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小点声,莎莎,我这是把你当真朋友才告诉你的。”戚雨梅低声道,“难怪江蕙那么嚣张,我看八成是因为捡到了黄金。”
“肯定是!那么多黄金啊,凭什么她运气这么好,这要是我们捡到了该多好!”邓莎莎无比眼红,她前段时间因为急着想跟周兴军重归于好,花了不少钱在国营饭店买了四道菜,现在最是穷的时候,这两天都只能吃粗
粮馒头了。
一想到自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江蕙却有大笔的钱可以肆无忌惮的挥霍,还能天天吃鱼吃肉,她就嫉妒的要爆炸了!
顿时,一个大胆的想法在脑海中产生:“小梅,要不我们去把那些黄金偷出来吧!”
戚雨梅眼里闪过一丝满意的神色,脸上却满是惊慌:“偷?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江蕙这钱也是捡的,是不义之财,就算咱们偷走了,她也不敢报警!”这可是地主阶级的钱,捡到了不上交还偷偷自己用,江蕙怎么敢报警?
她越想越觉得可行,“到时候咱们就能无声无息的把黄金偷出来了!”
“可我们也不知道她把黄金藏在哪里啊。”
邓莎莎一愣,还真是。
那么多黄金,江蕙肯定会藏的很隐蔽。
戚雨梅接着道:“要不然先溜进她家里看一看?一般来说肯定是在家里的,要是没有,那等她下次去山上,咱们再跟着她。”
“这个办法好!”邓莎莎想了想,一咬牙道:“那就我去,我正好住她隔壁,要是被发现了马上就能跑!”
而且她是农村长大的,小时候也是爬过树的,小梅是城里人,肯定没爬过,到时候跑都跑不快。
这正是戚雨梅想要的结果,她只是负责出主意,但这种冒头的事是绝对不会做的。
她满意的握紧邓莎莎的手,激动道:“就靠你了莎莎,只要这次能成功,咱们的好日子就来了!”
——
另一边,江蕙花了两天的时间,彻底把甲鱼的事给弄好了。
放在孵化箱里的那些蛋果然没有再成功的了,甚至颜色都不对劲了起来,江蕙敲开一颗,一股奇怪的味道蔓延上来,她才反应过来这些都臭了。
江蕙只能赶紧扔了,心里虽然有些遗憾,但早就做好了准备,也还算能够接受。
等把孵化箱放好了之后,她就开始琢磨甲鱼的食物问题了。
之前甲鱼还小,能吃的东西有限,江蕙只能隔三岔五的给它们找虫子和水蚯蚓,但现在已经长大了,那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江蕙想着可以往水池里养点小鱼什么的,这样这些甲鱼自己就能捕食,也不用她天天忙活了。
江蕙试了一下,这些小鱼确实挺受欢迎的,但受欢迎是一回事,想要多弄一些就没那么简单了。
她放在河里的鱼篓,一共放了两天再捞起来的时候,也就二十多条鱼。
这还是下雨,鱼都浮起来换气,所以稍微好抓一些,等到天气好了,一次差不多就只有十来条了,而且还要看运气,运气不好,说不定就拉上来一点水草。
但偏偏甲鱼的数量又比较多,十多只呢,这么点鱼一两顿就吃完了,指望着能留下一点养在水池里,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了。
就在江蕙有些发愁的时候,陆旷跟她说了一件事:“还记得上次我们去田里,你看到的龙虾吗?”
“龙虾?”江蕙点点头
,“我记得,怎么了?”()
“那种虾繁殖速度很快。”陆旷经常外出出任务,知道的事也比别人要多一些,就比如这种小龙虾,他前两年去其他地方抢险的时候,就听当地人说起过,虽说因为壳太多肉太少了,没人养,但用来喂甲鱼应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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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那太好了!”江蕙没想到这种叫龙虾的这么有用,她上辈子没见过,以为就和普通的小虾差不多呢。
如果繁殖速度很快的话,那就正好适合养在水里了,说不定养着养着,有朝一日她都不用去抓鱼了,这些小虫小虾的就够当甲鱼的口粮了。
江蕙有些蠢蠢欲动了起来,但她上次见识过龙虾跑的有多快,就靠她一个人肯定是抓不到的,可陆旷白天又要训练,她有点不好意思麻烦她。
就在她有些纠结时,陆旷直接站了起来,拿着桶,又把手电筒递给江蕙:“我来抓,你帮我打着光?”
