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之隔,外边是萧瑟寒冷的夜晚,里面是橘光满布的银河。
余笙站在最后一排,扶着栏杆喘粗气,好像一只快要累死的牛,喘得肺部生疼。
“赶……赶上了!”她情不自禁地激动叫嚷。
正好下半场即将开场,观众热情地舞动荧光棒,迎接大明星重返舞台。
一束追光打向舞台正中,林嘉誉坐在一把高脚凳上,面前是直立式麦克风。
前奏响了一秒钟,他却突然半转过身,对后方的乐队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音乐戛然而止。
观众的低语此起彼伏,大家以为台上出了什么意外。
他取下麦克风,环顾全场:“今天,很感谢大家来听我的演唱会。”
全场掌声雷动,他又抬起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先别急着鼓掌。
等周遭恢复安静,他垂眼看着地面,慢慢说道:“其实……我今年,状态很不好。尤其是上半年,完全没有灵感,一首歌都写不出来。那时候挺崩溃的。”
“大家总说我是天才,没有瓶颈期。然而现实是,今年我曾经一度觉得,我可能……该隐退了吧。”
他蓦然苦笑:“因为……我最喜欢的音乐,讨厌我了。”
他拿着麦克风的手垂在腿上,一声短叹,没有被收音装置捕捉。
了解林嘉誉的粉丝都知道,这个人从来不卖惨。
无论承受过什么,他都会小心翼翼藏起那些不堪,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大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破天荒地暴露脆弱。
台下观众零零散散地喊出加油,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余笙也被那些人的情绪所感染,跟着他们一起为他鼓劲。
林嘉誉腼腆地笑了笑,重新将麦克风举到唇边:“可我很幸运,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有人拯救了我。她就像缪斯女神那样,重新赐予了我一切。”
霎时,余笙懵了一下。
他说:“无数的旋律重新回到我的脑海里,我觉得自己又能为大家创作出新的歌曲了。”
停顿片刻,他道:“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这位老师。”
旋即,他话音一转:“但是,世间总有很多无奈。以后,我可能也没机会跟她合作了。”
他感觉心脏好疼,眼睛也莫名地发酸。
“我曾经写过一首歌,《荒梦》,今天我想把这首歌唱给她。”
“尽管……她没来,听不见了。”
林嘉誉示意乐队可以开始演奏。
余笙遥遥望着台上,太远了,他的身影好小,小到几乎看不见。
透过大屏幕,她看到总是清傲的男人低下高贵的头颅。他双手捧着麦克风,缩起宽阔的肩膀,喃喃诉语。
落向他的灯光半明半暗,将他对半撕扯。在那哀矜的嗓音里,好像漆黑将要吞咽光明。
“走在时间冲刷的人墙,错过都来不及欣赏。”
“谁的生活不是寻常影像,还能变幻多少新奇花样。”
“这首歌,不要路人捧场,只要有你为我鼓掌。”
余笙脑子好乱,她也快要被淹没在黑暗里了。
她想起和林嘉誉吃过的每一顿饭,想起他们缓步碾过江畔,想起他们在海里紧握的双手。
想起他为数不多,格外珍贵的笑容。
“想在秘密的深夜将你触碰,”
“想成为你故事的第一人称。”
一丝冰凉在余笙脸颊化开,她困惑地伸出冻僵的手。
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了,不知是谁温了一壶酒,浇在她心上,惹得她生出昏沉醉意。
一首歌搅碎了良驯的夜。
在这一字一词里,彼此隐秘而放浪的心事昭然若揭。
“可我是否……只能眼睁睁。”
“看你做我的诗,而我……做你的梦。”
酒喝得太多了,竟然从眼角淌落。
大屏幕上,男人的模样愈加影影绰绰。余笙抬手抹拭眼睛,人还是那个人,可是他为何离得那么遥远。
台上,林嘉誉茫然地搜寻人海。
找不到。
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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