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么一会儿,前后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有两个喝醉的男人跟她搭讪,其中一个还企图动手动脚。然后一道声音横插进来:“抱歉,这位是我女朋友。”
男人看看顾余,又看看含烟,讪讪地离开了。
顾余对她说:“你真是在哪都不能消停。”
含烟接了袋子,耸耸肩,表示和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快换衣服去吧。”他给她指了个地方,“那有个小隔间,放杂物的,你别上门就行。”
“谢了。”她转身的时候脚下顿了顿,余光瞥到离吧台不远处的卡座上隐着一张男生的脸。他四周都是往来的人流,有时会把他整个身形遮挡住。少年气质如琉璃般温润无尘,上身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是与这个酒吧截然不同的颜色,因此显得格外扎眼,如果没有这抹白,含烟或许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兴趣。
目光往下,是裤脚的边缘。她眼尖,留意到了,心底啧了声,原来还是学生,来这种地方玩,居然不换校服,是个与众不同的奇葩。
少年身边应该是和他一起的朋友,但他似乎并不太想和人聊天,偶尔几次对话也是朋友发起的,他像在听,末尾会点头,轻轻启唇回句简短的答复。含烟看着,根据他的嘴型大概能判断出他说了什么。
好。
知道了。
偏偏又带着股疏离劲,他好像就会说这四个字。
看无聊了,她正准备离开,收回视线的一刹对方似有感知一般,恰好抬头,朝她的方向望过来。
二人的目光在半空汇聚。
“看什么呢?”顾余看她半天没走,还以为是衣服出了问题,“不合身吗?”
她摇摇头,泛起一丝波澜的心境顷刻便恢复原状。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孩而已,有点姿色,可也没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下边能不能用尚且不说,但她嫌幼稚,看不上年纪小的。
恰恰思考这些的时候含烟忽略了一件事,她昨天,才刚过完自己十八岁的生日。
“没什么,你忙你的。”
ps:
温屿:我,有点姿色?可能因为媳妇太好看了。
熬夜码字,我真要成我的笔名了,秃头哥。这里我必须提一句,女主会回去重读高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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