江蕙连忙点头:“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打的!上次咱们不是配合的很默契吗?早点弄完早点回来,你就能早点休息了!”
看着她又开心又有点担心自己的模样,陆旷忍不住伸出手,在她头上轻轻的揉了一把,“我不累,把甲鱼养好了,我不也能跟着沾光?”
江蕙前一秒还在疑惑他为什么要摸自己的头,但听到这句话,立马反应过来。
对呀,她和陆旷现在是一家人,陆旷的工资都交给她了,两人就是荣辱与共的,她不需要和陆旷这么客气的,不然反倒生疏了。
她眉眼弯弯道:“没错,等甲鱼养大了,咱们一只炖汤,一只红烧,一只煮火锅,我跟你说可好吃了……”
夏天来了,夜晚的田野十分吵闹,蛙叫虫鸣交替响起,但陆旷仿佛什么都听不到了,耳边只有江蕙絮絮叨叨的声音,以及那越说越亮还带着笑意的双眼。
陆旷护着她往前走,嘴角是无比放松的笑容。
——
虽说是和陆旷一起去的,但小龙虾实在太难抓了,一连去了三天,才找到差不多小半桶龙虾。
其实还是有些不够,但天天去也不行,江蕙想着先歇几天,把水池布置一下。
之前刚搬进来的时候,为了把水池弄干净,她和陆旷一起把里面的脏东西都捞了出来,现在水干净了,她就去找了水草和石头过来,放在水池里。
这样做不仅是能让水质变好,还可以给鱼虾一个遮蔽的地方,让它们不至于太快被甲鱼吃掉,有繁衍的机会。而且江蕙还往里面丢了一些水虫,也能依附着水草生长起来,这样一个水池里面的环境才算是完整了。
她一开始只是为了能让甲鱼可以更好生活,才费心布置的,但等完工之后,江蕙突然发现效果很好,看上去特别漂亮,赏心悦目的。
尤其是在这大热天的,有一个干净又漂亮的水池摆在院子旁边,显得都凉快了不少。
齐敏思过来的时候,围着水池啧啧称奇:“小蕙,你真是把养动物养成一门艺术了啊。”
她的注意力
() 主要在动物身上,而陶春兰和方巧就没那么专业了,就觉得好看,怎么看怎么好看!
“小江,你手可真的太巧了,这院子真的跟画一样好看。”
就冲这种景色,谁还记得一开始这里有多不受欢迎啊。
也幸好是江蕙住的比较偏僻,不然要是被那些人看到,岂不是要眼红死了。
事实证明,就算是住的偏僻,也挡不住有些事的发生。
江蕙把水池彻底布置好了之后,就解决了一桩事,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水池里的食物至少可以供应三天,也就是说,她每隔三天往里面放一点小鱼就行了,这样一来,就不需要她怎么操心了。
江蕙可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养殖场和学习上。
这些天她在办公室也在看书,打算等下个星期,就去找老师,商量跳级的事。
不过江蕙怕自己临场紧张,会忘记知识点,这天养殖场的事干完后,她就提前了一会儿回了家,想着把课本拿给方巧,让方巧考考自己。
方巧是在正经小学读过三年级的,夜校的课本她完全没问题,正好可以提前让江蕙感受一下。
但等回了家,江蕙突然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个家从一开始的破败到现在的整齐美观、生机勃勃,都是她和陆旷一手建成的,所以她特别爱护这个家,也对这间院子特别熟悉,哪里有问题很快就能反应过来。
走到门口,江蕙就发现鸡笼的篱笆有点点歪了,在走廊旁边,种着的药材也有两株植物有些往后倒……
这绝对不可能是她干的。
对于江蕙来说,药材就是钱,稍微有一点长得不好的地方,可能都会损失个几毛一块钱,怎么可能会这么不小心呢?
