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岁的日记本(pò18.līv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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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雾想起小时候。

父亲林观澜是个严厉到近乎偏执的人,从不许她吃冰棒,说那东西不干净不卫生。请记住网址不迷路lāмei⒊c0м

可每到夏天,那个叫陆惊野的哥哥,总会蹲她家楼下,手里举着两根冰棒,冲她笑的一脸虎牙。

“妞妞,快下来,一根草莓的,一根牛奶的,你挑。”

她每次都飞奔下楼,接过冰棒时手指会碰到他滚烫的手掌。

那时候她觉得,陆惊野哥哥每次的出现,像一团火,能把她整个夏天都烧化。

可后来,很可惜,他搬走了。

她哭得天昏地暗,抱着日记本写了一页又一页,“陆惊野哥哥,我喜欢你。”

写到铅笔芯都断了。

再后来,她把那段记忆封存起来,像把一颗蛀牙狠狠拔了那般。

风就那样忽然停了。

秦征把林雾送回去后,他陪着她走了一段路,路灯的光在两人之间拉出一道极长的影子。

到宿舍后,林雾给林靳打电话,“你知道秦征是谁吗?他是陆伯伯的儿子,陆惊野。”

林靳也震惊了,“卧槽,他是陆惊野?你写在日记本上,被我喊了一条街的人?”

林靳挂完林雾电话,马上把消息告诉湛澜时。

湛澜时手指正在回温禾消息,他顿了顿,看着林靳轰炸的信息里,最醒目的那条,“林雾十一岁的日记本写的就是陆惊野的名字,还记得吗?”

秦征是直接从院校提上来做国安警察的,这个事,湛澜时知道,他看过他的履历,没有去过部队。

但他也没有想到,他和林雾的渊源竟这么深,怪不得他当时说那句,为她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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