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妮,她是布雷切特——我的助理,和朋友。”
朋友?
我以为亚瑟身边从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女性朋友……
她叫他伊恩莱斯?为什么?虽说这样的称呼方式比叫他的中间名“亚瑟”更加正规传统,只不过……
作为助理,难道她不该尊敬地称亚瑟为“麦考伊先生”吗?
“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我反复在心里无声告诫自己不要想得太深,挪开步子和他口中的“布雷切特”擦肩而过。
我感觉身后有股视线如芒在刺,而那肯定不是源于亚瑟。
塞在右耳处的耳麦里,旁听了一切的克里斯蒂安趁机半真半假地调侃起来:
“比起工作,你一言难尽的私生活更让我感兴趣。”
我默不作声地翻了个白眼,忍住想要啪地关上耳麦的冲动。
会议室里约翰早就架设好了摄像机机位,一边看着手表一边在空地来回踱步。我和亚瑟一前一后地进了门,马上被按进椅子,反光板调整到最合适的角度,我看到约翰正盯住腕表的秒针,口中默念倒数。
我和亚瑟都是半侧着身,确保自己大部分脸孔能完全呈现在镜头前,又不阻碍和对方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和交流。
开机后,我开始按照爱丽丝策划的问他问题——尽管那些问题里很大一部分我早就明确知道了答案。
就譬如——
“在你广为流传的那张照片的评论里,有网友提到一本粉色封皮的爱情小说。”
明知故问让我相当痛苦,又必须摆出一副认真专业的模样欺骗观众,“你介意告诉我们,那本书是什么吗?”
亚瑟给出的回答不出所料:
“《y》。”
“我听说过那本书,那是今年泰晤士报评选的英国十大畅销书之一。”
谈话进行到这儿,我几乎已经在背诵采访稿了,“你为什么会喜欢那本书?这与你憧憬中的理想爱情有关系吗?”
亚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两眼,这个题目让他轻抿起唇角,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我喜欢那本书,是因为……”
他好像下了很大决心,眉毛都略微皱了起来,“它讲述的是我的故事。”
虽然我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可隐瞒的,但还是被他的直白吓了一跳,许久之后才组织好语言,“你的意思是……”
“《y》的作者,s·h·麦考伊女士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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