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看着他忙碌,成为他很喜欢的一件事。
案上那块碎了一半的砚台是晏辞走的时候从晏家顺过来的,因为只剩一半,所以下面得垫着东西斜着放,每次只能装少许墨汁。
晏辞又拿起他那根分了叉的兔毫笔,用一种很潇洒的姿势执笔,下笔速度极快地在麻纸上写着什么。
其实他的毛笔字是很漂亮,当年制成的香品上香签的字都是他亲手写上去的。为此他还特意练了宋徽宗独创的瘦金体,运笔灵动绰约,写出的字体内紧外松,笔锋如兰如竹。
当年他的朋友都感叹,他这手好字不去当个书法家可惜了。
所以在他写的时候,顾笙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便愣住了。
早些时候他给晏辞收拾桌子时,没有认真看,此时才发现那纸上的字竟是比他见过的任何人的字都要好看。
虽然速度很快,有些凌乱,中途勾了又划,但是任谁都能看出这字写的多漂亮。
只是上面大多数字他都不认识。
顾笙的目光落在晏辞被烛光映照的柔和的侧面,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不真实的感感。
这种感觉来源于,他突然意识到他的夫君和那些鄙夷的评价中是完全不同的。
夫君是认识字的,而且他的字写的很漂亮很漂亮;夫君不是只会喝酒,他会调香会制香;夫君也不是人言的那般懦弱,他会站在自己面前保护自己。
他很好很好,好的让顾笙产生一种错觉,这样的夫君,有一天会不会离开自己...
顾笙小心地靠近晏辞,看着纸上那些字迹。他很喜欢看人写字,事实上他很喜欢看书。他只认识字却不会写,因为未出嫁的时候,每当他想写字,就会被父亲训斥。
虽然他从小就聪慧,认识的字比隔离邻居的儿子还多。可爹爹只会将书从他手里抽走,瞪着他道:一个哥儿,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爹爹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一个哥儿,在爹爹看来,哥儿是注定成为外家人的,所以对他并不亲。只有娘会偷偷将爹爹案上的书带给他看,可是自从娘亲去世,他就再也没有读书的机会了。
晏辞忖度着列下几种香料的清单,不经意回头,便看见自己的小夫郎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的字。
模样认真,琉璃一样的眸子映着烛光,亮晶晶的。
“还不去睡觉吗?”他忍不住柔声问道,“我还要一会儿。”
顾笙摇了摇头,伸出细白的手指,小心问:“这个念什么?”
晏辞耐心地道:“这个是‘麝’,也是一种香。”
他用笔尖在砚上蘸了蘸,笔迹旁边又工整地写下一个繁体的“麝”字。
顾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落笔,直到晏辞低声问他:“你要试试吗?”
顾笙一惊,抬头看他,见他漆黑的眸子里倒映着自己错愕的影子。
顾笙咬了咬唇,点头。
晏辞把座位让给他,自己站在他身后。
顾笙颤抖着握住那支毫笔,却是僵硬的一动不敢动,手足无措,不知该做什么。
直到身后的温热贴上他的后背,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握住他的手,带动着他的腕一笔一划写下几个字。
那只手修长,五指有力地托着顾笙的手指,一边写一边为他解释字的含义。
末了还特意教他写下自己的名字,把“顾笙”两个字工整地写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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