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多金贵,别人不能提一嘴?”成峻拉她一把,她绊在他两腿间,被两桩粗壮火热的大火腿夹着,成峻气呼呼仰视她,他投身在自己驴唇不对马嘴的辩术中,甚至意识不到这姿势有多暧昧。
“太伟大了,你的爱情。”他酸溜溜,“把你变成一个英勇的保镖,捍卫你柔弱的男朋友。薛总,柔弱的薛总,生意不大,派头不小。”
杨恬稍稍退开,他把她拉得更近,贴在他腿根。她看到成峻的发顶,他是非常罕见的三个发旋,土话说一旋好二旋奸三旋犟,成峻确实是她见过最犟的人,如果他能把爱情的倔强放到其他事上,他干什么都会大获成功的。
“我完全摸清了你爱什么样的。”成峻比装病时冷静许多,他眼睛很亮,侃侃而谈,“他必须是个苦命的人,就像悲情剧里演的那种,倒霉催的,让你同情怜爱,呵。周老师一发烧,把你急坏了,薛剑一出差,你又心疼上了。”
“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你肯定是忘了。你说你喜欢我积极善良不抽烟不喝酒。实话告诉你吧,我不是不喝酒,我很能喝,我只是没那么爱喝而且我也不需要喝!”
她呆滞地沉默。
“你去看看薛剑应酬能喝成什么样子,啊,你去看看那些不陪酒就玩不转的人在酒桌上是什么样子!”他笑了,“还不喝酒?杨恬你,你…哈哈。”
他似乎是无语到极致,除了笑,说不出来什么。
有两三年,成峻一直坚信他不喝酒就能当爱的劳模。为了维持她喜欢的形象,他注意酒局,有人敬他,他能拒则拒,要么,在单位或酒店洗得干净清爽才回家,来来回回弄得麻烦的不行。
诸如此类的笑话还有许多,比如她抱怨胶刺鼻难闻,他就再不喷涂模型(一大爱好),再比如她喜欢海洋调香气,他就让保姆往衣柜里喷香水,其实他特别讨厌香味,还得忍受同事嘲笑,笑他大男人娘们唧唧。
一个一味迎合、失去自我的人,哪有魅力可言?成峻是很鄙视这种人的,但他为了爱情,变成自己鄙视的样子。爱情,成峻一度觉得这词很圣洁,现在他觉得很可怕。
杨恬不爱他,这是确凿的,已经没什么好争的,但她难道就爱薛剑吗?成峻不这么觉得。他不知道杨恬爱什么,但那绝对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某种高层的抽象的东西,曾经她把这样东西投射在他身上,然而她发现他并不是一个适配的容器。
可惜薛剑也不是。成峻想,只是她还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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