而今天天气很好,没刮风没下雨的,那就更不可能是自然原因了。
她围着院子转了两圈,仔细检查了一遍,没发现有其他不对劲的地方,只能暂时把疑惑压在心里,进了屋里。
而在一墙之隔的地方,邓莎莎趴在墙上,透过围墙上的小缝盯着对面看,越看心跳的越快。
她进去的时候,是戚雨梅帮她放的风,但是江蕙回来的太快了,她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只能火急火燎的回来了。
而且她没想到江蕙会这么敏锐,自己也就在那堆杂草里翻了翻,她就围着那里看了许久。
等到江蕙终于进了屋里后,她才敢说话:“小梅,江蕙不会发现了吧?”
戚雨梅摇摇头:“不可能,她哪有那么聪明?退一万步说,就算发现了,也不知道是你。”
“那就好,吓死我了。”邓莎莎松了口气。
虽说没有被发现,但今天也不敢去了,只能等明天,戚雨梅和邓莎莎约好明天早点开始,就先回去了。
而邓莎莎在家里却是坐立不安。
她一想到江蕙拿了那么多金条,她就浑身难受!
尤其是今天冒险去了一趟,还什么都没找到,就更难受了!
虽然戚雨梅说明天还能接着找,但还能有几次机会?
现在文工团正值忙碌的关头,快要双抢了,他们要组织节目,闲的时候早点回来没什么,但一忙起来,要是请假太多了,会被批评的。
今天她和戚雨梅请假提前回来,领导就有点不乐意了,要是明天还不能找到,连续请三天假的后果,肯定很严重!
邓莎莎一琢磨,就跑到了院子里,趴在墙上继续从缝隙里开始观察。
她想看看江蕙下班回来后都在干什么,一般来说,要是她捡了这么多黄金,肯定会每天都拿出来看一看,确保安全。
所以她现在盯着,说不定能从江蕙的行动中发现什么,到了明天,找起来就简单了。
但令邓莎莎意外的是,江蕙表现的一直很正常,除了喂鸡就是喂鱼,还去弄一弄那堆不像菜又不像花的野草。
邓莎莎气的都想骂人了,这个江蕙是有病吧,当农民当上瘾了,在院子里养这么多东西,搞得她今天找金条都无处下手!
她又不能一直盯着,不然江蕙肯定会有所察觉,只能看一会儿就挪开一会儿,接着又趴着看,来来回回的,人都忙出一身汗,眼睛都要花了,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晦气!”邓莎莎狠狠地一跺脚。
“你在干什么?”
“啊!”突然背后传来一道声音,邓莎莎惊呼一声,差点吓死了,一看发现是周兴军,才松了口气,“你怎么走路没声音的,我都要吓死了!”
周兴军皱眉:“我怎么没声音,是你根本没听见。你趴在墙上干什么?”
邓莎莎:“……”
金条的事绝对不能让周兴军知道,她偷看的事也绝对不能说!
她扯了扯嘴角:“我就是发现咱们家好像有老鼠,过来找找看这里有没有老鼠洞。”
周兴军有些不相信,但邓莎莎把那条缝挡的严严实实的,他离得远,也没看清楚,只能道:“明天再找吧,天快黑了。”
“行!”邓莎莎也不敢了,赶紧进了屋。
——
第二天一早,江蕙就去找了方巧:“小巧,今天是不是开集市的日子?”
“对,嫂子你要去吗?”
“要的,我要买东西。”
江蕙看起来有点着急的样子,方巧以为她是要买粮食或者买肉,结果等到了集市上,江蕙却什么都不买,到处转了起来,好像在找什么一样。
“嫂子,你这是要买什么?”
“我要买……找到了!”
她快步往前走去,满头雾水的方巧赶紧跟了上去,等到江蕙终于停下脚步,看着她面前的东西时,方巧顿时愣住了:“鹅?”
她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嫂子你要买鹅?”
