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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信礼回答:“不回。”

他热爱家乡的土地,但同时也向往外面的生活,和木色不同,张信礼喜欢繁华的城市,喜欢灯火,也喜欢上海。

但他要怎么样才能在日益收紧的户口政策下留在这座祖国最明亮的城市呢?

“那就这样,”林瑾瑜说:“太远,你爸干涉不到你,你就自己看着办,但有一点……”他无比认真地说:“假如有一天你放手了,我绝对不会回来。”

“说什么没影的,”张信礼肩膀抵着他的肩膀,和他隔着衣料轻轻摩挲着:“不会。”

林瑾瑜斜眼看他,他其实也不相信他俩会分手,但仍斜眼看着张信礼,故意搞怪做了个“王之蔑视”的表情:“你最好是。”

张信礼曲起手肘,把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所以我们需要钱,”林瑾瑜一通形散神不散的对话,从惋惜当年到分析利害,七七八八折腾完,终于把话题拉回到了早已准备好的中心思想上:“真的,也不是说为五斗米折腰什么的,咱不修仙,不会辟谷,又不是清朝,为钱去夜场工作真不等于去卖……”

他话还没说完,张信礼便极其不乐意地道:“你别提那个字行吗。”

林瑾瑜观察着他的表情,道:“哦,你不高兴。”

张信礼闷闷说:“你知道还问。”

林瑾瑜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好似什么虔诚的宗教信徒,说出来的话却和耶稣八竿子打不着:“向毛主席保证绝不干乱七八糟的事,”他说:“老公就是去赚钱,想你别那么辛苦。”

“你是谁老公你。”张信礼脸上还是不大乐意,但总算没再正面表示异议了。

“你啊,”林瑾瑜说:“上次不是说了,都是老公。”

老公和老攻,没毛病。

茶几上散开的鸭脖散发出一股甜辣香味,喝了一半的啤酒静静立在一边,让林瑾瑜想起高中的时候,家里没大人,他和张信礼也是这样,点一只炸鸡,两杯可乐,就这么盘腿坐在客厅里,一边看着大寸彩电上的电视剧,一边一起吃炸鸡喝可乐。

“别跟别人……接触,”张信礼犹疑地嘱咐道:“不要怕得罪人,你不愿意,店里一般还是会保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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