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夜,凌晨三点。凌然停了淋浴器,站在浴室里,和镜子前的自己对视。
近年来他沉迷训练与出外勤,把自己累到极致,就不会再做梦。噩梦不会做,春梦
也不会做。
但那天晚上他做梦了,梦里第一次出现了某个女人,穿旗袍,细腰若隐若现。修长小腿勾着他,眼神湿漉漉的。
姜宛,Rosa。
他甩了甩头,甩掉那些灼烧心智的想法。始作俑者就睡在隔壁,这夜总算没有哭。他从衣柜里拿出衬衫,突然停手,捻起衣领仔细看了看。是姜宛的唇印。
或许是昨天两人靠得太近,烟熏玫瑰色的唇膏痕迹落在他衣领内侧。鬼使神差地,他用食指沾了一点唇膏凑近鼻尖闻了闻。和想象中的气味一样,腥甜干燥的玫瑰灰。
很好闻,甚至……想尝尝味道。
在泥潭里沉沦太久,他也快疯了。
凌然换了件衬衫穿上,窗外霓虹大厦冷冽光艳,吞吐醉酒夜归的都市人。现在已毫无睡意,他索性开了一瓶酒,靠在窗口浅酌。
很多年前,曼哈顿下城,唐人街。
那是美东最大华埠,早于华人去旧金山淘金之前,就有广东商人开店卖雪茄、茶叶与瓷器。2001年,9·11事件之后,这座曾经喧嚣无比的城中之城被世贸大厦倒塌后砸下的建筑废弃物与尸体碎块覆盖,清理工作进行了十余年。
幼年的凌然就在那场灾祸之后不久被扔在街口,没有护照,没有名字,不会说英语。
教堂牧师领养了他,年届七十的张牧师没有子女,他说凌然不是弃儿,是上帝的礼物,Joshua是他的教名。
然而他从小叛逆,从不参与礼拜日活动,也不称呼张牧师为父亲。他四处游荡,什么杂活都干,倔强蛮勇,沉默寡言。十四岁起就在华人赌档做帮佣,天生知道怎么在肉食动物里讨生活。
牧师时隔很久知道他在做的地下生意,二十年来第一次发火,将他关在书房,让他闭门思过。然而被饿了两天之后,他也丝毫没有悔过的意思。
傍晚,牧师送走来听免费英文课程的几个年轻移民,走上楼打开他的房门。
“Joshua,告诉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他没回头,只是看着窗外。不远处的巷口深处,醉酒的中年华裔在家暴,哭喊声回荡在左邻右舍。
“从小您就告诉我,无论是恶人还是善人,只要愿意悔改,都能得到宽恕。”
“您认识Pell Street那个单身汉,是不是?他带他养女每周日都来做礼拜,但你知道么?他强奸她,就在教堂的告解室。”
“上次给教堂捐了三十美元的那个女人,就住在楼下。他丈夫是越战退伍军人,每次醉酒,都会打她。”
“您不知道,或者,你们只是假装不知道。”砰地一声,他打开窗户,女人凄厉的哭喊声更加清晰,回响在黑沉沉的夜空中。
“我要找我的亲生父母。我要找到他们,让他们一辈子后悔当初抛弃了我。您是个好人,总教我要宽恕。但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一个都不想宽恕。”
他说完,就与他擦肩而过,走下了楼。出乎意料地,老人没像从前一样追上来,他就那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唐人街。
那天晚上他无处可去,在公园长椅上睡了一夜,醒来后打算乘早班火车离开曼哈顿,去哪里,他没想过。然而在路过报刊亭时,他在一份当地报纸上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牧师,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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