“对,我要买。”江蕙点点头,问面前的村民,“同志,你这两只鹅我都想买下来,要多少?”
这个卖鹅的村民上一次集市的时候就过来了,面前什么都没有,就
只有两只大白鹅,一开始觉得新鲜问价的人很多,但一问,发现他这价格高的离谱时,就无人问津了。
“你们这些人懂什么,鹅肉好吃的很,怎么可能跟鸡一个价?”
江蕙当时听到的时候,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关键是,好不好吃其实无所谓,这年头的人都穷,只要是肉就行,味道根本没那么重要。
与其花比鸡贵三倍的价格买一只鹅,还不如买鸡,能下蛋还能吃肉,多划算。
所以也就是问问价,根本没人买。
上次江蕙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就没买,但今天,她一大早去了养殖场,打扫了卫生又喂了食,大老远的赶过来,就是为了这两只鹅。
鹅重,还贵,两只鹅买下来可花了不少钱。
方巧看着江蕙眼睛都不眨的把钱递了过去,更加疑惑了:“嫂子你想吃鹅肉了?”
“不,我是买来看家护院的。”
江蕙昨天虽说没有发现更多的问题,但她晚上越想越觉得不正常,特别像有人趁她不在偷偷的溜了进来。
她没有把这事告诉陆旷,怕是她感觉错了,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她不想把事闹大。
但就这么算了,那也是不可能的。
江蕙觉得,如果真的有人溜进来了,八成是想偷她的草药,毕竟院子里就是草药最值钱了。
看来这还是个识货的人。
但不管识不识货,在家属区都敢偷东西,她一定要给这个人一点教训!
想来想去,她就想到了在集市上曾经见过的鹅。
大白鹅啊,江蕙这种专门和动物打交道的人,没有谁比她更清楚它的攻击性有多强。
想当初在隔壁村,也是有人家里养了鹅,后来遇到小偷了,那小偷踩点后发现这户人家没养狗,就放心大胆的过来偷,结果却被鹅追了两里地,听说被人救下来的时候,腿上的肉都要被啄掉一块了。
要是能把鹅买回来,那她还需要担心吗?
虽然她不知道这人还会不会来,但还是把鹅买了回去,就算那人不来了,或者真的是她弄错了,养鹅也是能防患于未然的。
不仅是家里,还有养殖场,也需要一只鹅看着,要是再遇到像闫老太那种偷肥料的人,直接就能被啄跑。
所以江蕙才会把两只鹅都给买了回来。
听到她这么说了后,方巧陷入了震惊:“这样真能行?”
她从来没养过鹅,也没见过谁家养了,所以并不知道鹅有这么厉害。
“保准行!”
等快到军区时,江蕙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用块布料把背篓遮住,遮的严严实实的,然后才往里面走去。
“莎莎,你听说了吗?江蕙今天带了一个盖着布的背篓回了家!”戚雨梅压低声音道。
今天是开集市的日子,江蕙这样回来,也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以为她只是去集市上买了点东西。就是买的有点多,整整一背篓,陆旷这媳妇可真能花钱!
但戚雨梅就不一样了,她是知道内情的人,中午吃饭的时候听到有人随口这么一说,立马就想到了黄金。
“你的意思是,她把黄金带回来了?”邓莎莎也想到了这一点。
戚雨梅点头:“肯定是,不然她为什么还要用布包着?不就是想故意借着去集市买东西的时机,装作普通物件,把黄金带回来吗?”
“我就说,她怎么在家里看起来那么自然,原来是藏在外面了!”邓莎莎拍了拍桌子,心想江蕙还真是个狡猾的狐狸!
至于江蕙为什么又要拿回来,也正常,毕竟这么多黄金,放在外面谁能放心?
“她今天才把东西带回来,要藏在家里,肯定还来不及藏的很深。”为了摸清楚江蕙回家的时间,戚雨梅把这些都打听清楚了,现在江蕙基本上都待在养殖场,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藏东西。
“今天去找,就是最好的机会!”戚雨梅一锤定音。
邓莎莎激动的咬了咬唇:“那咱们下午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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