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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辉满意点头:“到时间了马上回来,不许逗留知道吗?”

“嗯嗯,知道,我就回来找老同学叙叙旧,又不干别的,说不定提前就回来了呢。”

“你心里有数就好,钱汇过去了,吃好喝好,别亏待自己。”

“谢谢爸。”

手机信息发来银行账单,到账十万八。

心下雀跃的同时,心中也更加期待与那人的见面。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又是喜欢,她只知道见不到他的这段时间她每天都在想他,这就是喜欢。

想要放得下,首先她得拿起来。

她决定回到荣市,把她差点丢掉的东西重新拿到手。

……

八月烈日炎炎,一年最是酷暑日,人多在太阳底下待一秒,仿佛会被蒸烤成人干。

荣市的热浪比宜城还要夸张,一下高铁,扑面而来的热气热情迎接了满怀。

想起自己此行目的,咬着牙走出了站台。

天高云阔,日朗地疏。

即使马上步入大学,周鸣耀的生活也很简单——公寓学校两点一线,偶尔会被江荟珠带去见一些名师名流,他的生活比沈姜想象中丰富很多。

怪不得这么久了他从不找她,生活充实到压根想不到她吧?沈姜自嘲一笑。

拿出陈柏焰给她的信息和地址,沈姜找到了周鸣耀的住处。

比起臭气熏天的城中村,这里仿佛是天堂。

小区内环境不错,最重要这里干净整洁,出入还有安保亭,保安二十四小时巡逻,安保不是御景湾那种退休军人,都是零散招聘的普通男人。

倒也不算差,有比没有好。

因为还有半个月开学,周鸣耀现在没课,只用每天去学校练习江荟珠交给他的任务即可。

不用比赛的时候他空闲的时间很多,沈姜跟了周鸣耀一整个下午,周鸣耀只做了三件事:在楼下面馆吃面,吃完去学校练习室练琴,傍晚回来在楼下老年人摆的小摊上买了小青菜和茄子,然后回家。

行程单调又枯燥,像他这个人一样。

公寓离学校很近,走路五分钟就到校门,没有人接送他也能很熟练地找到教室。

路上时常会有人望着他驻足,第一眼被少年挺拔的身姿和优越的相貌吸引,后来才注意到少年竟是位盲人,暗叹造化弄人。

直到进入音乐学院,多了许多认识他的人,男生女生都有,热情地搀扶他询问他需不需要帮助。

他始终带着温润的笑,拒绝了大家的帮助,一步一步用盲杖探路,

盲杖……那盲杖上的小帽子,不正是沈姜给他DIY的那个吗?

个傻子……大热天的还戴着做什么。

暗骂一声,却像夏日傍晚吹来的凉风,沈姜的怨气霎时瓦解。

今天的跟踪到此为止,明天继续。

翌日,沈姜早早便来到周鸣耀的公寓楼下等候,他下来的时候刚好八点,一分一秒都不差。

宽松的白色衬衫配黑色长裤,鞋子是她之前陪他在商场买的那双运动鞋,鞋面干净到像新买的,看得出来它的主人把它保护地很好。

沈姜实在纳闷,他眼睛都看不见,刷鞋又怎么知道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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