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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儿笑呵呵把弓弦递过去,“来,拉一把试试。”

果果扭头看廖初,见他点头,这才学着宋大爷的动作,轻轻拉了一下。

“吱~”

不能说尖锐,只能说非常刺耳。

但果果很兴奋。

“响啦!”

李老头儿一边使劲擦着自己的唢呐,一边嘟囔:“有我这个响?”

廖初捏着从他身上获取的亮黄色果实,口水哗哗直流。

太酸了,真的。

陈年老醋都难比。

宋大爷就笑,“嗯,这孩子有天分,以后跟着爷爷学吧!”

廖初问果果,“真喜欢?”

小姑娘拼命点头,眼睛里都闪着光,“好听的。”

廖初是真没从刚才那锯木头一样的动静里听出悦耳来。

不过难得小朋友喜欢,培养下业余爱好也不错。

“那就麻烦您了,”他对宋大爷说,“不知怎么收费?”

“什么钱不钱的!”老头儿大手一挥,“就教孩子玩儿的事儿,我自己闲着也是闲着。”

见廖初坚持,宋大爷嘿嘿一笑,朝不断散发致命香气的后厨努了努嘴。

“要不你把那东西给我点。”

真香啊,没命的香。

廖初朝他竖了个大拇指,“您老识货。”

那是他做的叉烧。

两种,一种炖煮的,肉质细腻肥美多汁,可以做叉烧包;

另一种则是炉烤的,外皮酥脆,肉质紧实,空口吃或做菜都是最好的。

里面他足足加了三种感情果:

橙红色的酸甜,海蓝色的海盐,以及曾经某个人的半生漂泊,绝对回味无穷。

第14章 叉烧包

万恶的周一!

刚睁开眼,胡顺脑海中就蹦出这么一句话。

他在半梦半醒间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太阳刚刚升起,夜间的凉爽尚未散去,路边小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

但胡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意思。

他受总部派遣来清江市任职三年,如果没有意外,熬完这三年回去就是升职加薪。

他是个敬业的人,原本对这种离家千里出来工作的安排,没有任何怨言。

可真正到了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过去的一年多,他陆陆续续克服了生活习俗,语言以及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但唯独有一点无法适应:

没有早茶!

清江市没有早茶!

如果说正常人身体里流淌的是血,那么大部分粤省人身体内肆虐的就是早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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