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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栗是一个擅长学以致用的优秀学生。初中最初学到单词quot;leaderquot;的时候,回家路上,周栗像搂小弟一样搂着沿湾一哥的肩膀,说自己是 leader。

上课时正襟危坐的好学生,下了课真会说冷笑话。沿湾一哥看着她搭在自己肩上的小肉手,冷笑一声。

十四岁的两人身高差距还没有太大,并肩站在一起,周孟航的肩头只高出她一短截。

你不服气啊周孟航?周栗才不当他是什么狗屁沿湾一哥,趾高气昂地宣布:以后你就叫我 leader 周吧。

嗤周孟航终于出声:那我也是 leader 周啊。

忘记两人一个姓了。

周栗脑子转得快,迅速开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模式。

leader 周当然只能是我啊。对上周孟航不服气的神情,她言之凿凿:因为我是周栗,所以我是栗的周,有什么问题?

周孟航:没见过这么能瞎说的!

leader 周发话完,立刻带着小弟航拐进了校外的书店,给自己买了一本新笔记本。刚付完款,甚至等不及拿回家,她就站在收银台旁,借用一只黑色签字笔,思索片刻,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新名字 粒的粥。

她勾完最后一笔,抬头看周孟航,脸上是眉飞色舞的神采。

这样更好看是不是!

周孟航再次见到这个名字,还是在沿湾那家老书店。书店规模扩大了,书籍类目也增多,因为建在初中旁边,言情小说的畅销地位十年如一日。琳琅满目的言情小说中,粒的粥的摆放位置格外显眼。

他目光停顿两秒,接着略过它,去里头架子上帮周期然买画纸。

第三次是在周期然的房间。他把画纸扔书桌上,周期然见他进门,才意犹未尽地把手里正在看的小说合起来,封面上仍然是那三个蓝底的大字。

精心设计过的字体,远远有别于当年青涩的字迹。 这世上偶然的事情有很多,第一回 是巧合,等到了第二回,周孟航便觉得是一种牵引了。

离开初中时代太久,他与以往的同学朋友联系都渐少,这本书仿佛是一根引绳,把他牵回到太阳落山后的旧书店。

周期然返校后,他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那本书。

成长至今,语文向来是最让周孟航头疼的学科。高中后为了应付考试和提分,将必背诗词照背下来,已经是周孟航能做的最大努力了。

大学后,周孟航更是对那些文绉绉的东西避之不及。某一年开始流行剧本杀,他被好友拉着去体验,仅此一次,周孟航被臭长的文字打败,此后再也踏进过推理馆。

他不喜欢长段的文字,也极少有兴致去品读一本书籍。然而在这个逃跑的春天,他坐在周期然的小飘窗前,耐心静坐好几个午后,看完了一本厚厚的言情小说。

他对文字的共情能力实在是低,时隔几个月后再回想,说不出像模像样的点评,只觉得透过这个介质,和许久不见的朋友打了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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