生气的时候喜欢肢体接触。

她温热又柔软,偶尔像河豚。

哪怕她能看见金拂晓,全身的细胞更容易感知金拂晓。

就像现在,触手上的刺细胞提前辨认出爱人的存在,不用理智就自发地缠绕上去。

金拂晓以前见过很多水母,赤月水母居多,体型很大,重得丢出去的时候要掰断好多触手。

相对而言,灯塔水母太小了,很容易漏网。

她甚至怀疑这种水母是自投罗网,但没有证据。

这样的水母夜晚漂亮,白天接近透明,触手细得都没有鱼须的宽度,缠绕在金拂晓的手上,像是一条白棉线。

金拂晓身体下意识颤抖,像是本能的战栗。

哪怕她也是渔夫的女儿,本应该见多识广。

她眼眶酸涩,像是庆幸,又忍不住喃喃:“我到底和什么东西睡了这么多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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