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我反手绑在椅子上,发觉我不是陆予森,陆先生也不会为我付巨额赎金后,两人吵了起来,而后又为了泄愤而一起打我。
我曾经也是恨陆予森的,我的眼泪流得满脸都是,眼睛肿了,疼得说不出话来,在心里叫喊着为什么受苦的不是陆予森。
打了我许久,我装作晕过去,他们也累了,去一边煮了一大锅泡面。他们是一个矮瘦子和一个脸上有道疤的胖子,还穿着工人的衣服,胖子说想把我杀了,把藏在行李袋里的刀拿出来,拍在桌上;抛尸荒野,矮瘦子非要说把我活埋了,就不算是直接杀了我。
泡面很香,但他们没吃完,我馋的要命。
吃碗面,他们好像都累了,闭着眼在躺椅上睡着了,仓库顶上吊着一个灯泡,晃晃悠悠的。我眼睛肿得看不起。
我手上的绳子在被打的时候松了一些,再一挣,就掉到了地上,我就这样简单得解开了绑。
胖子睡得很响,呼声在仓库里回荡,我其实可以试着马上逃跑。
我蹑手蹑脚地经过那锅泡面,走向大门,泡面太香了,我稍稍停下脚步,看了一眼,没想到瘦子醒了。
他的眼睛像秃鹫,眼白多,瞳仁小,盯着我,惊诧地转了转,嘴巴痴呆似得张开,抬手推了推胖子,像看个死人一样看着我:“胖子。”
他说:“小姑娘要跑喽。”
我没有别的办法,刀就在我手边的桌子上,我想活下去,我没有别的办法。
血真是不好闻,臭烘烘黏巴巴的,仓库里一股生肉的味道。
因为用力过度,又挨过打,我的左手臂几乎要脱臼,我第一次用右手拿筷子吃起了泡面。
泡面都冷了,我狼吞虎咽吃完了,用胖子的手机报了警。
没过多久,警察来了,我坐在煮泡面的炉子边。
那些穿着警服的人,拿着记录仪摄像机的人,男警、女警,呆呆地注视我,没有一个人敢靠近我。好像我是什么怪物似的。
陆先生不肯付赎金,但是给我找了很好的律师。最终我无罪释放。
我现在也学法律,是因为我想像张律师一样,给很多跟我一样倒霉的、没钱的人一点希望。
我没有想过我会看到这张报纸,但是今天看到了,我也没有很意外。我很平静地把报纸团成一团,想找个什么方法,把它埋进雪里,或者一会儿陆予森洗澡的时候,丢进壁炉烧掉。
正把它握在手心时,身后的卧室门突然被打开了,我转过头去,陆予森站在门口,微微对我笑了笑,问我:“还没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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