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吃好吃的,没兴趣回答他任何问题,他可能以为我是个哑巴吧,眯起眼睛开他的车去了。
他这样带我开了三天。我每天就是睡觉,吃东西,还有看窗外不同的山与河流,发呆。莫惧前路君行晚,我与风月总相随。原来不痛是这样的感觉,真是好久不见。
第四天清晨,灰蒙蒙的天,他突然在驾驶座上说他不开车了。小轿车里光线昏暗,我揉揉眼睛,昏里昏沌往嘴里塞一块饼干嚼。他把车往路外边一停,摇上车窗。
问我要车费。
他说我得付车费。“付。”我想:确实得付。可我没有钱啊。
我看他,他努一努嘴指后车座,手也放上我的大腿——他这两天没少捏我大腿,暖和的空调车里,不需要我穿裤子——哦......付,我付,这山沟沟里的,我还得坐车呐。我跟他上后车座,付车费。
......我都付了,你怎么还把刀扎进我的气管?
他把我和刀一起塞进后备箱,当他去合箱门的时候,我也把刀抵上他的喉结,扎进他的气管。
我把他和刀一起塞进后备箱,我车开得不好,意外冲到一条大河边。蛮重的,我给他拖进去,希望他醒来的时候也是在一个臭死人的垃圾场......嗯?我好笨,人死了怎么会醒过来呢?
可能劫车者终会被劫吧。我刚在主路上开得好了一点点,不知道哪里冲出来几个抢劫犯,乌漆嘛黑的,先奸后杀。还把我分尸抛了。
不过这次运气不错,我醒过来时,看到大河对岸亮起些许灯火。
走进城镇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可不想因为光着屁股被扭送进警察局。我在一条猫一样窄的巷子里等到夜深人静,大街上几乎没有人时,才偷偷穿行于错综复杂又荒无人烟的小巷。
一位好心的旅店老板收留了我。当我把两手扒在后厨窗沿上说出我被抢劫后(确实,这是事实),他也给我暖和的衣服,邀请我进暖融融的房间,还和我一起钻进又暖又软乎的被子里。
虽然他看我的眼神和要我付车钱的背包客一模一样,但他叫我付房钱的时候可没杀我。我就在这间小旅馆里住了一个月,有床睡,还每天都能吃东西。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问我明天想吃什么,第二天赶早市去买新鲜食材,亲手做。
当然,我得付他伙食费。
有天付到一半,他虎背熊腰的婆娘“哐”一下撞开门板,提把菜刀冲进来砍人。
他在手臂上挨了好深的一刀,却还是咬牙拿不沾血的手给我穿上厚衣服,穿上袜子和鞋——我终于穿上裤子了。他拦着他发羊癫疯的老婆把我送出门,临走前还往我手里塞了一大卷钞票,说一定会再来找我,要我等他。
他真是个好心人。
我拿这笔钱去了一个更大一点的城市。我才知道身份证在战后已经不被使用了,我也没有ID,只能坐大巴车。几天坐了十几班,屁股都坐烂了。我来到从未来过的城市,住进贫民窟的廉租房里。
晚上,我去建筑工地的移动板房里卖淫。
到处都是战后重建项目,到处都是工地和民工,他们有些对我很好,有些特别差。渐渐的,一些人看我的眼神开始变得奇怪,我想可能是几天前他们还以为他们把我玩死了,都抛到荒地里去了,我怕不出半年我要成为都市传说,我可不想当鬼故事的主人公。
刚巧这时候附近出现了几个整天躲躲闪闪的人,一天清晨我回廉租房,发现杯子的杯柄被偏转了六毫米。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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