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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八年没回来过,他是想着一辈子都不回来的。

但娶老婆从何说起?

“怎么,你媳妇没跟着你一起回来?听说,是位大家闺秀,跟你一起留洋的。沈少爷能干了,出去读个书,还能赚个媳妇,当初,倒是我小看沈少爷了。”

白凤轩有些阴阳怪气,而且说到最后的时候,嘴都快贴着他的耳根了。

明明他的声音不急不缓,像是随口闲话,但听在自己耳朵里,却像是一根又一根冰冷透骨的针,慢慢封住了他所有的穴位,连他的身子都快冻住了。

他好像生气了?

手电筒的光照着地面,白凤轩的脸色也看不真切,毕竟月光太浅。

沈怀景愣了片刻才想起来,关于媳妇这一说。

前两年,父亲接连几封电报让他回来,说是大学也毕业了,更到了年纪,该娶妻生子了,还说给他订了一门亲,也是江城人家,他们从前也见过的。

沈怀景烦了父亲总来电报说这话,便在给家里的信中说自己已在法兰西结婚,对方也是去法兰西留学的。

父亲自然是不信的,让他把人给带回来,说是新媳妇总得给祖宗们上个香,也得给他去世的母亲磕个头,那才算入了沈家门。

于是,沈怀景便寄了张照片回来,那照片上是他与一个女孩的合影,而且二人看着很是亲密。

原本只是为了搪塞家里的,他都把这件事给忘了,哪曾想,现在会被白凤轩给提及。

白凤轩,你个疯子,你个恶魔。

你都知道我有媳妇了,你还对我......

想到这个,沈怀景心头的火便越烧越烈。

如果他在这里杀了白凤轩,会有人怀疑到他吗?

脑子里闪过这么个念头。

很疯狂。

沈宅是有地方可以处理好尸体的,至少短时间内可以不被人发现。

这个想法一起来,就开始有点恣意。

“想杀我?”

这三个字在他耳边响起时,刚刚的那些念头立马作鸟兽散。

白凤轩,好像总能看穿他。

他的手心出了汗,紧捏着手电筒的手不觉得抖动着。

“夜黑风高,废宅幽院,确实是个杀人埋尸的好地方。你要把我绑块石头,往那后院的莲花池里一扔,估计我的肉身都烂透了,也没人能发现。毕竟,那个莲花池可是终年不干的。”

“要不要,我帮你?”

他突然抓住了沈怀景的手,电筒就那样落在了地上,而后他手里被塞了个东西,那是枪,是刚刚指着他头的枪。

“会开枪吗?”白风轩轻嗅着他的脖子,喷出来的热气就那样在他脖梗间撩动,像是要亲他,但几番游走,也没下嘴。

“我教你!”

他的手比嘴其实要快得多,话音还未落,就松了保险,然后带着沈怀景拿枪的手,抵着自己的胸口,于月色之下,他们的姿势看起来诡异又骇人。

“小景,不难的。只要轻轻抠动手指,那子弹就从我的心脏穿过去,我绝对能死得透透的。你别担心,枪声不会很大,毕竟,你的枪口正抵着我,只会有闷闷的枪响。外面没有人,不会有人听到的。”

白凤轩的声音极具蛊惑,好像沈怀景此刻不杀他,那就是个傻子,是个蠢货。

而沈怀景拿枪的手却并没有抖。

扣动扳机,他在这个男人身上受的屈辱就算了结了。

然后呢?

脑子里跳出这么三个字。

姐夫是不是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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