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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guess that we`ll meet

我相信我们终会再见

We`ll meet in the end

终会再见

……

虽然摇滚乐不像流行歌曲那么凸显人声,但主唱嗓音控制对歌曲的诠释依然非常重要。唱得好听还不够,如果只有一把好嗓子却没有自己的特点,很容易被吐槽“太过流行,不够摇滚”。而如果为了塑造个性而往高冷、脆弱、激昂、神经质的方向去走,又很容易把握不好尺度,呈现出矫揉造作的听感,招人诟病。

这方面江焱是个很优秀的摇滚乐队主唱。

他的嗓音跟台风一样看似随意,实则稳定而流畅,并没有刻意塑造个人风格,而是在不同歌曲上有不同的情绪表达。

这种毫不做作的情绪表达反倒成为一种很鲜明的特质,让台下的乐迷们为之痴狂。

一首《Goodbye to Romance》唱毕,迷宫乐队谢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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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东西好难写,好难写。文盲叹气……

第5章 一场夜宵

迷宫演出结束后,陆辰辞给孟佳打电话:“要送你回家么?”

孟佳:“我们打算一起去吃夜宵,辰哥要一起吗?”

陆辰辞:“就你们两个女生吗?”

孟佳:“还有于期他们。”

陆辰辞答应了。

大家相约在马路对面胡同深处一家露天烧烤大排档,江焱见到陆辰辞,表情略显意外:“陆老板也在?”

陆辰辞笑着抬起胳膊,向他展示手腕上的荧光绿手环。

江焱在他对面坐下:“你看起来可不像是会听摇滚的人。”

陆辰辞:“哦?那我应该听什么?”

江焱:“古典?爵士?”

陆辰辞:“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江焱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用眼神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见过陆辰辞三四次了,印象中这人每次都是一身正装。今天这位画廊老板穿了一套浅卡其色西装西裤,内搭白衬衫,虽然是休闲款,但看上去依然过于正经了些。身高跟一米八七的于期相当,没有于期那么壮,但也不算瘦弱,肩膀宽阔平整。像个T台男模,但气质又比模特沉稳优雅一些。

这种画风的人,当然比较像是古典乐爱好者。

“我猜对了吗?”江焱问。

还没等陆辰辞开口,孟佳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你猜对一半,辰哥喜欢听古典,但不喜欢爵士。”

江焱:“为什么?”

孟佳撇撇嘴:“他嫌爵士太散漫。”

陆辰辞笑笑:“我比较喜欢器乐平衡感强、整体协调性强的旋律。”

“那你应该也喜欢摇滚啊。”那位蓝发女吉他手加入讨论,“摇滚乐也讲究器乐平衡感和整体协调性,比如我们乐队。”说着哈哈一笑,像是有点自嘲自己的大言不惭。

陆辰辞倒是认同地点点头:“你们的歌挺好听的。”

江焱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是吗?”

陆辰辞看向他:“不是客气话,是真觉得很不错。”

江焱:“那觉得哪首最好听?”

事实上只听了两首原创的陆辰辞只能二选一:“倒数第三首,你弹键盘唱的那首。”

迷宫真粉丝田薇抢答:“《守望者》,我也超喜欢这首!”

然后又给陆辰辞普及知识:“这首歌是迷宫早期作品,当年在没有任何宣传的情况下闯进了网易云音乐年度最佳单曲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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