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初中时乔帆最好的朋友,和其他差不多年纪的一般女生一样,吃饭,上洗手间,玩QQ炫舞,全都习惯在一起。
听到这个名字时,孟修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恰好停车,于是顺势抬起手,拇指关节不经意似的擦过下颌。他说:“怎么?你还要像中学那时候一样,不粘着她就会死?”
会因为这点挖苦感到难堪那就不是乔帆了。“是又怎样?不关你事。我会去的,”她已经站到外面,又临时转过身来,朝他懒洋洋地笑着挑衅道,“再不济也还能粘着你。”
还想说什么,车门已经关上了。透过挡风玻璃,孟修默不作声目送她上楼。
打开家门时,爸爸妈妈难得在家,年纪大了,他们渐渐也开始给自己放放假。妈妈正站在窗外,边给兰草喷水边看向仍然停在楼下的车。
“我就说相相亲靠谱,这不,马上就有人送咱闺女回家了。”妈妈洋洋得意。
虽然不忍心,但乔帆还是必须戳破妈妈的幻想:“那是孟修。”
“孟修?!”妈妈对他有印象,“以前你穿他衣服那个?”
确确实实是有这么一回事。
初中的时候,他们那群狐朋狗友里许多都习惯去别人家玩,吃饭,甚至留宿。这种前提下,没有大人的家里最受欢迎。其中占据第一名的,是父母一年365天天天开张在店里忙活的乔帆。第二名则是独自生活,零花钱也充裕的孟修。
当时他们一群人去孟修家,玩累了就睡,睡不着的继续开着电视打UNO。
醒来时,乔帆先把不知道谁搁在自己肚子上的大富翁棋盘拿开,跨过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熟睡的朋友们,去洗手间洗手。
她不知道水龙头坏了。
背后窸窸窣窣,是孟修赶来制止她,只可惜晚到一步,下场是两个人都被爆炸般飞溅出来的水打湿。
还是夏天,中午气温尤其高,窗框被太阳照得发烫,只穿着内裤也不会感到凉。其他同伴还在睡,孟修给乔帆找了件衣服,乔帆又在腰间围了浴巾,就这么看着孟修用吹风机帮她烘衣服。
站在他背后时,她才发觉他的衣服也湿透了。
到最后,孟修只勉强烘干了乔帆那条牛仔裤,乔帆还是穿着孟修的衣服回去的。
因为忘了还回去,借的人也不在意,所以那件衣服至今还在乔帆家。是件Fear of God的毛衣。
闷热的酷暑,她穿着黑色的毛衣回家,难受又怀念,就是这样的回忆。
自从那天之后,乔帆的妈妈对孟修的印象就是“以前穿他衣服那个”。
改掉这个称谓经过了几番印象的大起大落。“起”是孟修这家伙深谙“不良少年只在高三前受欢迎”的道理,金盆洗手后勤学苦读成为学生榜样。“落”就不再赘述了,这家伙金盆洗手前完完全全就是个不要脸的骚东西。
初中同窗,时隔多年,联系渐少了也情有可原。因而连一声不响在旁边看报纸的爸爸也抬起头,随口搭了句腔:“你们好上啦?”
“怎么可能。”乔帆在喝水,险些没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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